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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14:37:17瀏覽4364|回應23|推薦8 | |
馬英九總統看過報告後也非常憤怒,對於前五長(正副總統、秘書長及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破壞國家檔案法制、濫權違法、怠惰失職的離譜行徑,感到極不可思議,經與法律專家研議,決定移送監院調查。』 有人問:「別說馬總統憤怒,我也極為憤慨呢!」「台灣有哪家公司,可以這樣辦離職的?」 正常的公司,離職前,要簽妥離職證明文件,先確認是自願離職,還是被資遣的。然後,備妥移交清冊,由監交人逐一比對明細,並與被移交的繼任者三方確認無誤後畫押,始得准予離職。離職員工,一旦完成離職手續,從繳還門禁卡,踏出公司大門,就再也跟原公司不發生任何瓜葛...敢問這則新聞,是不是非洲的利比亞總統府傳回來的新聞啊? 「不..不是,這是馬總統已經簽字接收了快三年的總統府,所傳出來的新聞。」喔,難怪馬總統會這麼生氣,這三年來,公文少了三萬份,總統府是養很多老鼠嗎?萬一馬總統在裡頭小憩片刻,睡個午覺,醒來少個耳朵,鼻頭被咬個缺口的,那可怎麼辦?這裡,馬總統可能是誤把心底發毛的情緒,表達錯了,變成了憤怒。 有人忙解釋說:「唉,也不是,當初不知道是哪個烏魯木齊的監交人,連移交清冊沒仔細核對,就畫押了。按說,應該先把這群只曉得簽字卻不管事的監交人員先打入大牢,看看誰是那隻老鼠..不,是誰偷吃了公文的。」 只是不知道這會子,跟阿扁討還離職金,還要不要得回:「我明明一份公文不差,都移交給你了啊?喏~~你不是都簽過字的嗎?」 依照阿扁的律師性格,他還會說:「都辦完移交手續了,才想賴帳,當我是菜鳥律師嗎?」「公文明明三年前就全移交給你了,誰知道你這三年做了甚麼手腳...難道你把公文塞進色情片,就能說我阿扁是色情狂;把公文灑點白粉,就要我驗毒驗尿,把我送勒戒嗎?」 有人說:「馬總統是個謙謙君子,應該不會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陷害已經關在大牢裡的阿扁吧?」「對,所以公文一定是阿扁偷走的,阿扁吃銅吃鐵,貪污養狗,還騙法官說這是因公。公私不分,偷走公文算得上甚麼事啊?」 所以馬總統是對前五長(正副總統、秘書長及兩位副秘書長)辦公室感到憤怒。這種憤怒,怎麼愈看愈覺得面熟,愈看愈像馬總統過去曾經的那個憤怒... 啊,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年輕的馬英九,他意性風發的當上台北市的市長,他的市長辦公室,每個月負責幫他蒐集發票的人,名字叫做余文。他對於每個月,要幫馬市長湊齊特別費的發票,所蒐集來的茶葉蛋五塊,紅茶十塊的發票,感到很厭煩,因為這耽誤了他喝茶看報的時間。於是,余文就自作主張,在辦公室裡直接幹起偽造公文書的勾當。他拿著不知跟哪些親朋友好同事長官們蒐集來的,每個月都有的大面額發票,掉包了馬市長的親信和幕僚們因公喝茶吃蛋的小額發票。每個月都這麼幹,一幹就是整整八個年頭。 馬市長以為他的特別費,都是清清白白,除開陳長文律師定義的大水庫理論,所涵蓋的部分..嗯,這部分本來已經是貪污了,要趕緊再經過法官們假裝翻過歷史:『啊,連法治落後的宋朝,都有所謂的公使錢...對!所以特別費是歷史共業,是從宋朝就開始算起的歷史,因此不是貪污』。 誰知道,還有這麼個余文,貪懶無行,敗壞公務員的名聲,連著八年在馬市長的身邊摸魚打混。市長辦公室的部屬,眼不瞎,耳不聾,竟然全都不聽不聞,說不定還湊著趣問:『唉呀,地上有張一萬塊的發票,是誰掉的呀?』『這個月的大面額發票,我可沒法幫忙了』馬市長成天對著這種差點把他賣掉的辦公室,還能不上火嗎? 