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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勞工,請馬總統適可而止
2014/02/13 07:03:41瀏覽1112|回應17|推薦29

關廠勞工爭議 總統:勞工都過很慘是錯覺潘世偉報告時提到有關處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等問題。對此,兼任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聽取報告後表示,最近因為這兩年關廠勞工的抗爭,「有的時候會產生一個錯覺,好像我們勞工都生活過的很慘、或者都得不到保障」。

說起來,馬總統這一段話可以說是老梗,只要談到勞工問題,他就只會說這些,這就像談經濟,就說是民進黨搞壞的,談外交,就說去澳洲度假打工人數爆增,談觀光,就說去澳洲度假打工人數爆增,談勞工,就說去澳洲度假打工人數爆增..咦?這裡好像有點跳針,到底外交,觀光與勞工,要怎麼一起談呢?

《蘋果》調查 打工度假變調 千名台女澳洲賣淫
2013年12月29日

【專案組╱澳洲伯斯調查報導】台灣青年赴澳洲打工度假人數逐年暴增,卻有女生受不了高薪誘惑,赴澳後下海賣淫。《蘋果》直擊澳洲第4大城伯斯的陪酒KTV、半套性交易按摩店,以及網路應召,都有正港台妹。估計澳洲開放台灣青年打工度假9年來,至少上千台灣女生「假打工、真賣淫」。記者詢問為何不到農場打工?這些多自稱大學畢業的女生回答因為賺錢輕鬆,還有人說到農場「會曬黑呀!」

在前年九月,《今周刊》一篇「清大畢業生為何淪為澳洲屠夫」曾引起一番小小的風波,我前後發了三篇文章,分別是台生當外勞 是國家之恥!】【台勞還是度假打工 有那麼難以分辨嗎?】【再論台生當外勞 是國家之恥。這裡簡短的跟大家解釋龜公是甚麼

李佳霏今(10)日上午表示,一塊鳳梨酥證明馬政府的「在地經濟」已是成功進行式。她說,馬英九不只是米酒總統,還是鳯梨酥總統、石斑魚總統、工具機總統、桃園機場總統、茶葉總統、文心蘭總統、秋刀魚總統、甲魚總統等,因為在馬總統上任後,這些台灣的在地產業產值都有顯著的成長。

在【驚!難道真是龜仔子?】一文中,有人問我一個問題"龜仔子"難道不是一個罵人的話嗎?

在古時候,河裡烏龜王八多。王八其實不是烏龜,而是一種甲魚,但古人生物知識不夠,以為兩者是相同品種,就把烏龜當成王八的別稱。至於烏龜兒子的別稱,叫做『王八蛋』,可是極難聽的罵人的話,比起「幹X娘」國罵難聽百倍。在古時候的妓戶裡,除了妓女,舞小姐,傳播妹之外,也有男的工作人員,有人插嘴道:「是不是叫少爺?」,這個嘛...在北方叫『大茶壺』,在南方的就叫『龜公』,龜公的兒子就叫做龜仔子。有個笑話說,馬總統去看精神科,醫生問:總統,請問您是從甚麼時候開始認為自己是個甲魚總統的?

笨!當然是從還是顆甲魚蛋開始的。

作家侯文詠用字遣詞比較高雅,他不說這個叫龜公,而是稱為酒店大亨,並且把酒店大亨發跡的故事寫成了一篇散文"漸漸",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是永遠不變的,唯一不變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任何東西都在變。我很喜歡這個故事,這裡把它改作一下,

