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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為何要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
2013/06/01 13:23:25瀏覽2831|回應21|推薦36

會計法過關/民代特別費、教授研究費除罪
【聯合報╱記者鄭宏斌、李昭安、許雅筑、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3.06.01 04:38 am

立法院昨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擴大特別費除罪範圍,擴及各民意機關、村里長及學術機構,並有溯及既往的規定。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這次將「歷史共業」一次解決,對國家來說是好事情。

至於前立委顏清標是否適用?王金平說「要看法務機關的解釋」。但他強調,並無任何「量身訂做」的考量,修法提案很早就有,版本也很多。顏清標因在台中縣議長任內用公款喝花酒,今年初入獄;官司定讞前,無黨聯盟曾提案修法,試圖為顏解套,但當時修法未過。

此外,被控詐領研究費的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也一併獲得解套。柯文哲凌晨在睡夢中接到記者電話說,「這個修法早該過了,結果是柯文哲和顏清標一起除罪化。」

立法院前年通過會計法修正案,為二○○六年以前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但範圍未及民意機關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根據昨天通過的修正案,二○一○年底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均予除罪化。

除罪範圍也擴及學術單位,二○一二年底以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人員支用政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包含報支、經辦、核銷、支用等相關財務責任皆除罪化。若涉刑責者不罰,但不符法令之相關費用則要繳回。

根據修正內容,報支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時,若意圖購買與研究計畫不相關的財物,則不適用除罪範圍。

台聯黨團總召林世嘉說,會計法修正案過去是因台聯黨團拒簽而無法通過,「甚至受生命威脅也不願妥協」,但這次「忍痛簽下」是不願再看到如柯文哲這樣認真的醫師還要受制度所困、犧牲清譽,所以才簽字。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政務官特別費都已除罪化,此問題是「歷史共業」,牽連不分藍綠很多基層議員,加上學術界也是人心惶惶,現在通過修法,讓學術圈或柯文哲這樣的人不再有「白色恐怖」之感。

提案立委林滄敏說,並非針對顏清標案,過去措施性法律未明確化,才造成部分機關誤用經費,修法通過後,可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轉貼到此)

相信有很多人不解,馬總統才在前年除罪了自己的貪汙特別費,嗯,我希望這點別再有人挑戰我,說啥這種性質貪汙不是馬總統除的罪,或是說馬已經判無罪定讞,為什麼還要再多此一舉給自己再除一趟罪這種蠢話了,我認為關於馬總統為什麼要除罪自己的貪汙特別費這件事上,我才是真正的專家,格文寫了少說五十篇不止,第一篇是

貪污特別費沒事了 謝謝馬總統!

馬是專為給自己除罪,拉國家法治陪葬的鐵證如山:

抓到了!馬總統干涉司法鐵證如山

馬為什麼非要趕緊把自己貪汙特別費案除罪的犯罪心理探源...

請即重辦馬總統貪汙特別費!

其他還有幾十篇分析,可說是上窮碧落下黃泉,成篇累牘,把馬總統除罪貪汙特別費的前因後果,利弊得失,對民主國家法治的扼傷,談到簡直是過了頭,所以這裡打算以簡御繁,只解釋馬總統為何要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背景知識上,我們要先知道第一點,是這張記者冒生命危險拍到的疑似馬家人貪腐照片:

(唯中:媒體拍您在參加頂級派對 九)

春秋左傳有一個故事說:

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這段故事很有趣,但我真的不能再重貼了,原始故事請參卓伯仲才是馬英九的屎尿兄弟!我這裡主要是跟大家報告一個古往今來沒人反對的憲政慣例,那就是一個貪腐國家的領導人,如果他要嫁女兒,那麼,要給老百姓多加稅,多吸血,多扒皮,都是可以的。我只是為哀哀劬勞的勞苦百姓請命,如果馬總統要貪,請直接來,千萬別透過您手下的貪官污吏,假藉各種名堂,表面上是要幫您嫁女兒多抽稅,實則是中飽私囊,而貪官汙吏養的小貪官汙吏,又中飽 了小私囊,這樣一路下去,老百姓得被扒上幾層皮,才夠您嫁一趟女兒啊?所以第一個名詞解釋是..

以嫁公女:馬總統要怎麼貪都是可以的,看是要嫁女兒還是要嫁母豬母狗的,只要敢掰,台灣人就敢給。

第二個名詞解釋是..

海盜行為馬總統批菲律賓海盜? 王正坤澄清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正坤昨在臉書上貼文,馬總統致電與他討論廣大興28號事件,以「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形容此事,提到菲律賓公務船根本是看到船隻非常新,才想要「擄船勒索」;貼文後引發矚目,被解讀是馬總統指菲律賓是海盜國家。

這裡容我做點補充,菲律賓海盜行為是一種習慣,七年前才想要「擄船勒索」不成,憤而槍殺我一漁民,結果也沒啥事,所以日前又想要「擄船勒索」,開五十多槍,屠殺我另一漁民取樂。

第三個名詞解釋是..

