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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12:50:17瀏覽3623|回應24|推薦83 | |
原本以為一筆匯錯地方的兩萬五千美金, 七十五萬台幣,應該順理成章的被歸還.沒想到卻大費周張, 至今還在遙遙無期的等待中.
話說十月中旬,公司會計部門的經理來找我. 原來她部門某小姐十月初電匯一筆兩萬五千美金到台灣嘉義的彰化銀行. 這筆錢原本是要匯給伊州某廠商. 但是小姐她看走眼了, 原本應是 Horizon Technology, 她選成 Horng Technology, 因為廠商的名字在電腦系統裡是英文字母排列,這兩個廠名剛好上下並列, 她不小心選錯. 發現錯誤後, 他們 email 給台灣這家公司,但都沒接到回應. 又透過這兒的 Bank of America 聯絡彰銀, 告知誤轉之事. 但彰銀告以錢已匯到客戶帳號. 未經客戶允許, 無法歸還. BOA 要求可否告知該客戶聯絡人電話,姓名. 彰銀說他們也沒辦法聯絡到該客戶. 由於彰銀拒絕透露該客戶聯絡方式, 而 email 又沒得到任何回應.他們想到我是公司裡唯一從台灣來又會講國語的中國人,便來請我幫他們打電話給該廠商. 距離上次和這家廠商有交易, 已經五年. 公司系統裡的資料還是2005年的. 我依照他們提供的電話打過去. 一個是 fax, 一個是一女人接. 說她是住家. 沒聽過這公司名字. 我請妹妹的朋友幫我到他們的住址跑一趟. 發現該公司早就不在那兒. 他還幫我打電話去彰銀. 探聽該公司下落. 結果和他聊的辦事原員透露該公司欠彰銀很多錢. 所以所有匯進來的錢都被銀行扣留住. 我打電話給彰銀嘉義分行告以這件事的始末. 該襄理堅持他們沒作錯甚麼. 一切按照我們的指示, 匯款號碼沒錯, 名字也沒錯, 既然他們沒轉錯帳戶,那他就沒辦法了. 我說: "你們是沒作錯, 是我們的會計小姐弄錯了, 如果由我們的律師提出證明,證明完全是誤匯,那麼彰銀是否能更正這個錯誤, 把錢歸還原主?". 該襄理說她需和分行經理商量,叫我星期一再打來. 星期一我打電話過去, 她叫我打給法務部科長.科長的說詞也和襄理一致. 說錢已在客戶戶頭, 但他們沒法聯絡到該客戶. 我說: "你們沒法聯絡到該客戶, 是因為該公司也已經不存在了, 現在錢是在彰銀的掌控中. 你們需要甚麼程序才能把錢還給 innocent 的第三者呢? 這純粹是一個會計上的錯誤, 對你們而言是像撿到錢. 平常人撿到錢,也會拾金不昧, 堂堂中華民國的大銀行,卻想把區區兩萬五美金據為己有,未免有損國格". 在我要求下,他給我該公司的中文名字.我到網上 google, 原來該公司在 2005 年已宣告破產, 而且欠銀行二十七億台幣, 相當於九百萬美金. 二萬五美金對九百萬的呆帳而言根本是杯水車薪.塞牙縫都不夠.不知道為甚麼彰銀不能以君子之風來處理此事.讓老美對台灣大銀行的作風覺得很無奈. 事情發生已好幾個星期. 公司的律師已寫信給彰銀要求還款. 至今還在等待中. 沒聽到任何回音. 台灣應算已開發國家, 但這種道德操守真讓台灣來的我,覺得有點難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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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