最近有個活畜界的精神病和我大談經營理念,談著談著我忽然豁然開朗。原來這個人經營的是跨國色情酒店
不但如此,他得意地自誇旗下女將清一色是台灣大學生以上。知識份子怎麼會去從事出國色情陪酒行業?我們不免好奇十足。
「其實很簡單,我刊登打工度假廣告,徵求台灣大學生以上的女性會計。凡是應徵者都必須檢具學歷證書。」
「你刊登不實廣告,誘騙應徵台灣少女。」
他神秘地笑:「我們的會計薪水是比台灣王品的經理高沒錯。不過每個小姐一來我都說得很清楚。我們這裡的確有色情陪酒。但是領會計的薪水絕對只能做會計的工作。和裡面陪酒的小姐完全不同。絕不強迫。」
「那就領薪水,好好地做個會計。」我問。
「是做會計沒錯。不過日子久了,和裡面端盤子的台灣小姐熟了,大家都一樣是台灣大學畢業的,好溝通。
忙不過來的時候幫忙端個盤子,送送酒,也是常有的事。
這個時候我就告訴台灣小姐;你看,當會計領兩萬四千元,端盤子送酒薪水四萬二,端盤子又不陪客人,不是什麼壞事,反正你都常常端盤子,為什麼不乾脆領八萬四??」
「這樣說個幾次就開始動搖了。
同樣都是工作,為什麼不領八萬四呢?外國俱樂部的規定是,端盤子的小姐不准坐下來陪客人喝酒,這樣和坐檯小姐才有區別。
可是日子久了,客人熟了,也會意思意思要求喝杯酒。開頭總是不願意,後來熬不過就喝一杯。說是站著喝。」
「一開始喝酒就好辦了。站著喝酒薪水是八萬四,坐著喝是十四萬八,客人給的小費還不包括在內。
同樣都是台灣大學畢業,為什麼錢賺的比別人少?!就會有人勸她了,人都在裡面了,外面的人誰知道你是端盤子,還是坐檯呢?!再說自己去外國打工度假真的清白,別跟澳洲客人出場就好了,陪客人喝喝酒,就算在澳洲社會上交際應酬也是常有的事,還都是合法的喔。」
「於 是坐下來當坐檯小姐。剛開始一定規規矩矩地喝酒。也不隨便跟澳洲客人出場。在澳洲這一行競爭大,領十四萬八慢慢就會嫌不夠了。只好挑看得順眼的澳洲客人給 帶出場了。作久了,總是會給厲害的澳洲客人佔便宜,哭哭啼啼鬧一陣子也就好了。畢竟讀過書,狠下心來做得更利落、更敢,澳洲客人喜歡,我也得意,這是兩廂 情願的事。」
他停了一下又說:「我們台灣最大的淫媒龜公治國,從來都沒有強迫過別人,也從來不擔心找不到小姐,反正把台灣治到窮人活不下去時,這個環境慢慢會改變她們這些台灣來的女大窮學生,直到她們根本忘記自己來澳洲度假打工原來的想法和樣子!!」

其實呢,聯合報下這個標題,總統:勞工都過很慘是錯覺,在網友間有番小小的爭議,有網友說記者真是有才,中央社統一發出的標題是,關廠勞工爭議 總統:法院仲裁,照著轉貼會死喔?我說,照著轉貼,報老闆會以為貼到去年的新聞,是會被扣錢的,請看:

關廠勞工的法律問題?

2013/02/07 09:25
關廠勞工訴求 馬總統:是法律問題關廠工人臥軌抗議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在中常會表示,這不是魄力問題,是法律問題;當初政府是為了解決私人跟雇主關係,用借貸方式處理,他們 (指關廠工人)要求政府解決,但法律沒有依據,也沒有這筆預算、這個科目,「哪個公務員敢這樣做?」

說起來,馬總統真是一個不世出,龜公一般的廢料總統,一個問題每年談,每年都沒解決,一年過一年,談起來還好像是剛發生,旋即自吹自擂,說自己又多麼英明神武..喔,這裡要捧一下幫黃世銘辯護得千瘡百孔,簡直就快跟羅瑩雪幫余文辯護一個樣的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就說還好在她任內幫勞工編了好幾千萬請律師打官司的預算,大家一定很好奇,退下來轉任回律師的王如玄這裡有沒有違反啥旋轉門條款的..這一點在台灣,是根本沒人在Care,但是王如玄任內幫勞工編那麼多錢請律師打官司,那請來的律師,肯定是最好最棒的,怎麼關廠勞工的問題始終還在原地踏步呢?

答案說出來會嚇死你..

