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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3 09:33:45瀏覽4301|回應18|推薦10 | |
『政論家南方朔引用壹週刊報導指稱,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五人小組確定「扁嫂不用關」,總統府澄清指出,當天根本沒有開五人小組會議,哪來討論扁案?』 土撥鼠向從面前跑過的狐狸問道:『你那麼急急忙忙、慌慌張張的,上哪兒去呀?』「唉,我的朋友,他們誣告我干預司法,把我趕出來了!可是實在冤枉哪!你知道,他們讓我當雞棚裡的法官,為了公務,我忙得一塌胡塗,廢寢忘食,連吃口飯的功夫也沒有,傷透腦筋,犧牲了健康,結果還落了個干預司法的罪名,真是何苦?這完全是惡意造謠,無中生有, 如果大家都聽信謠言的話,這世上還有哪一個人是清白無辜?你替我想想,我會幹出這種丟人的事情來嗎?難道我發瘋了不成?請你說句公道話,為我作證。』 土撥鼠說:『我倒未曾見過你幹過什麼別的,不過我常常看到,你嘴巴上沾滿了雞毛。』 -----蘇俄,克雷洛夫寓言。 有人問:「南方朔指控吳淑珍不用關,還說他查證的清清楚楚,確確實實,難道,真的是馬英九,一面當婊子,一面要貞節牌坊,是他干預司法,干涉吳淑珍的個案,把她放掉的嗎?」 嗯,根據馬總統方面的回應,他們是矢口否認,絕無此事。他們說『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當天根本沒有開五人小組會議,哪來討論扁案?』不過,他們這話是有伏筆的,請准用阿扁在為自己貪污案辯白的說法,阿扁說『我沒有拿過一毛錢,放進我自己的口袋裡』,這句話乍聽之下,好像是阿扁也跟馬總統一樣是一生清廉,這句話也不是在撒謊,因為後來事實證明,阿扁貪污好幾十億,上百億,不是一毛錢。而且,他把貪污來的錢,全都拿給阿珍,和他的嫖妓議員兒子陳致中了,『果然沒放一毛錢進自己口袋』呵,阿扁的衣服,也未必有做口袋呢(註)! 所以馬總統方面的回應,可以這樣解讀。第一,不是去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其他天,府院黨可能就有開會了,這點府方不敢保證。第二,就算真的有開會,也是把門關上,門外淨空,關掉一切可錄音錄影的器械,才開這個會的。南方朔難道是大羅金仙,還是具天眼通?所以沒有第六人看到,就當作沒開過。試想,狐狸管著雞棚,在裡頭大啖雞肉的時候,會把大門打開,把南方朔,SNG車請到現場直播,找土撥鼠老兄來旁邊看嗎? 「板主,那您又說,你這回是要幫馬總統說句公道話,這不是自相矛盾?」啊,差點忘了,這一回,南方朔問題大了,想那馬總統恭而無禮則葸,做人最是小心不過,『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老百姓也真倒未曾見過,馬總統幹過些什麼別的。就連當年馬總統當市長時,每個月要領的特別費,也都是交給偽造公文書的慣犯懶官余文幫他蒐集。馬總統,您也幫幫忙,想這種從公家把錢裝回自己口袋裡的事,連吳淑珍這種譽滿世界的大貪污犯,雖然沒生活自理能力,還都是親力親為,自己四處張羅蒐集發票,絕不假手於他人的呢! 所以馬總統最大的問題,不是在他的不沾鍋,而是他沒有辦法分辨甚麼時候該沾,好比蒐集發票;甚麼時候又不該沾,好比干預司法,的這種判斷能力。 有人點了點頭:「所以板主今天要幫馬總統講的公道話,就是馬總統沒有干預司法囉?」這是因為馬總統吃完雞肉,斷無可能像那隻寓言故事裡的狐狸,還在嘴邊留著大把的雞毛肉屑骨血的,給土撥鼠或南方朔看到?唉,南老先生這回,只怕大大要糟。 「是啊,沒人看到就不算。不然阿扁也不會大大方方在總統府開啥子貪污洗錢大會了。誰敢在外頭亂渣呼?保准告得你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有人說:「所以馬總統是沒有干預司法囉?」