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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假民調 一篇菜英文
2010/10/22 09:29:36瀏覽5863|回應15|推薦13
『在公開為無黨籍大高雄市長候選人楊秋興站台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持續升溫批藍火力。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時,強烈質疑國民黨民調造假。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以「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回應宋楚瑜的砲火攻擊。』

金溥聰三句不離本行,信手又捻來個假民調,說「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有人笑了:「沒錯,金溥聰又不是我,他怎麼知道我這個選民,會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呢?

說起假民調的歷史,真是罄竹難書,其他那些影響比較小,不能改變歷史的,這裡就不提了。有兩個假民調,一個是兩千年連戰,陳水扁與宋楚瑜選總統的前一夜,由時任市長,特別費案還沒爆發,說話還有點公信力,也讓人覺得一生清廉的馬總統違反選罷法所發表:根據國民黨的民調中心所做出的民調,連戰的支持度已經超過宋楚瑜了。馬市長這個民調發佈的時機,是在選前之夜,透過媒體和國民黨的耳語傳播,讓宋楚瑜一夕少了三十萬票,史上最貪的阿扁選到總統。

有人說:「這真是太超過了,比台灣所有的詐欺集團加總起來還超過,發佈假民調的應該要判重刑才對...卻不知馬總統詐欺..喔,違反選罷法判了多久呢?」馬總統被判罰五十萬元,還有一個小人物劉家昌引用同一個假民調,被判罰兩百萬,可以當四個馬總統。如果單以說假話違反選罷法論,前立委李文忠要關八個月,褫奪公權三年,2012年就不能選總統了。

這個司法怎麼看起來有點怪。」有人接著問:「不談這個怪司法,那第二個影響歷史的假民調呢?

第二個假民調,同樣是在選總統,在2004年的選前之夜,由陳水扁和連戰搭配宋楚瑜兩組人競逐總統寶座,阿扁在下午被人以兩顆子彈所傷,讓原本聲勢很差,又陷入陳由豪所指控貪腐事件的阿扁局勢丕變。宋楚瑜當時力主要讓選舉暫停,以免產生不公平的問題。「啊,真是一代儒俠,看到對手受傷,不肯佔便宜,寧可擇日在鬥」..嗯,有人武俠小說看多了,這裡的不公平要倒過來看。此時國民黨又使出一份假民調,隔天投票連戰還能大贏陳水扁數十萬票。結果選舉繼續進行,票投出來連宋小輸了三萬票。

宋楚瑜當時沒說話嗎?」怎麼可能,被假民調騙一次,是假民調中心騙術高;被騙了第二次,就是宋楚瑜太笨了。可惜形勢比人強,宋楚瑜獨木難抵假民調,只能徒呼負負。這兩個影響歷史的假民調,最大的苦主,最衰的衰尾道人,就是宋楚瑜。

這也太不合邏輯了,第一個假民調有點道理,第二個假民調,把連宋報廢掉,要從何解釋起呢?」這個回答很簡單,現在的總統是姓連,姓宋還是姓馬呢?「廢話,當然是馬總統。」如果,2004年連宋選到了總統,按照連戰與宋楚瑜的默契,2008年會讓宋楚瑜選總統,宋楚瑜精力充沛,能力又強,2012年想必也不會缺席。「啊,那馬總統豈不要等到2016年了。」你發夢去等吧,假民調們可等不及了。呵

但凡國民黨所做的假民調,都會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好理由,一個是真正的理由。2000年的假民調,好理由是棄宋保連,保連根本是假的,讓宋楚瑜選不上才是真的。2004年的假民調,好理由是已經選贏了,讓連爺爺安心睡覺,真正的理由是一舉把連宋這兩個徽欽二帝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裡去。「你是說..馬總統是一種宋高宗的心態?」馬總統不知道是甚麼心態,但是假民調是百分之百的秦檜心態。

有人點頭說:「所以馬總統今天遠見民調回升了八趴...」何妨在民調前,加個「假」字,「那自由時報做的民調?」假的,「國民黨的民調?」假的,「民進黨的民調?」假的。今年年初,政大未來事件交易所針對2月27日立委缺額補選做了不利於國民黨的預測。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當時認為,『未來事件交易所的預測結果,只是反映那時的社會氛圍,不具代表性。』看到了沒?民調專家也都會說不利於己的民調是假的,,做黑心食品的商家,只把黑心食品形容的飛天鑽地,賣給別人;自己是打死也不吃的。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聯社專訪引發風波,總統府昨天委由新聞局公布專訪錄音檔與翻譯全文,證實總統當時僅提及「要看兩岸關係進展、時間未定」,並未說「第二任期將啟動兩岸政治對話」,美聯社確實有擴大解讀的嫌疑。』