桃園縣產總理事長毛振飛說,民國八十六年一堆倒閉工廠遠走海外,當初台灣沒有失業給付跟積欠工資墊 償,就按照年資資遣費與欠薪金額發放給勞工,現在勞委會卻花一千六百萬元找了八十多名律師來控告年邁勞工,根本是欺負老人家。這些勞工自六月收到支付命令後,便開始一連串夜宿抗爭活動。但是近兩個月來,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避不見面,眼見十三日就要開庭,抗爭方式才越來越激烈。

答對了,王如玄編預算請律師是真,但是哪是在幫勞工打官司,根本就是打勞工的官司,跟他們逼債,逼他們去臥軌,在如此霪雨霏霏的日子,去總統府凱道前,向著馬總統所在的方位又哭又跪又拜,而此時的馬總統,則故意找一群弱勢團體,惟恐世人不知,特別大隊隨扈把華納威秀包場,一起去看電影,出來人家問他有爽嗎?他還賊笑著搬出大拇指比讚用的。名嘴鄭村棋曾任馬的市府小內閣,他說馬英九就真的是這種人,你勞工要裝慘是吧,律師告也不怕是吧,敢在那裡天天哭我是吧,看我找更多被我搞得更弱勢的台灣人公開不在總統府而是去看電影做愛心,這招叫做拿弱勢打弱勢啦,我看看..嘎?上千萬律師費..哇哩咧..幹嘛不直接拿來賠關廠勞工?

辯護律師王如玄:黃世銘為誰辛苦為誰忙?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自下午兩點半進行辯論,直到晚間八點還未結束。黃的辯護律師王如玄同意檢方「絕對權力、絕對腐化」之說,但質疑「權力 指的是誰?」認為黃為了維護司法天平,揭露關說弊案,關說者沒事,黃卻成為了被告,「背負十字架的檢察總長,到底為誰辛苦為誰忙?」

看到這裡,我忍不住笑了,王如玄不但把好好一個勞委會主委,當成編預算告勞工的律師主委。當回律師之後,又跟王清峰搶著學起羅瑩雪,想把黃世銘一秒變余文,王清峰的辯護文(按:請參【不要懷念白鷺鷥--02.07.黃世銘洩密罪王清峰辯護文稿】)我打算改天再笑,這裡我必須正告這兩位天才女律師,如果黃世銘不願意,妳們倆個再怎麼耍,還是變不成余文的。而絕對權力,絕對腐化,指的當然是馬總統,人家都完全執政,老百姓完全負責五年了,現在還搞不清,這才叫做真有才。至於黃世銘,只有部分的權力,還不是維護司法天平的那種喔,維護司法天平是有權判生沒權判死的司法院法官們的事啦

揭露關說弊案,關說者沒事,黃卻成為了被告。

咳,對不起,這又讓我想到毒蠍渡河的故事,馬英九想渡河(除王),可是毒蠍不會游泳,烏龜..嗯,還是改成青蛙好了(真是給星雲版的毒蠍渡河害慘了)..青蛙般的黃世銘巴巴的游過來載,馬總統說,可是我有毒刺ㄟ,黃世銘說,我不怕,難道你不知道螫死了我,我沉下去,你也活不成嗎?於是黃世銘就載著馬英九游到河中央,此時黃世銘脖子突然冷颼颼,打了一個冷顫,噗,這當然不是被他搞死的冤魂來找他算帳,想太多了,切。這是馬英九的毒針,情不自禁的螫了黃世銘啦,此時黃世銘正在下沉,

你..你為什麼螫我,難道你不知道我死了,你也活不成嗎?

