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Makiyo與獵巫
2012/02/07 09:15:31瀏覽2144|回應11|推薦8

臉書反Makiyo 連夜破16萬人 女藝人ㄚ子、及通告藝人湘瑩在沈默數日後,昨天因接受檢方偵訊而曝光,她們是與Makiyo同車的酒友。在兩位女藝人陸續曝光後,網友手腳極快,臉書立馬出現「反ㄚ子粉絲團」及「反湘瑩粉絲團」,按讚人數至午夜已分別衝破六千、三千人;反Makiyo的網頁則是快速飆破十六萬人,網民之怒快速燃燒。網路上一堆人狠罵Makiyo「人渣」。

今天,要借這四個人頭一用。這一張照片,請大家想成是一種新型態的獵巫活動,中間那個日籍男性,動手打人的,無足輕重,就當他是一根木樁,旁邊三個女性,活色生香,細皮白肉,一會子要綑綁上去,用熊熊大火燒烤,然後,在她們嬌喘呻吟,痛苦哀嚎到死無葬身之地,人間蒸發中結束。

根據我在【鄭大為、范藍欽與中古歐洲的女巫們】對這種新型態獵巫活動的解釋:

『中世紀以前,女人在日耳曼傳統文化區裡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製藥、行醫、會讀寫的女人。中世紀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區的發展,教會認為按照基督教教義,女人應絕對服從於男人。教會貶低並醜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燒死所謂的「女巫」。』

有人說:群眾的智商,加總後平均起來不到八十。所以很容易受有心人士的撩撥,發展成類似中古歐洲的獵巫運動。除了群眾智商極低,還要有某種泛道德的藉口或理由,再把要處裡的對象貼上標籤,這就是妖魔化的標準流程。
為方法太容易施行,敵對兩方一旦開始駁火,就會搶著為對方貼上標籤,戴帽子。兩方勢均力敵的時候,貼標籤技巧高者勝。但是若雙方實力太過懸殊,一方的武器裝備和資源大過對手太多時,較弱的一方若不能及時逃走,就常常會變成殘忍的血案。珍古德觀察黑猩猩的活動超過三十年。破除人類因為太像黑猩猩,從而對黑猩猩產生不切實際的綺麗幻想,認為黑猩猩是愛好和平的動物。珍古德發現,黑猩猩也會對鄰近黑猩猩部落發動戰爭,當牠們顯然佔上風的時候,牠們會躲起來伏擊對手。等敵對黑猩猩落單,群毆這頭黑猩猩。因為缺乏致命的兵器,所以要花上老半天囓咬撕扯,受害黑猩猩一時還不得死,要拖個幾天傷重不治,最後敵對黑猩猩就滅絕了。袁崇煥是明末抵抗清兵的忠臣,但是崇禎中了清兵的反間計,把袁崇換貼上個賣國賊的標籤,拉到京城鬧市中活剮。京城居民恨清兵入骨,不明就裡,劊子手一邊割袁崇換的肉,下頭民眾爭搶而食,幾至暴亂。

高汀的蒼蠅王寫的是一群有榮譽感的小童軍,掉到荒島自動分成兩群,一群統治,一群被壓迫。統治的小童軍,在與世隔絕孤島上,玩起打獵遊戲,把另一群小童軍當成獵物來捕獵。諾貝爾經濟學家謝林在微觀動機與宏觀行為一書解釋說,這不只是人天生有分宗教,族群,性別,膚色,或是某些不同觀念的本能,它遠超過基因,是分子層次的物理作用。用電腦模擬混在一起的兩群分子,一種白一種黑,給幾個簡單條件,一段時間也會自動分成兩群。分子層次的力量,上帝也沒法控制,只能道德勸說:「如果你自認無罪,就朝罪人丟石頭。