馬總統的菜英文,用的出來的字彙有限,說不出假話,真搞不懂幹嘛不用國語受訪,起碼識得的字彙比較多,也可自為解釋。」有人再問:「卻不知這裡談的馬總統專訪被誤解風波,有甚麼意思呢?」

看到馬總統為收完聘金,是不是就要嫁人,還是只是薛一薛凱子,解釋的手忙腳亂。忍不住想指他一條明路,就請金溥聰再來個假民調:「國人不會關心馬總統與美聯社記者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不就得了。

有人怒道:「MOVES AHEAD,假民調去你個頭!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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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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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誰最貪?三審未定讞錢又如何是貪?
2010/10/22 14:27
MOVES AHEAD史上最貪的阿扁選到總統是怎麼關連?三審未定讞錢又如何是貪?建國100年,最貪的陳由豪王又曾滯美、其餘留中,到底誰最貪?
可口可樂在電影中催眠,催眠催眠催眠...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2 17:38 回覆:
MOVES AHEAD應讀成MOVES A HEAD,這裡獨家翻譯成『去個頭!』跟『滾個蛋』同義。

依照我的框架,阿扁是總統直選以來,最貪?「反對!」那就再縮小範圍,是總統直選以來,被起訴,關進牢裡的最貪總統(^^)

還有有關「貪」的定義,在我小老百姓眼裡,把公款放進私人口袋就叫貪。雖然扁案二審法官說「阿扁貪污養狗,都是因公支出。」把所有拿公款的全給罵進去,但我並不認同;貪污把公款放進私人口袋,還是拿去養狗,都是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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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真好
2010/10/22 12:22

好文一篇,借轉!!

我會指明出處^^"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2 17:04 回覆:
(^^)

bat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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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的溝通
2010/10/22 11:46

一、意思的傳達除了靠語言本身外,還有說話的手式、語調、神態、上下文等等。運用得好的人,可以讓對立立場的人各取所需,讓找麻煩的人挑不到語病,讓語言指向未來,引導行動方向,甚至不用說出口,對方就以為你已經說了。運用不好的人,就如閣主上一篇引過「該來的都沒來」的例子,人人都可以從他話語中挑出毛病。

還有一種人,自忖為是溝通天才:見人說佛話,見佛說人話。對外省人講台語,對中國人講英文,優遊於各種語言間,覺得天下人都聽不出他話中的矛盾,就算聽出了矛盾,也可以從容閃過。其實所有人都知道他在玩弄世界。只是有人在意,有人「選擇」不在意,有人「選擇性」不在意。「選擇」不在意是對人;「選擇性」不在意是因事,你今天講的是我喜歡的,我就當真了。

「你說過兩天來看我,一等就是一年多,三百六十五個日子不好過,你的心裡根本沒有我!把我的愛情還給我!」我還沒忘記你呀,愛情怎麼還呢?那就 「看今天你怎麼說?」。 說得好,愛情就還來了 。

二、 1. 描述本意,與模糊本意,均是語言的功能。這點,馬總統不至於不懂。

2. 馬總統語言能力不精準。描述本意常不能取信於人。但想模糊本意時,又格外清楚。

3. 馬總統可能沒有察覺到也語言能力不佳這個事實。相反的,他可能認為他這方面能力很強。因為:

4. 馬總統有一批追隨著,會替他的言行註疏。比方說他的國慶文告, 「 全文固然隻字未提三民主義」 註疏者卻能聽出「 國父遺教的精神,卻如晶鑽寶石的遍布其中。」 從而領略到「三民主義的光華」重新普照於寶島。

三、遠流的民調我認為是真的。滿意度和支持度是不同的概念。這一部分的變動,反應的是「支持者」的態度。之前他們詛咒黑暗,但既然三民主義的光華都已重現了,當然要結伴出來做日光浴。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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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6次提問同一個問題
2010/10/22 11:00

前言:黑色為版主所言,紫色與紅色是本人說的,誰說誰負責
人言可畏,是的,言語無血光,但有的話聽了會讓人想死,或是想罵人,恐嚇人。
我對盧的評價,如前頭的文章(這裡像在被追殺(^^)),【支持朱,支持盧】【梁山好漢108】【腦袋有洞】,人物與主角不是重點,我只是想分享一些觀念。
盧不是弱者。相對網友,沒上過法庭的乃至朱學恆,盧只要把他們告進法院,都占著贏面,不是說她多有理,光她法界的背景與淵源,就可以嚇死人。所以被告到的網友,大多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由家中老父老母登門道歉,乖乖繳交罰金,忍氣吞聲,埋著仇恨的怨氣了事。

