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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馬英九說點公道話
2011/02/23 09:33:45瀏覽4301|回應18|推薦10
『政論家南方朔引用壹週刊報導指稱,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五人小組確定「扁嫂不用關」,總統府澄清指出,當天根本沒有開五人小組會議,哪來討論扁案?

土撥鼠向從面前跑過的狐狸問道:『你那麼急急忙忙、慌慌張張的,上哪兒去呀?』「唉,我的朋友,他們誣告我干預司法,把我趕出來了!可是實在冤枉哪!你知道,他們讓我當雞棚裡的法官,為了公務,我忙得一塌胡塗,廢寢忘食,連吃口飯的功夫也沒有,傷透腦筋,犧牲了健康,結果還落了個干預司法的罪名,真是何苦?這完全是惡意造謠,無中生有, 如果大家都聽信謠言的話,這世上還有哪一個人是清白無辜?你替我想想,我會幹出這種丟人的事情來嗎?難道我發瘋了不成?請你說句公道話,為我作證。』

土撥鼠說:『我倒未曾見過你幹過什麼別的,不過我常常看到,你嘴巴上沾滿了雞毛。』 -----蘇俄,克雷洛夫寓言。

有人問:「南方朔指控吳淑珍不用關,還說他查證的清清楚楚,確確實實,難道,真的是馬英九,一面當婊子,一面要貞節牌坊,是他干預司法,干涉吳淑珍的個案,把她放掉的嗎?

嗯,根據馬總統方面的回應,他們是矢口否認,絕無此事。他們說『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府院黨當天根本沒有開五人小組會議,哪來討論扁案?』不過,他們這話是有伏筆的,請准用阿扁在為自己貪污案辯白的說法,阿扁說『我沒有拿過一毛錢,放進我自己的口袋裡』,這句話乍聽之下,好像是阿扁也跟馬總統一樣是一生清廉,這句話也不是在撒謊,因為後來事實證明,阿扁貪污好幾十億,上百億,不是一毛錢。而且,他把貪污來的錢,全都拿給阿珍,和他的嫖妓議員兒子陳致中了,『果然沒放一毛錢進自己口袋』呵,阿扁的衣服,也未必有做口袋呢(註)!

所以馬總統方面的回應,可以這樣解讀。第一,不是去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其他天,府院黨可能就有開會了,這點府方不敢保證。第二,就算真的有開會,也是把門關上,門外淨空,關掉一切可錄音錄影的器械,才開這個會的。南方朔難道是大羅金仙,還是具天眼通?所以沒有第六人看到,就當作沒開過。試想,狐狸管著雞棚,在裡頭大啖雞肉的時候,會把大門打開,把南方朔,SNG車請到現場直播,找土撥鼠老兄來旁邊看嗎?

板主,那您又說,你這回是要幫馬總統說句公道話,這不是自相矛盾?」啊,差點忘了,這一回,南方朔問題大了,想那馬總統恭而無禮則葸,做人最是小心不過,『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老百姓也真倒未曾見過,馬總統幹過些什麼別的。就連當年馬總統當市長時,每個月要領的特別費,也都是交給偽造公文書的慣犯懶官余文幫他蒐集。馬總統,您也幫幫忙,想這種從公家把錢裝回自己口袋裡的事,連吳淑珍這種譽滿世界的大貪污犯,雖然沒生活自理能力,還都是親力親為,自己四處張羅蒐集發票,絕不假手於他人的呢!

所以馬總統最大的問題,不是在他的不沾鍋,而是他沒有辦法分辨甚麼時候該沾,好比蒐集發票;甚麼時候又不該沾,好比干預司法,的這種判斷能力。

有人點了點頭:「所以板主今天要幫馬總統講的公道話,就是馬總統沒有干預司法囉?」這是因為馬總統吃完雞肉,斷無可能像那隻寓言故事裡的狐狸,還在嘴邊留著大把的雞毛肉屑骨血的,給土撥鼠或南方朔看到?唉,南老先生這回,只怕大大要糟。

是啊,沒人看到就不算。不然阿扁也不會大大方方在總統府開啥子貪污洗錢大會了。誰敢在外頭亂渣呼?保准告得你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有人說:「所以馬總統是沒有干預司法囉?」如果依照馬總統的邏輯,只怕真的是這樣,好比馬總統去年信誓旦旦,在他抓了阿扁之後,大聲的說:「他要把肅貪當成他施政的主要目標」嘩啦一下,就由立法院生出了一個『財產來源不明罪』,請看聯合報今天社論讓陽光照向財產來源不明罪

『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通過立法近兩年,成績單掛零,總統馬英九要求法務部檢討,於立法院本會期提出修法草案,擴大適用範圍。』