馬總統此時大夢初醒,緊急找來赤腳大夫,王清峰跟王如玄兩律師,給黃世銘又是口對口,又是CPR,加打葉克膜,無論如何,一定要暫時保住他一條命不可。

講完這個新編毒蠍渡河的故事,我忍不住想回銀正雄告我的官司,為了搞清楚為何被告,(不是表面上【豬趕銀正雄】,這肯定告不成。也不是內文解說豬趕銀正雄的兩個故事,第二個說被趕的是英雄,這也告不成;前一個說被螫的,是大家的活菩薩,給大家多長智慧的"老烏龜"妨害了他的名譽。)我用GOOGLE全站搜尋的方式,找到了答案。簡單說,銀正雄過去常來,罵我用語更不客氣,後來用相同語氣罵到別人被告了,他說UDN有地雷後,又被告了一次,此時他還說他從不告人。

等到辦了立院趕豬活動,我寫完【豬趕銀正雄】之後,中間有 Amisgin半開玩笑寫蟾蜍不知體臭啥的,跟銀正雄文章有關,此時銀正雄說給他一天時間道歉,A網友於是寫了篇道歉文,然後我就被告了。也許有人會問, 怎麼A網友給一天道歉,Jun網友悶聲不吭直接就告呢?還有呢,用Jun5238或5238在銀正雄格子全站檢索,再相對用"銀正雄"在我的格子全站檢索可以發現,我都是評論時政,會談到銀正雄,肯定是跟時政有關(按:好比【豬趕銀正雄】)。而他寫我的,大家可以自己看看(按:這是好多句中的一句「UDN這兩個格主---jun5238、羅伯特亞當斯等,其實都是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孫」),他用這種寫法,都被羅伯特網友告成了咧。於是前一個問題就變成..那銀正雄怎麼還敢告?

難道他不怕也被反告妨害名譽,甚至還多個誣告重罪嗎?

有個寓言故事,我曾用來形容連勝文最近的遭遇,這裡轉貼出來,內容就不改了(按:很奇怪的,周玉蔻這裡也不怕被連勝文告喔):

森林裡有隻馬大王,他很討厭雜毛羊罵他是大明皇朝正德或崇禎皇帝的,但又不能直接吃掉,有隻狐狸於是跟馬大王獻策:「大王,我斗膽提出建議,請您下令給那隻雜毛羊一點假裝的,選舉市長的自由,讓牠們在那裡安生過活,不過因為牧羊人很少,請您派個特定名嘴,學狼的模樣去管理。如此一來,雜毛羊可能會自行消滅,也不敢再說啥皇帝好壞,丐幫跟去澳洲當屠夫做雛妓賣淫的大學生好多,還會對你十分感激。即使出了些很離譜的事,也牽涉不到您身上。」

馬大王:「好!就這麼幹!」

雜毛羊後來,果然越來越少罵馬大王,終極消滅了。多年之後,群獸還是對雜毛羊滅種的事議論紛紛,牠們都說:

馬大王真是十分善良,幹壞事的都是那些媒體跟特定名嘴扮的惡狼!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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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110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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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云.
2014/02/13 10:06
願跟馬綁在一起的人如銀正雄, 下場也不會很好. 勸銀正雄為他自已和他的家人懸崖勒馬.--------你在恐嚇人嗎?  法律觀點是如此解釋的,雖然你沒說不好的下場會如何發生. 

賤安娜
2014/02/13 09:58
幸好天地有正氣,賤安娜才可來放屁

邱彼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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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可而止是必要的
2014/02/13 09:40

適可而止是必要的

只可惜天地有瘴氣,常常來放屁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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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回覆
2014/02/13 09:33
第二點,我不知道我何時得知銀正雄在那篇文章偷罵我他也沒有公告周知,而這樣子罵我,我也不知道有妨害名譽罪成立的可能,這一切要等到我前兩天看到羅伯特網友大作啥司法追殺,此時方知


寫文常「請參銀正雄先生的…」,偌大標題《jun5238消費溺死兒童,電小二請制裁!》卻視若無睹,是有可能,雖可能性低。

動物真可愛,不是嗎?可愛之處譬如狗咬狗不會復誦什麼有正氣落落長的可笑。

以後不要藉嘲笑烏龜等動物罵某某某,好嗎?