閣下前面已談過:因為盧是法律系副教授,是廣義的統治階級,又胡扯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至不濟,興訟成本也比網友低很多,更鬼扯了,法院有公訴義務律師,司改會也有免費義務律師,網友對盧,屬於武器不對稱之戰,閣下乾脆宣佈讚同網路暴力好了,遮遮掩掩,不鬼扯了。言論自由,就怕強凌弱,眾暴寡。好一副公親的嘴角,言論自由的根本是指控無罪,但必須有本。

朱若被告,會先收到傳票,要跟老闆請假。假請多了,會被開除,一家三口衣食無著,落魄街頭。朱千里迢迢到嘉義,進到一個全然陌生的領域,朱不知道檢察官跟盧有沒有淵源,未來的法官是盧的老師還是學生?朱能堅持,那要堅持多久呢?根據「法庭流浪三十年」作者的經驗,一般人進到法院,沒個好幾年不會了事,最多的超過三十年。於是朱的年輕歲月,雄懷壯志,都得消磨在這個意氣之爭上。
朱若能打贏就罷,問題是輸面極大。這還沒牽涉言論自由與誹謗本身的問題;試想,朱若打贏,豈不昭告世人,法律系副教授不過爾爾,日後誰會怕學法律的?誰會怕律師,怕檢察官,怕法官?學法律的若不能用法律嚇唬人,要叫這些學法律的上哪兒吃香喝辣買豪宅?    有些懷疑閣下思路來自善鬥搞分化、不重法律的...
盧不是阮玲玉。『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盧憑甚麼?不過就是那把法刀比人家快嗎?拿法刀對付自以為嘴比刀快的網友和朱...呵,好威風,好殺氣啊!

確實「盧不是阮玲玉」,但男子漢大丈夫的閣下怎麼搖身一變成了「好威風,好殺氣」的盧呀!

盧可以告人,那是她當法律系副教授最愛的事(請別再問我,你怎麼知道她最愛?從她成天上網搜尋又有誰罵她,要告人就知道)。在言論自由與誹謗還沒分清楚之前,我認為可以讓遊戲規則公平一些,好比盧告誰,就得去轄被告的地檢署告,去轄被告的法院出庭,先求得形式上的公平。
盧可主張網友誹謗她,網友也可主張盧罵他。「咦,盧哪有罵人?」,說不定網友看電視,或看youtube重播,就感到受辱挨罵,心窩被插一刀。畢竟,我們都不是被告的網友,焉知網友的心如大海丘壑還是容不得一粒沙子呢?

盧事先已勸告了。至於「去轄被告的法院出庭」,賴皮之前,閣下應先呼籲修法。但房東和受害者可能會把閣下的部落格淹沒了。

『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看到盧處心積慮,四處蒐羅又有誰在網路上罵她,她要告;或是看到您非達目的絕不中止的毅力,坦白說,不都跟朱學恆一樣,去上他的部落格,他最愛講的題目就叫『堅持』。啊,原來,這竟是一齣同類相殘的悲劇。。。夫我則不暇,少陪了(^^)

孔夫子所言,大概是說給人聽,而做人要臉不要臉有別,所以有君子與小人,要臉會繼續問,請要臉也回答自己提出的指控: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6次提問同一個問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2 17:01 回覆:
孔子的確是在教訓子貢,夫我則不暇...夫子我自己,可沒那種閑功夫(^^)

既然要臉不要臉,答案對不對,都由你來決定...我也只好表示尊重之意。呵



hepingli5
好笑!
2010/10/22 09:39
太好笑了!假民調只有國民黨才會有?謝長廷那個黃金交叉還言猶在耳呢!閣下評論看看。還有、一篇菜英文?你們看不懂、接著穿鑿附會,還要回頭說人家英文不好?!再怎麼不濟,他的英文絕對比你好。不信,你寫寫看!好笑!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2 16:55 回覆:
沒問題,如果民進黨也來個宋楚瑜,被民進黨的馬英九,接連兩個假民調所害,像高宗秦檜殺岳飛的那個橋段,我自會寫上一篇。

這篇蔡英文,馬總統以為美聯社不懂,世人也不懂。馬總統如果敢的話,就用中文上大話新聞,讓鄭弘儀再問一遍。

語文本無高低,溝通為要。把英文好拿來炫耀,是種自卑轉自大,清末幫洋人做買辦的假洋鬼子心態

現在還有這種心態的,改稱『馬總統心態』,跟清末買辦者略有不同。其中有種情節是『別再說我無能,因為我英文很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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