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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貪汙共犯還是吹哨者?
2022/11/16 06:49:58瀏覽3551|回應3|推薦10

高委員的辦公室真是人間最險惡的環境。

先插播一下我個人的經驗。記得讀書時,有一次學校辦大隊接力游泳比賽,每班要派20名男生參加。彼時班上會游泳的只有19個,只好從不會游的同學找一個個子高的(比較踩得到地),也就是我去湊數。於是我開始惡補,看同學練習時出發都用跳水方式,我卻只會先下水再登牆,同學說沒關係,比賽沒規定怎麼出發。比賽當天,忘了我排第幾棒,只記得輪到我這一輪時,別班的選手都直接跳水,我只好硬著頭皮跳下去。渾渾噩噩不知過了多久,終於浮出水面,開始用蛙式前進,只是一下子游抬頭蛙,一下子換氣游,吃幾口水後就攀住水道繩喘氣,然後再游。彷彿過了幾個世紀,終於給我游到對岸,交棒給下一輪。在我爬上岸休息時,同學跑來給我打氣,稱讚我游得不錯。我也以為自己真的游不錯。同學說,只是你一跳水,裁判就不知跟救生員說些甚麼,然後救生員就在岸邊一路跟著。

這個往事讓我想到高委員被塔綠班指控貪汙的事。本來指控候選人貪汙,應該是要舉證貪汙者貪汙多少,但我們至今都不知道,我這裡也不打算再談。假如事後證明高委員沒貪汙,這些塔綠班不就都犯了意圖使人不當選的重罪嗎?我這裡只談那些塔綠班說的所謂「吹哨者聯盟」,先看一則可能是「吹哨者聯盟」的背景新聞,

民進黨涉高虹安案?網傳「吹哨者」今任綠委助理
粉專《會飛的蟑螂真的不是普通的恐怖》揭露,爆料高虹安扣薪水的前助理,現在在何欣純的辦公室任職,讓這把火燒到她身上,被點名敢不敢公開助理費明細。
何欣純辦公室助理低調,求證本人也沒有回應,只是高虹安這回爆爭議的扣薪,還有上繳公積金的制度,在立法院是常態嗎。
國會助理說這種制度很多資深立委行之有年,如果循正常管道,助理請假扣薪會依實際發放的金額,向立法院呈報立法院就會依申報金額發放,但這樣做得經過很多程序,所以不少立委都選擇,照原來薪資申請再由員工繳回扣款金額,所以高虹安才說這樣做,是延續前面的立委辦公室制度,就被聯想難道是交給辦公室給她的前立委李俊俋嗎。
嘉義市長候選人(民)李俊俋:「影射到我我也不知道,躺著也會中槍,我當立委那麼久以來,我們就沒有公積金制度這件事情。」
臉上看得出些許的尷尬,因為高虹安剛進立法院時,沿用李俊俋的國會辦公室主任,也這麼剛好讓她負責處理行政人事費用,但對方2020年底就離職,是不是她引進公積金制度給高虹安,恐怕只有當事人最了解。(轉貼到此)

想高委員係第一任立委,政壇菜鳥。對常人來說,如果跳水姿勢不對,就該想到可能會淹死,要救生員從頭緊盯。何以高委員這個政壇菜鳥,假如在她處理立委辦公室的費用上,有了差池時,周遭的資深立委不聞不問,從綠委辦公室轉來的辦公室主任也不提醒?

還有,像這個對高委員辦公室相關費用去向來由瞭若指掌,發票單據影本或申請經費文件都蒐集齊全,還都轉存成電子檔,這邊給林耕仁一套,那邊又給塔綠班,綠媒,人稱的前助理。簡直就是所有老闆的惡夢。綠委的心臟就那麼大顆,竟然還能照用不誤,毋寧怪哉?

我第一個想法是,原來啊,這一切只是選舉奧步。全案真貌是這位國會助理說的:

這種制度很多資深立委行之有年

第二個想法是,假如這一切都是真的貪污,那就是一個可畏可怖的現代都市傳說,是柯P說的該留給後人當作社會黑暗面血淋淋的例子,跟柬埔寨被朋友出賣去當豬仔割器官的案子差不多。當有人看到一個社會新鮮人,菜鳥立委。先由1【養】:綠委的資深辦公室主任給她一套「很多資深立委行之有年」的管理制度。2【套】:讓委員奉行一年,待資料齊備後,此時主任就功成身退。轉由3【殺】:吹哨者聯盟的現任綠委助理,把資料大量複製給林耕仁跟塔綠班綠媒或再複製給綠營名嘴們。

把我們國家的立委當成柬埔寨豬仔:先養著仔豬,再套上繩索,養個一兩年,最後在選前,社會大眾的眼下上演碎屍凌遲的殺豬劇碼。

問題是,假如這一切真是貪汙,高委員是貪汙正犯,那這些助理呢?

