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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30 10:14:14瀏覽222|回應0|推薦0 | |
金門縣公民投票提案理由書 主文:你是否同意經由特別立法,將金門縣改為特別行政區,給予金門更寬廣的發展空間。 理由:一直以來,金門的經濟、建設一直沒有重大的突破,其主因便在於金門沒有明確的自我定位。 民國81年以前,金門受限於戰地政務體制,一直以單行法治縣,故難有長足的進步及發展;之後,雖回歸地方自治,賦予了地方政府法定的自治空間,然肇於歷史因緣、地理區位等因素,以台灣為本位思維的法制規範,並不能務實的滿足金門的發展需求,國民人均所得、經濟建設效益等,均不及台灣多數縣市。任此以往,金門勢被歷史洪流淹沒,成為孤懸海外的棄子。 因此,我們主張基於以下理由,中央應尋求特別立法,讓金門成為特別行政區: 一、因地制宜: 89年4月5日,「離島建設條例」公布施行,雖明訂「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之立法意旨,實則在層層報核、管制下,卻模糊、壓縮了離島的建設特性與政策空間。金門需要因地制宜、彰顯金門特性的單行法,不為了升格、攬權,只為了解決問題,讓公僕們有發揮的空間。當前金門土地問題的窘局,便是適例。台灣、金門在地緣、歷史和條件上,本來就有很大的差異性,惟有將金門規劃為特別行政區才能協助金門發展自己的特色,給予自力自強的機會和更寬廣的發展空間。 二、大勢所趨:金門是兩岸交流的「先行者」,有著試辦小三通9年餘的實務經驗。97年6月19日擴大小三通實施,台灣居民經由小三通往返兩岸,不再有身分及條件上的限制,年通關人次將突破100萬人次,並大幅成長,兩岸「通勤圈」已然成型。「通勤圈」的成型意謂著「共同生活圈」的不可阻遏。就兩岸政府而言,兩門對開的結果,令金廈兩地擁有兩岸間最多的實務交流經驗,以此基礎,將金門劃設為「特別行政區」將有助於兩岸政府於金門投諸各類假議題、試行各種政策理論,以及執行面的驗證,既是大勢所趨,更可將政策效益極大化。 三、政策對接:98 年6月2日,行政院通過「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備查案,明確揭櫫「國際休閒觀光島」、「教育文化大學島」、「養生醫療健康島」及「精緻購物免稅島」為金門未來四大發展目標及願景。此前,中國國務院討論並原則通過《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此舉激揚了中國傾全國之力發展、建設海西的壯志雄心,畢竟這是中國第一個明文通過的跨省域經濟發展政策。不論我方的中長期計畫,亦或中國國務院的「支持意見」裡,其思維主軸都在訴求兩岸的交流合作與「先行先試」;先行先試,金門地方已籲請多年,不能說毫無回應,但落差頗大。金門能否達到前述「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的願景,獲致具體的經濟及發展效益,主動權完全操控在我方政府手裡,唯有將金門定位為「特別行政區」,並賦予一定的建設、財稅、入出境管理自主權,金門才可能脫胎換骨,對接海西建設,圖謀兩岸經濟共榮,以及永續和平的發展空間。 歷史不能在真空中創造,金門的未來掌握在全體住民的手裡。在兩岸「擱置爭議,經貿先行」的原則下,金門人必須將自己推向一個嶄新起點,「特別行政區」正是當前必要,且迫切的基本要件。
提案理由書填寫說明: 一、「主文」以不超過一百字為限。超過字者,其超過部分,不予公告及刊登公報。 二、「理由」以不超過一千五百字為限」。超過字者,其超過部分,不予公告及刊登公報。 三、字數之計算不含標點符號。 四、篇幅不敷使用時得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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