咦,怎麼肅貪法案通過後,成績單掛零呢?難道是台灣的貪官,一聽到馬總統說要肅貪,就馬上嚇得死光,死絕了嗎?」咳~~這倒不是,而是因為馬總統立的這個肅貪法案,把貪官們全笑死了..喔,也不是。根據社論的說法,這是因為馬總統把像自己貪污特別費;阿扁貪污國務費;四個法官收賄判何智輝貪污無罪;曾德水法官判貪污的陳哲男不是貪污,而是詐欺,改判七個月;以及周占春法官的法理論述,憲法沒規定總統不能貪污,阿扁根本沒貪污來綜合考量,所立出的法條。簡單的說,就是台灣現在所有貪官一律不適用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當然一個貪官都抓不到。

有人聽不大懂:「這又是怎麼回事?」有個郎中,在街頭賣殺跳蚤藥,他偌大的廣告看板上寫著,『殺跳蚤藥,藥到蚤除,無效退費』,彼時環境很差,貪官,嗯,是害蟲如蟑螂跳蚤一堆,蟑螂也就罷了,最多是晚上出來,沒看到就當成沒有,可被這跳蚤一咬,可真會癢死人。『真有這種藥嗎?』一個婦人駐足問。郎中答曰:『當然,無效退錢。』

婦人將信將疑,買回去把跳蚤藥遍灑於家中,過了一個禮拜,被咬得更慘。於是該婦人怒氣沖沖,去找郎中理論:『你看,我被咬得~~,這藥根本無效,退錢!退錢!』郎中答曰:「慢,您是怎麼使用這藥的?」『我把藥灑滿家中裡裡外外,院子也灑上不少啊。』「唉,錯了,大大的錯了。」郎中拿出藥瓶上,指著極小字的說明唸到:「跳蚤藥使用方法:『需先將跳蚤抓來,掰開跳蚤的嘴,將藥灌入跳蚤肚內,不時便死』。」你這婦人使用不當,還敢來找我退錢?去!

有人嘆道:「這個江湖郎中的騙術,真是太可惡了。板主您是指馬總統也是個郎中嗎?」根據社論的說法,「財產來源不明罪」要有效的方法只有兩個,全世界通知道,只有馬總統不知道,那就是...

一,公務員必須就財產顯著增加作合理解釋,否則即構成犯罪;二,舉證責任的轉換,當公務員收受來自一定職務關係人士的金錢、不當利益時,若無法提出反證,即視為賄賂或收賄的證據。其立法目的在補貪汙難查的漏網,反過來要公務員交代所得來源,或盡一定的舉證責任。』

當南方朔說是馬總統在干預司法,放掉吳淑珍的時候。『舉証責任要倒轉過來!』我們只需問馬總統:『司法判決要關吳淑珍,您要不要尊重?吳淑珍這會子被您放了,這個不叫干預司法,干涉個案嗎?』為什麼南方朔還要舉證,是您馬總統在哪年哪月哪天,跟哪些人開會或只是隨口閑聊,所做出來的決定呢?

您以為在您自己像唱片跳針般『尊重司法』『不干預司法』的催眠聲中,國人全都被您騙了。唉,其實您只能自己騙自己,雞毛掉了滿地,只有您自己看不見。司法判阿珍要關,就是您用跟阿扁阻擋三一九真調會一樣的『行政抵抗司法權』,把阿珍放掉了的。這就跟四個法官收賄,把貪官何智輝放了;曾德水法官,把貪官陳哲男判七個月;鄧振球法官,把阿扁從無期徒刑,先減刑一次到二十年;還有那個周占春法官,判阿扁貪污,根本無罪。這些吃死台灣百姓的行為通通一樣。有的是真小人,收錢放貪官,也不怕挨罵,『死豬不怕開水燙』。有的則是偽君子,行為跟真小人一模一樣,還敢裝模作樣,說自己也很生氣,想再誆騙世人...

真的是『人不要臉鬼都怕!』

午夜夢迴,當您神智清明的時候,或許您會覺得一絲絲愧咎,愧對自己的列祖列宗,天地良心。『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不知怎的,竟然真的怒氣陡升,發起怒來,或許這時,還會跟著掉出一兩滴鱷魚的眼淚呢。

嘆曰:

死豬不怕開水燙,人不要臉鬼都怕,誰放貪污吳淑珍?頭上長瘡腳流膿!


註:有個年輕律師要去拿跟做衣服師傅訂做的律師袍,當律師穿上律師袍試穿合不合身的時候,左插右插,兩隻手就是插不到口袋。 「師傅,您忘了幫我做口袋。」師傅說:「傻孩子,律師只有把手伸到別人的口袋,哪有伸到自己口袋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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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91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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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珠珠~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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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jun5238 !
2011/02/23 17:02
民進黨快被你打趴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9:23 回覆:
因為我幫馬總統講的這點公道話嗎?唉,本來標題準備要寫『幫南方朔講點公道話』的。說不定也上了聯網的頭版呢!

不知道明天寫來不來得及(^^)

超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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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不干預司法???.......
2011/02/23 16:54

那他跑去江國慶他媽家是在幹嘛??

是去勾引寡婦哦??