仇恨動員的力量巨大如斯,聲聲呼喚著人性內心深處的邪靈:「該出來獵殺了。」所以,當鄭大為在國際性的跆拳比賽執法時,被貼上個賣國的標籤,他的命運就已經確定了。他是個獵物,而且是個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獵物。在更早一段時間,那個獵物的名字叫做范藍欽,只不過在部落格寫寫幾篇文章,抒發自己的想法,卻被人類進行所謂的人肉搜索,萬里追殺,不生啖其肉心不甘。獵物最後終於被獵人抓到了。這時,獵人興高采烈,卻不願直接宰殺獵物來吃,要虛情假意給獵物抗辯的機會:「獵物,只要你的理由能說服我,我也可以不殺你。」獵物感激涕零:「獵人啊,我是裁判,裁判要公正。」「錯,裁判要先愛國,再談公正。」獵物又說:「但是,公正跟愛國是兩碼事啊!」獵人一時語塞,生氣起來:「囉嗦甚麼,我要殺你就殺你,說甚麼理由!」

於是乎,獵物就慘遭殺戮。獵物太天真!獵人要殺獵物,哪要甚麼要理由。這群獵人看人不順眼,動輒就叫人滾出台灣,滾去南韓新加坡都好。當阿扁貪腐露餡的時候,也叫反他的紅衫軍去跳太平洋,如果紅衫軍人少,早就去填太平洋了。阿珍快人快語,從不囉嗦,直接叫陳由豪快去跳樓!高汀的蒼蠅王,後來被拍成了電影。在電影最後一幕,是一群以為自己是獵人的小孩,拿著自製削尖的小竹茅,瘋狂吆喝著追獵碩果僅存的獵物小孩。獵物小孩沒命的繞著沙灘跑,終於,他再也跑不動,俯跌在沙灘上。然後鏡頭帶到一雙海軍陸戰隊的靴子,慢慢拉到一個陸戰隊員的特寫。他把獵物小孩扶起,狐疑的望著獵物小孩;再望著遠方狂奔而來,手拿矛尖還滴著血的一整群獵人小孩,還以為這群童子軍們是在玩某種不知名的野蠻遊戲呢!

獵巫運動是中古歐洲黑暗時代的產物,女巫們雖然已經被獵殺了,千年以來再也不聞女巫為惡的事蹟。但是那顆想要獵巫的心,卻從未止息,只等一種很模糊,幻覺似的正義感和價值觀,把這追獵的號角吹響!

(重貼到此...)

後記:

毆人案 Makiyo 3萬交保藝人Makiyo的友人涉毆傷運將案,檢方昨晚以證人身份約談Makiyo,隨後將她改列被告,訊後依毀損、重傷害罪嫌,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真是夠了,

『台北市一名中年婦人日前在捷運車廂內目擊性騷擾,她大呼「色狼」並和對方拉扯,反被告傷害和「誹謗」,全案移送後以5萬元交保。她向市議員賴素如喊冤,並對在偵辦中被警方留置長達15小時,深為不滿。』(按:請參閱【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

目擊性騷擾,大呼「色狼」並和對方拉扯,反被告傷害和「誹謗」,5萬元交保目擊友打人,沒出聲制止,要依毀損、重傷害罪嫌,新台幣3萬元交保。

好啦,馬總統,我們會乖乖的讓您

進完美國牛 再漲水電油

好了,麻煩您的教廷,把怪里怪氣,宗教般的司法怪手收回去,好嗎?

備註:昨晚政論節目,我看到嗜血的李濤,找來了新宗教教主的朱學恆,口沫橫飛,暢談要如何毀掉這三個女星的事業,讓她們的人生從此黯淡。一旁來賓,好幾個欲言又止,就算真的講出些道理,也是極其隱諱,陳揮文不想討論,楊文嘉則說,萬一殺錯了人,怎麼辦?我明白了,有些鄉愿,站在強者,眾者的對面,不由你不低頭。

我想,那天晚上,或許我也有經過案發現場,但是,我甚麼都沒瞧見。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6091894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batu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句極好
2012/02/07 23:56
我明白了,有些鄉愿,站在強者,眾者的對面,不由你不低頭。
==========
這句極好。時窮節乃見,是不是鄉愿,得看他面對真正壓力時的勇氣。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2-08 00:59 回覆:
^^

lorten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Makiyo與大女巫
2012/02/07 23:48
版主或許已深陷自我的慣性思考無法自拔,乍讀版主的文章,猛然驚覺女巫正如天使一般純潔無瑕,天真又無辜。完全忘記起初巫人們如何操弄信仰,詐財騙色,玩弄居民生活如水深火熱。豈有此理。

