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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不是詐欺犯!評李慶安的哀鳴
2010/02/06 20:10:33瀏覽626|回應0|推薦4
李慶安:我絕對不是詐欺犯!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10.02.06 04:15 pm
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方法院4日認定她在公職任內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詐領薪資判決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李慶安召開記者會表示,她絕對不是詐欺犯,絕對沒詐騙錢財,希望司法還她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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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要幫自己辯白,要先有信念,堅持自己的信念,當成一種信仰,一種力量。這種力量有多強呢?謝長廷是宋七力的大弟子,也是宋七力詐欺的共犯,因為他賣宋七利用PHOTOSHOP合成的分身照片賣了很多錢,本案照理說很容易辦,有加騙人,謝長廷。有受騙人,買照片回家膜拜的傻瓜信徒。有加騙行為,賣照片。謝長廷從頭到尾都堅持像片是真的,宋七力真的會分身!連宋七力本人在警察局,警察局長說如果你被關在這裡,能表演分身在外面,我就做主放了你,宋七力都坦承他不會。但是法院說這是信仰自由,「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屬於憲法層次,超過刑法的詐欺罪,所以都判無罪,連宋七力也無罪。(如果有人不信邪,跑去問今天的謝長廷相不相信分身,謝長廷還是一口咬定他相信,因為如果他不信,他和宋七力就都要抓去關了。)

李小姐,拿出這種力量,則無堅不催,無堅不克。接著再把阿扁家的爛帳翻出來,大家還記得阿卿嫂嗎,阿扁在民生東路的管家,阿扁教阿卿嫂冒國安局隨扈的名義支薪被抓包後,阿扁退錢給國安局了事。阿卿嫂薪水是照領不誤。也沒人被詐欺罪判刑。李小姐或許可以依樣畫葫蘆,法律有規定者依其規定,沒有規定依照慣例,阿卿嫂就是慣例。

有一個人去小吃店叫了碗陽春麵,陽春麵才端來,突然想吃滷肉飯,於是老闆換了碗魯肉飯給他
,他吃完拍屁股要走人,老闆說:先生,您還沒付錢呢?客人:付甚麼錢?老闆:魯肉飯錢啊!客人:那是我用陽春麵換來的。老闆:?那總該付陽春麵的錢吧?客人:為什麼?陽春麵我又沒吃!

李慶安可以說自己沒貪污,因為有雙重國籍,公職自始無效,不是公務員就沒貪污的問題。那總可以說她是詐欺了吧,在阿卿嫂的例子,阿扁債多不愁,也沒人想究辦阿扁這則詐欺的微罪。所以回到本文開頭,拿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終極理論,說自己從頭到尾都相信,當她就任台灣公職,宣示效忠時,就已經自動喪失美國籍了,信仰自由超越刑法詐欺,所以她「當然」也不是詐欺犯。

老闆被客人搞得頭暈腦脹的說:「那誰該還我錢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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