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江宜樺是秦檜嗎?馬英九是宋高宗嗎?
2013/06/05 14:50:11瀏覽1993|回應14|推薦38

政院:諮文還未到 江揆將循例副署行政院再度重申,對會計法態度沒有轉變,政院不會提出覆議。總統府昨日上午收到立法院關於會計法修正條文諮文,總統府將依慣例送行政院長副署,據了解,目前仍在公文處理流程中,尚未送達行政院長辦公室。政院人士表示,收到諮文後,行政院長江宜樺會循慣例副署。

這篇我循例會解釋標題的兩個問句,現在先讓我們來看看馬總統的貪腐大國,放任漁民給菲律賓黑心小海盜強姦的真相..

洪石成出殯 女兒盼政府討公道針對菲國海監船朝廣大興廿八號漁船瘋狂掃射,洪慈綪沉痛表示,菲國打在漁船上就已有四十幾發,加上未擊中船身的,所以至少開了上百槍,菲國海監人員明顯就是要置人於死。洪慈綪說,菲律賓從頭到尾都在說謊,希望政府硬起來,對菲律賓施壓,還她父親一個公道。

我不客氣的說,馬總統這一會子忙著要強姦監督核電廠聯盟的媽媽們..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近期舉行一系列的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官員就核能議題進行討論,原先經濟部等官員都受邀列席,不過在3日,經濟部突然發出通知,指討論會上因有人對總統馬英九做人身攻擊,因此未來公聽會將不再參加,這樣的做法,也讓媽媽盟相當詫異。

記者說,經濟部所指正的,正是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他2日在公聽會上批評政府資料有誤時,脫口而出「不要以為我像馬英九一樣笨!」..

不過這只不過是餐前菜,正餐就是他把貪官貪教授全赦免,一口氣姦光所有台灣人的「馬總統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現在正忙著跑公告流程,沒空。

在聯合報黑白集「鳥籠協商,烏龍修法」說:

『若依新修的版本,顏清標本周即可出獄,而柯文哲和其他近千教授卻恐得坐牢,那才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果真如此,台灣國會立法品質低劣不僅罪加一等,更讓國際看笑話。要解套,只能由立法院提出復議,自己把法案吞回去再修,把漏掉的關鍵字補回去。有趣的是,那些現在振振有詞罵翻天的立委,屆時是要眼睛一閉放它一馬,抑或會本著正義良知極力阻擋,甚耐尋味。

無論如何,正雀躍要出獄的顏清標,恐得在牢裡多待幾天,等立法院把這個「烏龍法案」給修補妥當。否則,整部會計法變成為他而修,那就不止是笑話,而是人神共憤的國會醜聞了。』

我不知道黑白集這是個甚麼樣的邏輯,是飛狐外傳鳳天南強姦鍾四嬸的那種嗎?「嗯,剖開鍾小四肚皮,果然全是一顆一顆的螺肉,沒有鵝肉,真是烏龍..那就要把鍾小三也抓來剖,看看我家的鵝是不是給小三子偷吃的

還是菲律賓海盜這種..報告指揮官,擄船不成要怎麼補救?

笨!不會給我打爛它喔。

要不然怎麼除罪法案漏了一個"教"字,是國際笑話。沒有補回去,就變成人神共憤的國際醜聞呢?這兩者,不都是少了一個"教"字嗎?但是我請大家看看,馬總統昨天說:

江副署後,馬英九將依憲法公布會計法收到了立法院通過的會計法修正草案的咨文,馬英九總統將會依規定請行政院長副署,如果行政院長江宜樺直接副署,馬英九就會依憲法上的時限規定,在10天內將法案公布。

江宜樺今天馬上接著說:

政院:諮文還未到 江揆將循例副署行政院再度重申,對會計法態度沒有轉變,政院不會提出覆議。總統府昨日上午收到立法院關於會計法修正條文諮文,總統府將依慣例送行政院長副署,據了解,目前仍在公文處理流程中,尚未送達行政院長辦公室。政院人士表示,收到諮文後,行政院長江宜樺會循慣例副署。

所以台灣的鄉親啊,看看這兩人的嘴臉,跟坐地分贓的鳳天南或菲律賓海盜們的指揮官有甚麼不同?他們倆可是一點都不在乎公布這種把貪污除罪的法案,是會成為國際笑話或人神共憤的國際醜聞,可是他們倆為什麼要這麼耍賤,非要把台灣人強姦到頭不可呢?在前幾篇文章中,我已經完成了這起全世界民主國家強姦自己國民的貪污除罪慘案主要的調查,可以再把結論說一趟:我們知道,這個法案雖然是在立法院密室協商下通過的,但是主導協商的人叫王金平,馬政府調查局曾查出他..