三個女星的事業的公共性比起其背後的影舞者(超級大女巫)欺壓升斗百姓根本無足輕重,弱智網友們追獵女巫確實摸不清狀況。影舞者憑藉法人的豐厚財力得以僱用高級律師,運用媒體關係揮舞記者大軍,指揮評論走向,可憐的受毆司機,無權無勢,面對這些人的既得利益,完全只能屈服投降,受毆之餘還被栽贓。無怪乎眾人皆歎世態炎涼,司法不公。

這三個女星的事業如能起死回生,對這些影舞者而言,是成本最小的危機處理方式;但若是不幸危機失控,影舞者只要再編織布偶穿針引線便又可妖惑觀眾,荼毒無辜升斗小民。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2-08 00:58 回覆:
司機受毆,應循馬總統戮力改革深獲國人689萬票肯定與信任的司法途徑解決。

『日籍男子友寄隆輝打傷計程車司機事件持續延燒,當天同行的藝人Makiyo,也面臨各界撻伐,網友批評她鏡頭前痛哭,卻根本沒看到眼淚,網路上也充斥挖苦的Kuso圖文。有律師也質疑,她有涉及共犯的可能,而原本受友寄隆輝委託的永然律師事務所,也終止了雙方關係。』

其他的,應該是你的幻覺,別是酒喝茫了喔(^^)

板主大人
要不是makiyo 坐司機後面,你相信司機沒襲胸或摸到她胸部嗎?
2012/02/07 23:04
數年前,我去監理所辦事,
當年沒有抽號碼牌,
大家都排隊,
我站在一個中年婦女後面。
人很多,對伍很長,
我前面的婦女不爽我站的只離她一步,
突然大聲說我摸她屁股,還一直摸,不停摸,還伸到她前面摸她胸部,
摸到她無法忍耐才喝斥我,
所有人不屑地看我,
這裡說不定也有人當年剛好在現場。

我可以很確定我絕對沒有碰到她,
從頭到尾,
距離她絕對至少三十公分以上,
更不可能有像她所言還一直摸,襲胸,,,等情事!!

我憤怒的叫監理所的人叫警察來,
幹!
沒有一個人叫!
連監理所的公務員都沒有!!!!

我那天有急事不得不先去處理,
非常後悔當時沒有當場逮捕她!!

一有這種事,
誰都覺得男的一定有作,
畢竟,
有誰會相信男人呢?
我看連板主也不會吧!????


後來我又碰到我一個朋友有類似經驗,
又一個,
只是都沒有我遇到的嚴重,
從此我知道一定還有不少女人以此亂指控,
像makiyo 一樣,
她媽的又來了!


各位,尤其是女人們,
如果你們有用過這種賤招,
或是想要用這種賤招,
那麼,

我祝你們不得好死!!

板主你們大概沒被"makiyo 們"指控過襲胸吧!!
你知道那種感覺嗎?

我操@!
!!!!

寄居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可能得收回剛才那句話
2012/02/07 12:38
看來 Makiyo 有可能是那個日本人的共犯。


也許我們都該暫時噤聲,讓司法調查找出事實真相,將惡人繩之於法。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2-07 17:56 回覆:
馬總統對Makyio說:你酒若少喝點,現在說不定已經當上青輔會主委了。

Makyio說:可是我每次喝酒,都以為我已經是Ma總統咧。

既然這樣,Makyio還犯了強盜醉(誤)..強盜罪,可以再寫一篇Makiyo與銳寶貝(按:這個銳寶貝,朱學恆也很熟,也嘯聚了一群網友,可是後來,大家還記得誰是銳寶貝嗎?再說一遍,朱淑叔有練過,小孩不懂事的,不要去學)

根據台灣撕法,銳寶貝和受害人都被網咖的錄影帶錄到了,受害人也出來指控,本票也確實簽了。可是司法卻說:「錄影帶不是證據,陳銳被控妨害自由,無罪

啊,這還只是逼簽本票的部分,關於強盜醉(馬的,又錯了),強盜罪,是這樣的,法官自作主張..嗯,自由心證,把檢察官起訴的強盜罪,判成了搶奪罪,從九年判到一年多,細節就不多贅了,引一段開頭的文字..