幹!$@%%^&**-----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9:36 回覆:
本來是去表演道歉,在道歉總統來說,這他最在行了,他往往會一邊代表國家道歉,一邊置入性行銷,誇讚他自己。把國家和他個人徹底切割開來。

當然,也不排除馬總統誤以為有點年紀的媽媽,大部分都是馬迷,去摸一摸頭就好了。這招只對聯網某格主花蓮的媽媽有效,對江媽媽和張曉風女士是白搭,『馬總統可以來摸頭,但是頭被摸完,還是自己的』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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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
2011/02/23 16:25
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jun又當婊子又要牌坊

MMGM
GPBT
2011/02/23 16:23
不是甚麼回應 只覺得通篇文字 邏輯不通條理不清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8:57 回覆:
您可以先練習看第一段的寓言,蘇俄克雷洛夫寫的政治諷刺寓言,看得懂,再試著看第二段,這段是笑林廣記的笑話,因為是文言文,我把它改編了。這段如果也看懂了,可以再看網友『閒雜人等』的留言,當成課後補充(^^)

南部人
替我們綠營找回公道話的起因
2011/02/23 14:39

版主嘆曰:

死豬不怕開水燙,人不要臉鬼都怕,誰放貪污吳淑珍?頭上長瘡腳流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錢貪到了怕啥開水  人不要臉天地常在  誰推出總統及夫人  清廉愛鄉的民進黨

ㄚ版主佛法修不停

吃了甜果忘了苦因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9:03 回覆:
錢貪到了怕啥開水,要跑出國去才行;
總統當到不怕挨罵,要裝不沾鍋才行。(^^)

Truv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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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都不敢提
2011/02/23 12:05
南方朔其實是個〔攻心計〕的人
他老是用最狠的手段幫忙馬英九...正因為他筆觸每次都〔故意〕太過!!!

這次他的質疑文章...其實正狠狠點出要你們查〔蔡英文〕!
故意寫個二個不正確日期或很容易查又沒的會議
然後再道出個你們根本不好查的蔡英文言語
〔看...他很故意又很狠吧!!! 用二個虛帶出一件實!!!〕

蔡英文不是說:馬英九說不會關吳淑珍...

蔡英文慘了...
先在18%表裡不一 如果這次又...

不過我想~蘇貞昌 呂秀蓮 謝長廷應該是會比你們更積極查啦 !!!

你寫了大篇文章而南方朔文中的伏筆就是蔡英文...你提都不敢提吶!!!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4:06 回覆:
南方朔我並不認識,他的文章我也沒怎麼看,本文純粹係評論總統府回應南方朔的新聞內容,以及馬英九放掉阿珍的後續探討,並輔以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做為放掉吳淑珍這個賊貪的補充。

想想台灣老百姓真是可憐,被這群禍國殃民的賊貪,逼到無路可走。好不容易抓到的,不是不起訴,起訴不判刑,判刑再減刑,收賄判無罪,或是生病放他逃,有的就逃出國,病死國外了。

這種貪官專用的司法,終於在馬總統拼命的尊重之下,把賊貪吳淑珍判十幾年要關,想不到司法判刑定讞,不是最後的結果,而是由馬總統決定執不執行,才是最後的結果。剎時之間,一切都明白了,甚麼肅貪,廉政署,貪污財產不明罪,都是馬總統的屁,總結成放掉吳淑珍這個大臭屁。

敢問,這篇文章,或是這段回應,關南方朔,或是其他那些政客啥事呢?馬總統當台灣人是屁,反貪的人是屁,終有一天,會為屁所噬。

小卿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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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寫的文章,不是發牢騷,是涉及毀謗
2011/02/23 11:50
我們是個可以發牢騷的國家,所以版主可以寫一堆我看的很不爽的文章,我也尊重,但南方朔寫的文章,不是發牢騷,是嚴重的指控。

南方朔指控馬英九,單然要舉證啊,說不說個所以然,就是毀謗!馬英九應該責令總統府應該對南方朔提出控訴!

你不告、就會有人說馬英九默認 (馬英九就是說一套作一套),但告了,就說你色厲內荏,箝制言論自由(馬英九就是台灣特首,替中國人迫害台灣),但馬英九總統,當初700萬票的支持,就是希望你有作為啊,請問你的作為在哪裡?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3 13:46 回覆:
沒錯,這件是會讓馬總統陷入父子騎驢的困境中。馬總統真正的問題,其實不是不沾鍋,而是分不清甚麼時候要沾鍋,甚麼時候不能沾。在馬總統治下各種司法行政亂象叢生,乃至自己干涉司法,用行政權不關吳淑珍的時候,他都以為這是不干預司法;卻在當總統自己告侯寬仁,一路告到他無罪定讞,人家問『總統,這不是干預司法,自己搞出個個案嗎?』卻飾詞狡辯,這是為了公理正義。

上帝啊,請給馬總統明白,甚麼是他能作為的;也請給馬總統勇氣,讓他接受他不能作為的,但是,千萬別忘了一定要給他智慧,好讓他能分辨啊。天佑馬總統!呵

路人甲
真的是『人不要臉鬼都怕!』
2011/02/23 10:44
我對你?造假諷人的手段,厭惡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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