檢方查出,王金平實領特別費一千四百零五萬元,其中八百三十多萬元需以發票核銷部分,除招待立院同仁到喜來登飯店按摩,以及託藍委潘維剛買禮物送其他女立委等近一百三十萬元花費屬公務支出,其餘七百零一萬元共一千四百五十九張發票,都是幕僚向親友蒐集而來。

這樣子由他來主導協商修法,就明顯有自肥問題,破壞是項修法的周延性(這還沒談到少個"教"字呢)。

而提案委員是國民黨的林滄敏,大家自己上網查去,噓~~有弊案唷..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這更不用說了吧,前陣子有個網友天天要我評論他,貼來一堆他涉案,一審二審的資料,還據此說法院應該算是民進黨開的吧。

我認為一個委員,如果只涉一個弊案,給馬用來提這種骯髒的法案犧牲掉,那是剛好。但是如果弊案等身,又是在野黨的,那就一定要妥為對待,養兵千日,沒事去逗弄逗弄阿扁,搞得他尋死覓活,妙用大著呢。

但是最叫人跌破眼鏡,算是台聯黨的陽光委員林世嘉了,別看她平日揭弊義正嚴詞的模樣,她是真正符合林語堂寫蘇東坡傳所說「聖人會墮落,牧師會跟唱詩班少女私奔」的典型,她說她受到生命威脅也不肯簽,但是不忍柯文哲受迫害,所以忍痛簽字。這讓我常用的一條人性鐵律,差一點得改寫,賣傘的盼下雨..嗯,不是這條..啊哈,找到了,

馬總統可以修法給馬市長,馬教授跟馬部長貪污除罪嗎?

原文是小偷可以把竊盜除罪嗎?強盜可以把搶劫除罪嗎?色狼可以把強姦除罪嗎?還是貪官可以把貪污除罪呢?我引申為..李宗瑞可以修法把迷姦除罪嗎?陳水扁可以修法把國務機要費貪污除罪嗎?菲國海盜可以修法把屠殺台灣漁民除罪嗎?或者..嗯,提一個沒人注意到,詐騙阿扁的黃琪,因為剛滿18歲的時候偽造信用卡在兩個月內盜刷600萬,依偽造文書罪,每簽一次名就算犯一次罪, 數到手痠,一罪一罰判刑七年,可是余文偽造幾百張假發票,連續八年,計有17次,只關一年多,放出來還回任公務員,

黃琪可以把偽造信用卡私文書除罪嗎?

直到昨晚我聽到名嘴黃光芹說有個女立委她先生..接下來,大家知道這個名嘴有時話說太多,後語會忘了接上前言,我趕緊把"林世嘉"加上"先生",問起孤狗大神,大神回答說:

林世嘉的先生蔡篤堅目前在台北醫學大學擔任教授。

剎那間雷電霹靂,狂風大作,我的鐵律瞬間就得覆議修法,改成:

林世嘉可以為她貪汙的教授先生修法除罪嗎?

原文也得改改,小偷或他太太可以把竊盜除罪嗎?強盜或他太太可以把搶劫除罪嗎?色狼或他太太可以把強姦除罪嗎?還是貪官或他太太可以把貪污除罪呢?

這要再來幾個林世嘉,我這條鐵律還能看嗎?閒言休贅,這裡就要回答標題的大哉問,我們知道,一千年前,是宋高宗出賣宋朝人,稱外國勢力..好比蠻夷海盜國菲律賓這類的為爸爸,偏安當起兒皇帝。可是岳飛不長眼,天天想反攻復國,還我河山,宋高宗物色到一個垃圾鬼叫做秦檜,要他處理。秦檜於是下十二道金牌把已經打到金兀朮屁股的岳飛召回,旋即用秦檜開的法院,把岳飛判死刑。

我不服,我有甚麼罪?