ROC
2014/02/13 09:11

>豬喔,老烏龜喔,只有做衰,沒有唱衰啦,呵呵

"郝開砲 國民黨批郝居要職別唱衰   "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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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13 08:56
用Jun5238或5238在銀正雄格子全站檢索,再相對用"銀正雄"在我的格子全站檢索可以發現,我都是評論時政,會談到銀正雄,肯定是跟時政有關(按:好比【豬趕銀正雄】)。而他寫我的,大家可以自己看看(按:這是好多句中的一句「UDN這兩個格主---jun5238、羅伯特亞當斯等,其實都是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孫」),他用這種寫法,都被羅伯特網友告成了咧。於是前一個問題就變成..那銀正雄怎麼還敢告


一.從版主自言「看是誰指著個人名稱罵,誰又是基於公益,大是大非來評論時政?」經指正「【又瘦又老乾乾癟癟的銀正雄跳出來阻止,卻被馬英九趕下車】,請問其中【又瘦又老乾乾癟癟的銀正雄】跟公益何關?【又瘦又老乾乾癟癟的銀正雄跳出來阻止,卻被馬英九趕下車】整句基於公益?」後,改為「會談到銀正雄,肯定是跟時政有關」,有指正有修正很好。

請問版主的「老烏龜」跟【又瘦又老乾乾癟癟的銀正雄】有無關聯?無關聯,又為何出自同一篇文章?


二.UDN這兩個格主---jun5238、羅伯特亞當斯等,其實都是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孫出自銀正雄2010年9月17日《jun5238消費溺死兒童,電小二請制裁!》,版主該期寫文常「請參銀正雄先生的…」,已錯過六個月追溯期,這提供「銀正雄怎麼還敢告」部份解答。

另一部份解答有2012/05/22羅伯特亞當斯發表的:感謝檢察長顏大和、林朝松、那位我不想知道姓名的巨股檢察官,還有始作俑者的謝榮林檢察官,原來我們都是「顏大和是陳水扁的徒子徒孫」!

還有版主對「口水」、「徒子徒孫」的定義:互吃口水的地位對等這一批新法官,哪個不是恐龍法官的學弟學妹,徒子徒孫?前三名都是馬總統的徒子徒孫他相信他是三民主義的信徒,國父的再傳徒子徒孫

時過境遷,輸贏難定。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3 09:16 回覆:

有關第一點,如果我沒指名某某某是老烏龜(明喻),某某某老烏龜(略喻),某某某...這一隻老烏龜(暗喻),一定要從關聯性來談,這就成了誅心之論,跟明清的文字獄,維民所止就像要殺雍正的頭,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是嘲笑我們金人是白癡。

第二點,我不知道我何時得知銀正雄在那篇文章偷罵我,他也沒有公告周知,而這樣子罵我,我也不知道有妨害名譽罪成立的可能,這一切要等到我前兩天看到羅伯特網友大作啥司法追殺,此時方知,到檢察官那邊我也會據實陳述,依照定義,

刑事訴訟法第216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稱知悉,是指被害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犯人+犯行)。

同時我還蒐集到一大堆不在那一篇文章中,指名我(jun5238)的罵法,那些都是我這兩天才知悉的,請卓參。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3 09:21 回覆:
又,前兩天我們才為阿扁貪腐紀事觀點不同有番討論,在我格子裡【阿扁阿珍】有39篇文章,任抓一篇都知我不是啥綠營,更非吃誰口水,貪腐罪犯徒子徒孫的,這種顯而不實的言論,比罵人重多了。

銀正雄將成余文第二
“多年之後,…..馬大王真是十分善良”
2014/02/13 08:03
錯了! 不必等到多年之後, 只要馬下台,很快的,人們對馬的評價,就只會是無能和虛偽. 他和金府聰的同性戀關係將會是馬的最大歷史定位..

稍有智慧的藍營人早就棄馬而去.大家都知道馬關心的是他自己,不是讓他做主席的國民黨. 他對228的道歉可見一般. 馬在國民黨高層內沒有半個朋友,到處都是敵人. 馬太傲僈,不認為需要種善果. 馬在位,擁大權,大家對他虛與委蛇.他下台後,將會很難堪.

很糟糕的是有些愚蠢的人如銀正雄之流,誤以為忠馬就是忠國民黨. 不惜為馬衝鋒. 兩,三年後, 自願跟馬綁在一起的人如銀正雄, 下場也不會很好. 勸銀正雄為他自已和他的家人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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