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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19:25:32瀏覽112|回應0|推薦2 | |
最近台灣一再發現食品大廠摻假摻毒事件, 出事後, 這些集團的首腦就用各種理由推卸責任, 政府主管機關也以人力有限兩手一攤, 其實,政府確實也無力做所有食品的管控! 這些食品大廠完全有能力做好自我產品的檢驗, 食品小廠也應兢兢業業送檢自己的產品, 只要發生任何與標示不符者, 沒有任何理由或藉口,立即重罰! 這關係到全民大眾的健康,必須重罰,重重地罰! 要領就在自我管控,政府只需抽查與重罰! 重罰包括刑事追究!(102-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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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