生命威脅:台聯黨團總召林世嘉說,會計法修正案過去是因台聯黨團拒簽而無法通過,「甚至受生命威脅也不願妥協」,但這次「忍痛簽下」是不願再看到如柯文哲這樣認真的醫師還要受制度所困、犧牲清譽,所以才簽字。

我這個人性大師,雖然是我自封的,但是絕非信口開河,要我相信林世嘉受生命威脅也不願妥協簽字,卻為了怕看到柯文哲這樣認真的醫師受制度所困犧牲清譽而簽字,我是不信的,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剛好看到柯文哲要犧牲清譽,有了好的理由,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趕緊簽一簽字,這種情形比較像。

交代完背景知識,我們還要知道古往今來的海盜行為,本質上還可以細分,一種是強盜完還要殺人毀屍滅跡,這種海盜比較原始,多見於菲律賓,索馬利亞,或是先從香港,跑到台灣,再把全家移去美國,女兒女婿又移回香港的海盜身上,他們把受害者財物全搶走,人也殺光,因為他們是海盜,搶完後就再也不回來,還留著人或財物給別的海盜搶麼?

另一種海盜,就是搶累了,想要定下來,於是就跟受害者達成共識,以嫁公女時,可以完糧納捐,那這種海盜,看到別的海盜來行搶,還會勇於出面捍衛受害者的身家財產,這個就是現代政府的濫觴。

一開始,馬總統像是第二種海盜,可以以嫁公女,合法的跟老百姓剝幾層皮,有人說他貪汙,就讓宋朝法官來判他無罪。這樣不好玩,沒有一點點海盜的霸氣,沒強姦到人,那就乾脆修法,把自己從前,很久很久以前,一路走來,一直都有貪到的特別費全部除罪。等到選到連任,再也沒有選舉的負擔,這時要幹甚麼都行了,那就真的嫁了公女,也不演啥利益迴避,叫老婆妻舅大姊辭職的大爛劇,直接派駙馬爺當香港首席對台高資產人士把錢財拿去投資港陸房地產的高檔仲介商,這時的馬總統,其實已經產生了質變,變回原始的第一型海盜,他從去年開始,就學起動物農莊的拿破崙豬跟美牛買辦把國家利益與國民健康全賣了,

(馬跟美牛買辦笑到合不攏嘴的嘴臉)

接下來的海盜行為,就讓人更加不忍卒睹,他搞油電雙漲,搞奢侈稅炒樓炒地,搞假證所稅把經濟墜谷,這時產生高通膨,低薪資與低經濟成長,這就是所謂的停滯型通膨,簡稱滯漲。實則就是在進行最後一波的掏空,跟窮百姓抽通膨稅。這種貪腐有點像是古時刑獄裡所稱的斯羅,要剝有錢人的皮,就讓他們家屬去投資港陸房地產..記得要去香港的高檔時尚趴碰運氣喔;要剝窮人的皮,就找窮人直接要,甚麼奶粉上漲,柴米油鹽醬醋茶,油電瓦斯漲,通通都是這個道理。他拼命的印鈔票,要搞四十年房貸,幾十年學貸,把所有的民間購買力,通通用這種低級被美國玩爛掉的金融手法全部通通搶去。

那已經有的,你還要給更多,那沒有的,你連儘剩也要通通奪去。

第二種的海盜,只有自己貪,以嫁公女,第一種的海盜,搶完就要閃人,那就把所有貪官,7500個,貪議員,貪村里長與貪教授,全都放出來一起貪,他馬的嫁一個女兒,我們台灣人要被剝上一百層皮,渾似他馬的女兒嫁一百次。這種海盜行為,其實就跟菲律賓的海盜沒兩樣,只不過菲律賓海盜沒讀多少書,搶不到就殺人洩憤,不像馬總統這種哈佛博士,趁著菲律賓海盜來,毒醬油毒澱粉案爆發,林益世卓伯仲貪汙快無罪前,夜黑風高的晚上,一把抓著小小台聯黨的瘦弱女立委,以生命安全相脅,

沒看到洪石城死狀甚慘麼?

可..可是..

要好理由是吧,我都幫妳想好了,就說是不忍柯文哲清譽受損就好了。

於是馬總統終於又成功的把貪汙特別費擴大除罪,人家菲律賓海盜,盜亦有道,每隔七年才殺一漁民,馬總統的特別費除罪姦殺台灣人,每隔兩三年就來一趟,還是一口氣把所有台灣人都有姦到,男女老幼,童叟無欺,一個也沒漏勾。難怪..

王正坤表示馬總統又再次打電話給他,強調所述是轉達漁民與家屬所說的內容,而不是總統的看法。

總統:

您才是天字第一號大海盜啦

                               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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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賣台倭奴
版主整天不用上班在此從早洗版到晚 好了不起喔 全家吃空氣
2013/06/01 13:54

宇昌案:這是「蔡副院長」送給「蔡董事長」的禮物!

只要對準TaiMed即可。

第一件送給蘇貞昌的密簽上,公司尚無名字;

第二件密簽首次出現TaiMed,卻未呈蘇貞昌。因此,蔡英文副院長是在何美玥第二件密簽上簽字的最高長官及唯一長官, 她批行的公司,名字叫做TaiMed。

再從此點出發。

後來不斷出現的由蔡英文或蔡家主控的公司,不論中文名字如何變化,其英文名字均叫TaiMed。 例如, 「台懋生技」叫TaiMed, 「宇昌生技」叫TaiMed, 「台懋科技創投」,也叫TaiMed。

懂了吧?

整個故事,就是蔡副院長批定由國發基金開設TaiMed,後來批文者自己竟變成了「TaiMed系列群」每一家TaiMed公司的董事長。

這是不是「蔡副院長」送給「蔡董事長」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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