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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11:27:17瀏覽12|回應0|推薦0 | |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近幾年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台中地檢署訂出《醫療暴力防制要點》,以衛生局優先處理「醫療爭議調處」,並首創建立雙通報機制,檢警以現行犯及違反《醫療法》進行處理,全力推動「訴訟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 今年5月,光田醫院發生一台中整形推薦家人圍攻一群醫療人員事件,醫療人員PO網後震驚社會。事後僅有整形醫美台中醫美推薦1名打傷員警的民眾,被依妨害公務移送,遭檢討處理不當。 依修正後《醫療法》規定,對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施強暴脅迫,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員警對此非告訴乃論的現行犯可當場逮捕,不需考慮是否告訴乃論案。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郭景東指出,11月1日該署已制定施行《醫療暴力防制要點》,25日再邀集衛生局、醫院等代表開會,決議強化雙通報機制,醫院削骨風險要同時向衛生局及警局通報,警局會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且有醫療法當後盾,依現行犯逮捕在醫療機關騷擾之人。 《醫療暴力防制要點》實施後,台中市發生2件醫院和診所暴力案,檢察官同時接到警方和醫療院所通報,並指揮警方到場,其中1名酒醉病患對醫護人員施暴,已被依違反《醫療法》的現行犯送辦;另1起對診所潑漆男子也被查出身分,正在偵辦中。 727B7C7976E2C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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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