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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顏祥:空汙費不是代收代付概念
2010/02/09 14:17:20瀏覽724|回應0|推薦2
施顏祥:空汙費不是代收代付概念
【中央社╱台北9日電】
2010.02.09 12:11 pm
對於空汙費爭議,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說,空汙費不是代收代付概念,因為做任何環保改善都需要成本投資,假如社會認為有人該負責,「我們會處理」,但要先了解事情始末。
媒體報導台灣中油與台塑超收空汙費,在經濟部指示下,中油昨天立即調降汽柴油每公升0.1元回應質疑。
施顏祥表示,空汙費的處理在民國96年、97年以及98年都是這樣處理,完全依照慣例,昨天處理98年度的空汙費,現在中油正在清查96年與97年的狀況,看看有多大差距,再來比照98年處理。
有關空汙費是否為代收代付性質,施顏祥今天強調,台塑林克彥(台塑石化發言人)已經講得很清楚,空汙費不是代收代付概念,因為做環保改善都需要成本投資,所需經費相當龐大,政府為獎勵汙染改善,做得愈好,收取的費用就愈低。
至於媒體詢問,這次空汙費風波是否有人應該要負責,施顏祥強調,「假設社會上認為有人該負責,我們會處理,不過必須查清楚,到底是怎麼來、怎麼去,費用是怎麼回事」。
此外,有人質疑中油調降0.1元太少,施顏祥也回應表示,中油發油量很大,降0.1元等於1個月就降1億元,1年就12億元,所需要的經費是很大的。
當媒體詢問空汙費處理是否有來自行政院長吳敦義的壓力時,施顏祥直言,「沒有壓力,既然社會關注,就該處理、誠實面對,中油有能力就來處理」;經濟部會了解是否有蓄意的行為,目前尚未有違法的問題。施顏祥說,如果有違法問題,自然會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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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汙費是隨油徵收,所以從稅收的定義來說,是從量稅,而汽油的替代彈性為零,不用汽油,也沒別的好用,所以廠商可以完全轉嫁,換言之,政府收這筆稅,是代收代付的沒錯,請加油站代收,再付給政府,可是加油站收了一塊,只給政府五毛,如果是代收代付,那就是有人貪污A錢,人家高公局請超商代收每年一兩次的牌照稅或燃料稅,超商是代收代付,但是為了八元的手續費爭議,高公局長就滾蛋大吉了,現在中油爆出來的這個,可不僅是八元而已。

前文【破解中油計價公式】提到,如果有人是要靠別人不懂,才能獲得職位,業務或利益。那麼他會故意把系統搞得極其複雜。這裡也適用,施顏祥說「空汙費不是代收代付概念」,卻又不說清楚那是甚麼概念,只會纏七夾八的說「因為做環保改善都需要成本投資,所需經費相當龐大,政府為獎勵汙染改善,做得愈好,收取的費用就愈低。」請問施部長,這樣子造句,作文能得幾分呢,本來以為他說「空汙費不是代收代付概念」下面要接的是,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新觀念,再把新觀念好好的解釋一番,順便教育一下老百姓。如果說,廠商賣油賺錢,自己不去擴充設備,還要政府另立巧門向消費者抽稅,給廠商投資設備做獎勵,這是怎麼樣的一種官商勾結的圖利行為?

施顏祥又說,中油發油量很大,降0.1元等於1個月就降1億元,1年就12億元,所需要的經費是很大的。當然,廠商投資購買設備,是非常複雜的,有的時候會導致立委打架也說不定,絕不是我們一般老百姓能得窺堂奧的,不過,廠商做賣油生意,當然要投資啊?難道廠商要取幾個老婆,生幾個兒子女兒,遺產幾千億,都要我們幫忙買單嗎?

偷雞也要蝕把米,這下可好,遇到這個怪怪的施部長,連這把米也要跟雞要回去!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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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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