秦檜說,要罪名還不簡單,我學問淵博,都能事後諸葛,連總統府高層烏龜或是莫非定律始終為真都能解釋,你這個罪..他馬的..怎麼腦袋裡一直有悶雷響個不停..喔,就叫做

"莫須有"

怒髮衝冠憑欄處,一代英雄岳飛就此人頭落地,瀟瀟雨歇。

那麼,江宜樺會是秦檜麼?請看:

根據壹周刊報導,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涉及在擔任公職期間,也在國科會專案研究計畫擔任主持人,涉嫌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及利益衝突迴避的相關規定,媒體強調,相同情節的還有其他包括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內的八名首長。

別懷疑,這個內政部長,就是現在這個行政院長江宜樺。我是這樣看啦,如果在這篇林世嘉是竇娥冤嗎?馬總統是宋高宗嗎?裡,大家對馬總統是宋高宗一詞沒有太大意見,那麼這個完全像個魁儡,馬總統的橡皮圖章江宜樺。要不,就是把由一群國家碩鼠蠹蟲,自肥修法,破壞法的周延性,違反利益衝突迴避原則所通過的亂法循例副署,當成是他們家開的法院,然後隨便掰個莫須有的罪名,把全台灣人姦一姦,把顏清標放出來的秦檜;要不,他就是自己當成了林世嘉的先生,一個貪污的教授,然後趁著馬總統強姦台灣人的時候,混水摸魚,藉機把自己當教授時的貪污除罪。

我認為江宜樺還是當秦檜好些,畢竟只會遺臭一千年,今天大家都不會再去多罵秦檜了。要是一不小心當成了林世嘉的先生,那個甚麼大學的教授,不知道會給世人罵上多久喔~~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7723563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ROC
會計法爭議 南市綠營砲口向內
2013/06/05 17:16
這次確實重創民進黨形象及聲譽。柯建銘也應該為此事辭職負責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6-05 18:51 回覆:

自從我被林世嘉擺道之後,我不相信柯建銘修法是為了柯文哲,可是也不是為了阿扁,阿扁還險些自殺不是?所以應該是為了老婆..喔,想成林世嘉了,應該是為了自己,至於要怎麼為自己?

老大應該是說:是誰養著你的,你自己看著辦。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6-05 18:55 回覆:

比方說換蔡煌瑯,形象還可以吧,可是他在新聞追追追坦承柯有告知他,他願意共同承擔..他馬的,這不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死人樣嗎?把貪官除罪的罪孽,蔡要怎麼承擔,是用一隻手,還是兩條腿?

那麼蔡煌瑯是為了甚麼?我想來想去,只想到這條..

林益世在2008年,牙醫師公會行賄立委醜聞案,被民進黨籍立委蔡煌瑯咬出,也收了一百萬,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說,『檢察官依證據辦案,收受牙醫師公會款項必須與在“立院”推動“口腔健康法”有明顯確實的對價關係,才構成 違法。林益世原本就與牙醫公會頗有交情,也一直接受牙醫公會的捐助,檢方無法查出他所收受一百萬元獻金與推動法案有對價關係,才予以簽結。』

不然蔡怎麼還在外頭趴趴走?


ROC
顏清標免刑後再選公職?蕭家淇:罪刑仍在不可參選
2013/06/05 16:56

菲律賓海防隊:微笑非訕笑!

白癡耍賴的樣子,真像...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6-05 18:57 回覆:
我說馬的海盜政府,更像把台灣人強姦後,人都還沒死,就開始討論耳環要給誰,項鍊好不好戴這類的問題了。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是誰將錯就錯?
2013/06/05 15:26

豈是歷史共業?實乃立委造業立法院倉促修法,原本想把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綁在一起,為核銷出問題的貪汙案解套,卻因一字之差,教授恐除不了罪。如今,捅出樓子的立法院硬要行政院提覆議,或希望司法院擴大解釋,擺明不想扛責。但闖禍的是立委,豈可將錯就錯?

江錯就錯的是江宜樺跟馬總統吧..

政院:諮文還未到 江揆將循例副署江副署後,馬英九將依憲法公布會計法收到了立法院通過的會計法修正草案的咨文,馬英九總統將會依規定請行政院長副署,如果行政院長江宜樺直接副署,馬英九就會依憲法上的時限規定,在10天內將法案公布。

這裡我想問問馬總統,我們台灣人是跟您有甚麼大仇麼?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法律與民主政治根本價值的捍衛
2013/06/05 15:12

立法院趕在休會前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但因為漏字恐讓教授的核銷弊案無法除罪,立法院與行政院互踢皮球,不過,公督盟表示,修法不僅牽涉到貪污民代會不會被釋放,而是法律與民主政治根本價值的捍衛,這個法律絕不能公布,很多人討論法律解釋的問題,但比起法律與民主的基本價值,說文解字都是枝微末節的事。

只是這兩個人,大家看看,他們可有絲毫人性,有信仰,會怕下冰,有民主法治的基本價值觀,我說這叫與虎謀皮,與菲律賓海盜講道理,要李宗瑞念佛,要林益世賴素如清廉啦。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