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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7 20:27:23瀏覽174|回應0|推薦5 | |
其實,若真要計算,真的有一點遠了。 遠到我只看得見愛情最後的身影,最後在我面前消失,如同光點,消失不見。 我沒有惋惜,更沒有要追尋的意思。 因為這樣會讓自己很累,勞心費力,到最後灰頭土臉,什麼也沒有。 與其這樣尋尋覓覓,不如什麼都別做。 格外輕鬆。 朋友們似乎很沉浸在愛情的甜蜜裡。 喜歡的男孩在對街和自己揮手就能開心的不得了。 喜歡的男孩一個眼神一個動作都能聯想出許多許多。 但這對我來說,實在想不出來開心是為了什麼。 實在不知道為什麼能夠為他們心煩。 離開那段感情,雖然沒有多久,但是我的心已經遠離愛情很久。 什麼叫做心動,什麼叫做為喜歡的人心煩,什麼叫做將眼光駐足。 對我來說都沒有意義。 其實這樣也很好吧。 對於愛情。 現在的我沒有任何想法。 也沒必要有想法。 第一次覺得 不再心動 不再在乎誰 是這麼值得開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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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