陳銳一審輕判 必有重大冤情!「如果降下六月雪,是用來形容天下奇冤,那當外人來到台灣,看到台灣人上自總統院長,下到販夫走卒,黃口小童,襁褓嬰兒,竟然都在生吞塑化劑,這般光景...天!這又是哪種等級的奇冤呢?

對了,大家有沒有覺得,最近天氣詭譎多變,昨天好像夏天,今天又變回了冬天...


2012/02/07 12:08

靠,

我以為你這篇是要說馬英九和Makiyo有一腿,

真是讓我失望...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2-07 17:32 回覆:
現在才第二分鐘,馬總統還沒進美牛,油水電也還沒漲,只要Makiyo熱度沒退,下一篇就會寫Makiyo與馬總統

再下篇,寫Makiyo與朱學恆,這篇比較難寫,大概要提到盧副教授的故事,好多網友,跟著朱學恆喊打喊殺,可是下場都很不好,朱叔叔人家是有練過的。

再下篇,寫Makiyo與黑人,藝人黑人也被獵巫過,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等著看吧,或許這些都不寫,又寫回馬總統,剛剛想到個標題,馬總統,晉惠帝與隨煬帝,在不給進美牛 先漲水電油!網友Starpig與cjs對話,Starpig說:

所以哩? 你是說我們要少收一些錢,讓世大辦不起來 還是怎樣?

這一切,全關乎馬總統的看法,看他是要晉惠帝般的歷史定位,還是隨煬帝。有個失聯老友打電話拜晚年,說他最近在忙著考試,四五十歲的老骨頭了,瞧他,考得可真多,

考領隊,考導遊,還考捷運局,他說,捷運局是白花錢的,報完名才知道要口試。

我想的不是這樣,我想到的是考試院考選部長賴峰偉摸深點,摸下面點的黃腔,然後我跟他說,台灣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民主國家,但是沒有暴亂,因為混不下去,像你這種人,都還在補習和考試。

然後,我又想到馬總統能連任,違背論語堯曰的「四海困窮,天祿永終」,因為,根據統計,景氣愈不好,上班族愈不想換老闆,寧可勒緊褲腰帶,繳補習費去考試。

超級不爽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沒錯,統媒的工作重點就是仇日
2012/02/07 11:56

去年311,台灣人民踴躍捐輸

證明台灣人民是親日哈日

這一點

讓急欲和中國統一的人士非常焦慮

因為他們最怕的

就是中國攻打台灣時

美日出手干預


寄居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打人的是那個日本人
2012/02/07 10:41
追殺 Makiyo 有點搞錯對象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2-07 18:13 回覆:
如果對旁觀的Makyio都下手這麼重,打人的豈不該槍斃一百次,碎屍萬段?

誰才醉呢?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2/02/07 10:37
那些媒體標題都是Makiyo,一個字都不敢提友寄呢!

udn 今天也一個"友"都不敢提呢...

<唇語>原來媒體不怕總統不怕刁民就只怕黑跟金...台
灣很快變Mexico了!

王僧劍的頑石集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除了又扯到馬英九
2012/02/07 10:25
此篇我很贊同。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第二分鐘
2012/02/07 10:06
現在是媒體創造這個話題的三分鐘熱度的第二分鐘
所以事件還很熱也不足為奇

現在也是平民大眾平常對影視歌星藝人, 動輒收入幾百萬, 平常又胸大無腦, 言不及義, 甚至言行乖張, 賣弄風情的反對心理的投射.

這三個女藝人, 莫名奇妙成為影藝界眾星的代罪羔羊.
正好也讓群眾發洩又愛又妒的不平衡心理.

三分鐘一過, 就恢復平靜了.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