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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17:20:01瀏覽1244|回應1|推薦8 | |
高虹安舉吳成典案為己辯護 律師轟:把檢察官、法官當成沒社會常識的人 就像黑天鵝效應一書開頭所說「艾可的反圖書館」,說真正的學問是在圖書館裡沒看的書。作者坦雷伯又在內文的某一章反覆論 述相反這個主題,並稱之為【沉默證據問題】:希臘船難,獲救的倖存者說他們都是靠虔誠禱告宙斯才活存下來,一時間迷信成風,消息傳到某哲學家耳裡,他問: 那虔誠禱告宙斯卻還淹死的證詞在哪裡? 我第一個聯想到的,是那些沒有所謂「吹哨者」「檢舉達人」「國家機器」或損人不利己的怪奇「前助理」,清廉到給鬼抓去的立委諸公婆們,他們運作辦公室的帳本,excel檔案在哪裡? 第二我才聯想到,民進黨舉黨含這個律師挺貪腐,那個史上最貪總統阿扁的總統特別費,發票明細跟excel帳本又在哪裡? 「扁案」國務機要費正式除罪! 陳水扁22字回應 事實上,高虹安今天開記者會所澄清的,才早就是一般平民百姓,販夫走卒的常識。那就是當公款撥入助理戶頭,那就已經變成私款,公積金只是名稱,不能因為看到個公字,就以為仍是公款。既然不是公款,甭管國家機器或吹哨者流出的excel檔記了甚麼,就通通與百姓無關,通通不是貪汙。我不知道這律師是學歷歧視還是職業歧視,如果這話由民進黨大老如蔡英文或柯建銘的來說,百姓的常識就又想起, 涉施用大麻 柯建銘兒子獲緩起訴處分 這裡我又只是好奇那個不在標題,「不起訴」處分的案情,還有甚麼其他與國家機器有關的故事。律師若不是要叫動國家機器,為何單單點出是檢察官、法官要有啥社會常識呢? 分析完新聞標題,還是要看到內容。律師呼叫國家機器的內容主要有三, 1.金流差異:吳成典並沒有像高虹安一樣,將助理公費拿去理髮、治裝、買日系抱枕等公費私用的犯行。 高虹安記者會已經說明,再扯下去,難道是想「意圖使人不當選」嗎?高虹安說,若她花用有由助理先代墊,都會請助理事後跟她本人請款。我怕大家又誤會啥請款的,白話說就是要高虹安還錢,這樣的社會常識有明白嗎? 2.程序上差異:吳成典案無罪理由中有證人違法取證問題,但高虹安案沒有這個問題。 人家那是上到法院判無罪定讞的,高虹安只是被啥吹哨者,還是國家機器檢舉,司法或許有在調查,但連檢察官要不要起訴都不知道,哪生出來證人?還會違法取證哩? 3.情節差異:高虹安助理有核銷公費,卻實際領薪0元問題。吳成典案並沒有像高虹安誇張。 都說那是不知哪來的excel檔,是私人的檔案,高虹安自己都沒看過,或是沒印象。至於國會助理的經驗法則是甚麼,一般人並不清楚。我卻知道有很多助理是老闆只貪汙了一點點,自己拿到卻比老闆多的,在太流案立委貪瀆弊案收賄排行榜: 2. 林家騏(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詐欺1100萬元 當立委的助理竟有這麼大的好處,就請律師別再瞎扯甚麼經驗法則,污辱百姓的智商。台灣人,不,全世界真正的經驗法則是,請看回阿扁: 貪汙的總統,免關還除罪。 或是來個老哏的造句, 笑死,民進黨竟說高虹安貪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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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