於是馬市長火到了一個極致,噙著眼淚,虛握雙拳,悲憤的宣佈要參選總統。語云:化悲憤為力量。果然給他選到,這就是咱們現在每天討論的馬總統了。 有人說:「唉,板主這就太扯了,人家馬總統之前悲憤的對象,是清查馬市長千瘡百孔,要犧牲余文去關,連掰大水庫和公使錢兩個故事,再大赦天下把貪污特別費全當歷史共業,那個首惡的壞份子侯寬仁,不是辦公室,或是余文之類。」這個余文,有偽造公文書的前科,傳聞又回到市府的不知哪個角落裡,重操舊業了。 「而這回發火憤怒的對象,才是開在總統府的五個辦公室,前任的有關人士。」「馬總統不能把阿扁掉公文,就當成是余文在掉發票,有必要這麼發怒嗎?」市井傳言,馬總統之所以會這麼生氣,跟核安問題,少女被姦殺或霸凌,以上種種點點,全都無關...而是跟年底的選舉有關。 有人詫異的問:「所以馬總統是想借清算關在牢裡阿扁的舊帳,再一次打敗民進黨嗎?這樣會不會招式用老,收效不宏啊?」對於這段揣測,總統府是一定否認的,我也認為不大可能。比較合理的推論,應該是三萬件消失的公文,有著只有標題,沒有內文的武功秘笈。 「啊,這份秘笈,不會就是武林傳說的...」沒錯,『葵花寶典,武林稱雄,欲練神功,必先自宮..』,嗯,應該就是這一本。有人嚇了一跳:「如果是這份秘笈,掉了就掉了,哪有練武要先自宮的..不看也罷。」 也有可能,是阿扁的起居注,貪污索賄的行事曆,百官行述這一類的。上頭要嘛記載著二次金改,誰有來找過阿扁;要嘛就是遠東或SOGO的某個大老板,哪天又去拜訪了夫人。 有人說:「這也沒甚麼啊,問邱毅不就得了嗎?」 傻孩子,重點不是時間,而是.. 『警局集體收賄18年,污1億。檢調查出,賭博電玩案業者長年按月奉送最高四十四萬元「公關費」,分別打點第一分局一組三萬元、二組兩萬五千元、偵查隊三萬五千元、警備隊兩萬元、延平派出所十三萬元,其餘用來招待官警飲宴及喝花酒。』 長年按月奉送,這個就叫規費。而這種規費的帳冊,都會註明要列入移交的。以免接手的白手套,搞不清楚這個月誰沒交,誰又應該交多少。沒交的要去罵『幹X娘』,再讓人去砸店撤照「安檢沒過」。有人說:「咦,這個規費,怎麼好像才剛聽人說過?」前不久台中夜店燒死了九個人,就有非法業者在政論節目CALLIN爆料:營業執照和安檢,都是要按月繳交規費的。在更早之前,台中死了個翁奇楠,那時大家也都知道,不能見光的錄影帶裡,在場警員有的也長年按月領著翁奇楠的顧問費。 說到這裡,基隆的警察們,也是非常憤怒,他們應該也有話要說, 『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涉嫌收受電玩業者二一四○萬元』一案,法官曾就此詢問胡志強為何當年只通過張宏年這兩張,胡稱「因為申請文件合法,他也不想讓當年度掛零,所以就核發」』基隆警察:『為什麼台中可以,我們基隆不行?是我們基隆人比較細漢嗎?』 對了,剛剛誰說,馬政府年底要選舉的呀? 有人不敢接口:「我們能說,馬總統住在總統府,漏洞百出,公文一掉三萬份,好像住在賊窩裡,很沒安全感,有如冷風吹著脖子,心底直發毛,這才憤怒的嗎?」 馬總統憤怒?我們老百姓才該憤怒!辛苦請來個總統,對身邊的賊不是視若無睹,就是束手無策,只會表演憤怒。我們竟要靠他來管好治安,搞定核安,別說抓貪肅貪,揪出誰拿規費害死人命了...他連他自己的公文都保不住,栖栖惶惶,不知所終,如果馬總統這會子找你進總統府,說他要請你喝杯茶,看你敢喝不敢? 『咦~~,這杯茶,顏色怎麼這麼黃?別是阿扁撒過尿的。』呵 嘆曰: 選舉到了打阿扁,公文不見賴前朝;核安問題給您管,多念幾聲觀世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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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