如果依照馬總統的邏輯,只怕真的是這樣,好比馬總統去年信誓旦旦,在他抓了阿扁之後,大聲的說:「他要把肅貪當成他施政的主要目標」嘩啦一下,就由立法院生出了一個『財產來源不明罪』,請看聯合報今天社論【讓陽光照向財產來源不明罪】 『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通過立法近兩年,成績單掛零,總統馬英九要求法務部檢討,於立法院本會期提出修法草案,擴大適用範圍。』 「咦,怎麼肅貪法案通過後,成績單掛零呢?難道是台灣的貪官,一聽到馬總統說要肅貪,就馬上嚇得死光,死絕了嗎?」咳~~這倒不是,而是因為馬總統立的這個肅貪法案,把貪官們全笑死了..喔,也不是。根據社論的說法,這是因為馬總統把像自己貪污特別費;阿扁貪污國務費;四個法官收賄判何智輝貪污無罪;曾德水法官判貪污的陳哲男不是貪污,而是詐欺,改判七個月;以及周占春法官的法理論述,憲法沒規定總統不能貪污,阿扁根本沒貪污來綜合考量,所立出的法條。簡單的說,就是台灣現在所有貪官一律不適用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當然一個貪官都抓不到。 有人聽不大懂:「這又是怎麼回事?」有個郎中,在街頭賣殺跳蚤藥,他偌大的廣告看板上寫著,『殺跳蚤藥,藥到蚤除,無效退費』,彼時環境很差,貪官,嗯,是害蟲如蟑螂跳蚤一堆,蟑螂也就罷了,最多是晚上出來,沒看到就當成沒有,可被這跳蚤一咬,可真會癢死人。『真有這種藥嗎?』一個婦人駐足問。郎中答曰:『當然,無效退錢。』 婦人將信將疑,買回去把跳蚤藥遍灑於家中,過了一個禮拜,被咬得更慘。於是該婦人怒氣沖沖,去找郎中理論:『你看,我被咬得~~,這藥根本無效,退錢!退錢!』郎中答曰:「慢,您是怎麼使用這藥的?」『我把藥灑滿家中裡裡外外,院子也灑上不少啊。』「唉,錯了,大大的錯了。」郎中拿出藥瓶上,指著極小字的說明唸到:「跳蚤藥使用方法:『需先將跳蚤抓來,掰開跳蚤的嘴,將藥灌入跳蚤肚內,不時便死』。」『你這婦人使用不當,還敢來找我退錢?去!』 有人嘆道:「這個江湖郎中的騙術,真是太可惡了。板主您是指馬總統也是個郎中嗎?」根據社論的說法,「財產來源不明罪」要有效的方法只有兩個,全世界通知道,只有馬總統不知道,那就是... 『一,公務員必須就財產顯著增加作合理解釋,否則即構成犯罪;二,舉證責任的轉換,當公務員收受來自一定職務關係人士的金錢、不當利益時,若無法提出反證,即視為賄賂或收賄的證據。其立法目的在補貪汙難查的漏網,反過來要公務員交代所得來源,或盡一定的舉證責任。』 當南方朔說是馬總統在干預司法,放掉吳淑珍的時候。『舉証責任要倒轉過來!』我們只需問馬總統:『司法判決要關吳淑珍,您要不要尊重?吳淑珍這會子被您放了,這個不叫干預司法,干涉個案嗎?』為什麼南方朔還要舉證,是您馬總統在哪年哪月哪天,跟哪些人開會或只是隨口閑聊,所做出來的決定呢? 您以為在您自己像唱片跳針般『尊重司法』『不干預司法』的催眠聲中,國人全都被您騙了。唉,其實您只能自己騙自己,雞毛掉了滿地,只有您自己看不見。司法判阿珍要關,就是您用跟阿扁阻擋三一九真調會一樣的『行政抵抗司法權』,把阿珍放掉了的。這就跟四個法官收賄,把貪官何智輝放了;曾德水法官,把貪官陳哲男判七個月;鄧振球法官,把阿扁從無期徒刑,先減刑一次到二十年;還有那個周占春法官,判阿扁貪污,根本無罪。這些吃死台灣百姓的行為通通一樣。有的是真小人,收錢放貪官,也不怕挨罵,『死豬不怕開水燙』。有的則是偽君子,行為跟真小人一模一樣,還敢裝模作樣,說自己也很生氣,想再誆騙世人... 真的是『人不要臉鬼都怕!』 午夜夢迴,當您神智清明的時候,或許您會覺得一絲絲愧咎,愧對自己的列祖列宗,天地良心。『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不知怎的,竟然真的怒氣陡升,發起怒來,或許這時,還會跟著掉出一兩滴鱷魚的眼淚呢。 嘆曰: 死豬不怕開水燙,人不要臉鬼都怕,誰放貪污吳淑珍?頭上長瘡腳流膿! 註:有個年輕律師要去拿跟做衣服師傅訂做的律師袍,當律師穿上律師袍試穿合不合身的時候,左插右插,兩隻手就是插不到口袋。 「師傅,您忘了幫我做口袋。」師傅說:「傻孩子,律師只有把手伸到別人的口袋,哪有伸到自己口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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