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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13:48:39瀏覽90|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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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金曲獎、金鐘獎, 三金獎頒給閃兵藝人, 文化部只是回應:「尊重專業、再研議。」 這樣的回答,聽起來像是推卸責任, 更像是一種政治上的閃避。 文化部作為國家文化政策的主管機關, 在這樣具高度象徵意義的獎項上, 不應該只是當旁觀者。 因為三金獎並不只是娛樂活動, 它們是國家文化價值的象徵, 代表著社會對創作與倫理的共識。
當文化部說「尊重專業」, 問題是——專業評審的價值觀, 難道不應該與國家的文化政策方向一致嗎? 如果評審可以完全脫離文化部的監督, 那文化政策的存在又有何意義? 文化部不能只在得獎名單引發爭議後, 才發聲說「會再研議」, 因為這樣等於讓「責任」消失在文字裡。 研議只是拖延,而不是回應。 當社會在問:「違法的人可以代表國家得獎嗎?」 文化部不能再用「尊重專業」當作擋箭牌。 文化政策不是公關稿,而是價值的實踐。 如果文化部連最基本的價值界線都不願表態, 那誰還能相信這個部會能守護文化? 當三金獎被質疑偏離社會共識時, 文化部應該主動檢討制度, 而不是將一切交給「專家研議」。 所謂的「專家」,若全是圈內熟人, 就容易變成利益同溫層。 演藝圈自我評價、自我頒獎, 最後只會變成封閉遊戲。 而文化部,若只是旁觀,便形同默許。 試問,如果未來任何涉及爭議、違法的藝人, 都能在「尊重專業」的名義下被表揚, 那這個國家的文化價值還剩下什麼? 文化部的存在,不是當傳聲筒, 也不是把責任丟給委員會。 它是政策制定者,是文化方向的掌舵者。 一個部會若連「立場」都不敢表達, 那就等於放棄了「責任」。 我們不是要文化部去審查藝術, 而是要求它面對社會的價值期待。 文化自由不等於價值真空, 藝術多元不代表法律可被忽略。 當獎項象徵著國家肯定, 當頒獎舞台代表國家形象, 文化部更應該有明確態度。 這不只是誰得獎的問題, 而是誰能代表「國家文化」的問題。 三金獎若成為道德模糊的舞台, 那受傷的不只是觀眾的信任, 更是文化政策的根基。 文化部若真的重視文化, 就該主動檢視制度, 重新釐清界線, 不要讓「尊重專業」變成推責口號, 不要讓「再研議」成為逃避的藉口。 因為,文化政策的尊嚴, 取決於文化部是否敢承擔責任。 文化部若不立場明確, 社會就會失去對文化價值的信任。 當信任消失,所有的獎項光環也會黯淡。 文化部,該挺身而出, 說清楚:國家文化的價值, 不能被「專家」決定, 也不能被「研議」稀釋。 它應由文化主管機關,負起完全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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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