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一個假民調 兩億四千萬
2010/05/01 01:24:21瀏覽6881|回應37|推薦8
『在一場音樂會上,甲對乙說:「你看,你看,那個人在音樂會中睡覺,好沒禮貌喔!」乙:「什麼!你就因為這麼一點小事把我叫醒嗎?」』

馬總統和蔡主席上周辯論完ECFA之後,餘波盪漾,雙方陣營都說自己表現的很好。本來辯論比賽就是這樣,辯論完了之後,還要針對誰辯的好誰辯不好再進行一場辯論。然後再針對誰說誰辯的好的理由,再繼續的辯論下去。根本就是無聊透頂的行為,永遠沒有標準答案。這個叫做「辯論之後的辯論」---辯論之後,還要再辯。不過,有一家媒體,指控另一家媒體做ECFA辯論的假民調,真是太不應該,難怪會被社會唾棄,非群起而攻之不可。

但是這種辯論比賽後閒磕牙的假民調,有那麼嚴重嗎?最近宋楚瑜索還當年他為了要競選總統,被興票案纏身,提存法院的兩億四千萬,引起國民黨與親民黨彼此間的不快。馬總統甚至還意有所指的說:「要考慮社會觀感。」社會觀感很難說,因為大家都很忙,沒時間上網查資料,很多人在當年興票案時的記憶,也都已經模糊了。我幫大家簡單的整理一下:兩千年的總統大選,宋楚瑜本來遙遙領先連戰和陳水扁,就是因為興票案這筆兩億四千萬,聲勢重挫。於是很多人就以為宋楚瑜選輸陳水扁,是因為興票案。唉,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因為馬英九在選舉前一晚於連戰的造勢會場違反選罷法,公布連戰民調已經領先宋楚瑜的假民調(註),讓已經歷經過台北市長棄保效應給陳水扁漁翁得利的藍色選民混淆。心想以馬英九說謊會臉紅的人格,說的肯定是真的。紛紛棄宋保連,害宋楚瑜僅差陳水扁三十萬票飲恨。那麼連戰得幾票呢?嗯,除了那天晚上被馬英九騙來的票,連戰自己真的能得到票數少的可憐,不提也罷。

說到這裡,原來馬總統才是假民調的祖師爺,而且,某報的民調,本來就沒人相信,因為某報幫阿扁的貪污劣行擦脂抹粉的行為,還配合演出甚麼外交機密,南線專案的,都早就被戳穿了西洋鏡,是屬於信用破產垃圾債券等級的媒體。雞蛋臭了,用聞的就知道,偏偏有人還跑去嚐。「嗯,雞蛋真的是臭的。」讓人哭笑不得。但是如果是狀若無辜,貌似天真的馬英九發布的民調,肯定會把一群粉絲唬的七葷八素,一愣一愣的。馬英九兩千年的這個假民調,發布之後,改變台灣整個命運,八年原地踏步,坐看對岸崛起,直有翻天澈地,倒轉乾坤之能!難怪後來選完有粉絲拼了命也要請馬市長吃雞蛋了。

「那跟宋楚瑜最近領回去的兩億四千萬有甚麼關係呢?」「對啊,宋楚瑜又不可能再出來選總統。」「宋楚瑜已經老了,夠可憐了,如果本來是他的,就還給他吧,別再說甚麼像中大樂透,是大樂『退』才對!」說這些話的,都是不懂帝王心術的人。宋楚瑜因為馬英九假民調,沒在兩千年選上總統,又因阿扁兩顆子彈,選前之夜被馬英九喊停,沒能在兩千零四年,選上副總統。兩人仇深似海,宋楚瑜下半輩子,基本上是毀在馬英九手上。馬英九沒找個秦檜把岳飛剁了,或釘兩根釘子在岳飛腦門上,就算仁盡義至了。給宋這筆錢?不是要讓自己晚上睡不著嗎。

宋楚瑜聰明一世,胡塗一時,窮瘋了。馬英九之於連宋,等於蔡英文之於美麗島律師世代,老樹不死,小樹苗怕長不大。順這個邏輯,馬英九做滿八年,才是蔡主席最大利益。讓ECFA辯論不贏,辯輸翻桌,也都有了道理。所以謝長廷和蘇貞昌要自求多福,而阿扁也可以提早安息了。某甲在音樂會看到人家瞌睡感到不快,渾然不覺身邊某乙早就睡翻。看問題,要記得先回頭看。說到這,該去聽音樂幫助入眠了,晚安。



註: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劉家昌在媒體刊登半版廣告批宋,其中引用民調,因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被北市選舉委員會裁罰250萬元。劉家昌到案說明痛批「司法暴力」。他說,馬英九總統選前公布民調只罰50萬元,為什麼他要多罰5倍,更自我嘲諷「若我身價比馬英九高5倍,總統應該我來選。」但是他們倆被罰都是因為選前公布民調違反選罷法,跟真假無關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3992657

 回應文章 頁/共 4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能提出2000年的影片最好
2010/05/01 07:14

很不爽:

馬英九發佈假民調的確前科累累還替他辯什麼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wKVFFpP-qc

=====

如果你能提出2000年的影片最好,不能的話請謝長廷拜託宋七力一下可能可以,不然就和這裡討論沒關係。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1 07:51 回覆:
岔個話,
我的目地不是討論民調真假的問題,而是要馬總統不要為難宋主席。
宋主席窮到快被鬼抓去,連前主席,吳前主席,甚至郁主席都怕的要命。「待會老宋來借錢,找甚麼理由擋才好呢?」馬總統刁到宋主席,卻把一狗票藍營大老全得罪了。

超級不爽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假民調這套把戲,國民黨和藍媒才是前科累累
2010/05/01 07:11

不用講2000年啊!去年2009宜蘭縣長選舉,

馬英九才又搞過一次歷歷在目嘛!