左傳有一個貪污故事說,

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這個故事簡單說,就是老闆大貪,助理也跟著貪。但我請大家注意兩人的對話,老闆因貪汙要逃往別國時,又累又餓。助理於是自掏腰包買了一頓山珍海味。老闆吃到眼淚都快流下來,繼而想到不對呀,你這個小助理哪來這麼多錢?助理說,我是在你貪汙國家的時候,怕你將來要被關,也學著跟你貪汙了一點點,好存起來給今天用。老闆生氣罵他,那時就知道我貪汙會被關,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助理說,我怕那時告訴你,你不聽搞不好還把我辭退了。

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發是,第一,助理在那時建立制度,以及蒐集資料時,就已經知道是在貪污了。

為什麼不早點告訴高委員?

高委員若不聽,還可以告訴高委員的同志助理,或其他同黨立委,直接告訴高委員的老闆如柯文哲或郭台銘也行,為什麼都不做呢?所謂反常者必有妖,這也太不合人情事理了。

第二,高委員要貪汙,也要先由助理把錢領到。高委員未必知道那是貪汙,但建立制度跟專心致志蒐集資料的助理,要說不知道是貪汙就太牽強了。

第三,若高委員貪汙,那是在一段時間之前。換言之,助理在高委員貪汙時,不告訴委員,不跟高委員的老闆舉報,這都不要緊。但明知有貪汙卻不去司法檢調檢舉,藏在身邊,直到高委員選舉眼看要當選再丟給政敵跟媒體,這不是在包庇犯罪嗎?

更扯的是媒體說的吹哨者,把資料送去到司法單位時,竟然沒被以貪汙罪處置,而是僅稱之為檢舉人。根據貪汙治罪條例第二、三條規定,

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又,與前條人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

是柬埔寨式把立委當豬仔養套殺的骯髒政爭,還是綠營進化過的選舉奧步,國家機器換了新裝讓大家上當?就留給大家自己判斷,智慧的投下屬於自己自由意志的一票。當選票拿到手上,這個票章就是自由的,甭管國家騙你說這是要投給抗中保台,或是政黨對你情緒勒索,家中長輩給你的配票規定,甚至是收到誰的甚麼禮物。在投票所那一方小小的天地,就只有你獨自一人,而你唯一要面對的,只有自己的良心。

話說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排調》:「桓南郡與殷荊州語次,因共作了語。……次復作危語。桓曰:『矛頭淅米劍頭炊。』殷曰:『百歲老翁攀枯枝。』顧曰:『井上轆轤臥嬰兒。』殷有一參軍在座,云:『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西方則有「木馬屠城記」,真實的歷史典故。我說,舉世最駭人聽聞,比都市傳說會把人騙去割器官可怖百倍的危境,這一會子應該是高虹安選市長,立委辦公室主人是綠委留給她,助理爆料後綠委都不怕,照樣用在綠委自己辦公室,「忙委員騎木馬,委員辦公室幫她選市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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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吹哨者也許真是助理,或許以為自己只是檢舉人,甚至以為是貪汙共犯,可以轉作汙點證人。但是根據法律規定,

刑法第六十二條所謂自首,祇以犯人在其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自承犯罪,而受裁判為已足,並不以使用自首字樣為必要。

是先由林耕仁爆料貪汙,貪汙助理連自首都不算。又,所有犯罪資料都已經由政敵跟綠媒揭露,有甚麼需要貪汙助理轉作汙點證人的理由?這若真是貪汙,鄉親,天底下竟有這樣的貪污助理,是損人不利己達到害死自己程度,為了讓高委員選不上,還要被關很久很久,不惜也讓自己也陪著關上很久很久,這樣的曠世奇聞嗎?故我不認為那些在電視判案指控高委員貪汙是真的,就只是進階版國家機器打的選舉奧步罷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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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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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06:11
塔綠班才不怕事後被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我認為事後發展有兩種可能:
高虹安不去提告;
就是提告了,結果也像喇叭花運動佔領立院,出入行政院的司法判決一樣。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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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00:36
應該規定,舉報弊案必當場舉發,
過了時效,舉發就失效

草蝦
2022/11/16 14:50
追究貪汙似乎已經失去公平正義的宗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