還被罰50萬勒!事後呂國華得票率多少?

馬英九發佈假民調的確前科累累還替他辯什麼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wKVFFpP-qc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也沒有期待你會和我理性討論
2010/05/01 07:05

viento:

The logic of an idiot!!!

You are not even worth my time to dismiss you in Chinese .

====

自從我上次和聯合報電小二檢舉你在X-user部落格對馬總統使用髒話,X-user版主不但不處理還送我進黑名單後,我也沒有期待你會和我理性討論。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天地有正氣?
2010/05/01 07:03

何謂『正』?對人對事情,如果心存暨定的立場,只從一面去看,敢稱『正』?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1 07:42 回覆:
我的「政」氣,「正」字的確偏了點。呵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兩點疑點
2010/05/01 07:00

X-ray: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多加選前十日不能發佈民調的規定,源自二○○○年總統大選前,馬英九當時以台北市長的身份公布了連戰領先宋楚瑜的民調,被疑有操作棄保之嫌;

=====

先謝謝你,至少這段文字提供更多資料。

但是我提出兩點疑點。  信者可以信,不信者可以堅持不信。 

  • 這裡仍然沒有一個確定的日期,"二○○○年總統大選前"並沒有任何確定日期。 
  • 很奇怪的是網路上有關這件事的文章,全部引述楊舒媚的這篇中國時報報導。 我並不指責楊舒媚的文章沒有根據,我只想問,十年前如果此事為真,馬英九真的公布了民調,為什麼只有楊舒媚2009年記得這件事讓別人引用她的2009年報導。 

2000年自由時報和聯合報應該已經存在。  假如有這回事,這兩家報紙應該有報導,那麼今天網路上獨立撰寫的部落格主應該有引用這兩家報紙的相關新聞,而不是像現在看到的,只有楊舒媚一個人記得。 


台灣歹完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黨之將亡 ,必有妖孽及腦殘
2010/05/01 06:46

'這次事件如果是律師黃珊珊去拜訪國民黨,那麼就是宋楚瑜挑起的。

如果是國民黨邀請宋楚瑜或其委任律師來喝杯咖啡,那麼就是馬英九挑起的。'

The logic of an idiot!!!

You are not even worth my time to dismiss you in Chinese .


X-ra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再加兩條
2010/05/01 06:41

選情告急? 馬脫口遊走法律邊緣

2009-11-26 中國時報 【楊舒媚/特稿】

     國民黨昨日在宜蘭召開行動中常會,黨主席馬英九公開引述媒體民調評論宜蘭選情,即使不是知法犯法,也是毫無顧忌的遊走法律邊緣。

 

     因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明白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列席中常會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從《選罷法》的法源精神「解讀」,說《選罷法》的意思是,「『私下』可以提到民調數據,但媒體不得引用」;國民黨祕書長詹春柏也有「世說新語」,指這次開放讓媒體拍攝的中常會是「內部會議」,所以馬提到民調數據不觸法。

 

     但《選罷法》第五十三條的構成要件很清楚,其規範的對象包括「政黨和任何人」,「任何人」包含媒體,當然也包馬括馬總統;且政黨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民調,馬是清楚楚在中常委和所有媒體面前講出民調;構成要件說「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匡束的對象當然也不是只有吳敦義口中的媒體,依照法條,連總統之尊馬英九也算在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多加選前十日不能發佈民調的規定,源自二○○○年總統大選前,馬英九當時以台北市長的身份公布了連戰領先宋楚瑜的民調,被疑有操作棄保之嫌;到了二○○一年立委選舉時,選前公布民調的影響更創造「血的教訓」,包括丁守中、賴士葆、謝啟大等原先選情看好的立委,都因為不斷被公布民調領先意外落選。為了避免操作棄保、或不小心犧牲優秀候選人,才因此修改法律。

 

     前事歷歷在目,其中甚至不乏馬英九身影。但往者已矣,而今法律白紙黑字作了規定,向來以守法自許的馬英九,難道是被選情逼急了,竟然開始自由心證解讀、適用法律。

http://www.uforadio.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viewmode=thread&topic_id=42039&forum=13
 


台灣歹完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馬英九是外省陳水扁, 騙騙騙
2010/05/01 06:41
天地應當有正氣.
馬櫻酒披著假面具,臉不紅地醜事做盡
天理昭昭, 2.4 億, 是他的 末路之始.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如果是律師黃珊珊去拜訪國民黨,那麼就是宋楚瑜挑起的
2010/05/01 06:14

X-ray:

除了以往難看的紀錄,今次事件不又是馬挑起的嗎?宋只是被動的在回應...

=====

這次事件如果是律師黃珊珊去拜訪國民黨,那麼就是宋楚瑜挑起的。

如果是國民黨邀請宋楚瑜或其委任律師來喝杯咖啡,那麼就是馬英九挑起的。

網路上十年前的新聞一樣找的到。   你給我日期和足夠關鍵字,我來找給你看。


X-ra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 hepingli5
2010/05/01 06:04

在這裡,

我並不是在支持宋先生,

而是專注在討論馬先生的作為.....

除了以往難看的紀錄,今次事件不又是馬挑起的嗎?宋只是被動的在回應...

馬不能試著好好的去解決,非得用這種粗暴的手法,以顯示自己的清高嗎?

這是我最看不下去的地方.

頁/共 4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