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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恩的迷思: 祖先咒詛,如何破除
2015/09/13 06:40:46瀏覽12841|回應11|推薦33

跟一個朋友談「祖先咒詛」(Generational Curses),這個近十幾年來在華人靈恩教會常出現的議題。

綜觀這個議題的教導是:祖先的咒詛會給後代帶來可能的不幸,包括:個人或兒女身體一再復發或慢性的疾病、精神或情緒異常、不時有意外事故、婚姻破裂,經濟長期入不敷出、家人疏離或人際關係破裂,家族有不孕、經常性流產或有關的婦女病,有自殺、反常過世或早夭折的情況等。

祖先的詛咒會成為基督徒屬靈成長的障礙,難以全然承受從神來的祝福與恩賜;所以需要深入找出歷代祖宗所犯的罪,然後「認同性」的一一認罪,再接受具有屬靈恩賜牧者的協助,奉耶穌基督的名,宣告上帝的大能砍斷一切從祖宗而來的咒詛!

根據一個作此教導的牧者網站,也列出如是禱告:

主耶穌!我們是君尊的祭司,是揀選的族類,我們現在站在破口中,來代替我們的祖先向你認罪。

主耶穌!求你赦免我們祖先所犯以下的罪: 1)無知去拜偶像的罪。 2)做許多迷信行為,拜祖先的罪。 3)淫亂的罪。 4)流無辜人血的罪。 5)另外知道自己家族的罪,求聖靈帶領,(比如:賭博,暴力,暴怒,酗酒,吸毒,搶奪,偷竊,說謊,不公不義..等罪。)

主啊!我們今天同心合一的站在破口中,代替所有我們祖先們向你認罪,求你原諒、赦免他們,求你的寶血來潔淨我們,謝謝主耶穌!

這樣教導,其目的原是要幫助基督徒處理身心的困阨,得著神所應許的生命平安與自由。

遺憾的是,因為教導和禱告不符聖經真理,造成偏差的反效果,讓一些基督徒反而陷入更多懷疑、恐懼和擔憂裡,或者發展出無助的受害者情結。

有的人甚至開始怪異的「尋根之旅」,祈求聖靈光照,努力追溯歷代祖先犯了哪些罪;再者,每次生活有什麼困難發生,不是檢討自己,而是思忖有什麼祖先咒詛尚未清除的,忙著找牧著作潔淨清理,驅逐各種的「靈」。

雖然在聖經舊約是有為自己和祖先認罪的敘述。

例如在一個獻晚祭的禱告裡,聖經教師以斯拉如此求告:

「從我們祖宗的時代一直到現在,我們的罪孽深重。由於我們的罪過,我們和我們的王,以及祭司們都落在外國君王的手中。我們被屠殺,掠奪,像囚犯一樣被擄走,受盡侮辱,到今天還是這樣。。。」(以斯拉記9:7)

尼希米記裡也有類似的禱告:

「我們的上帝啊,你多麼偉大,你多麼可畏,多麼有權能!你信守你的諾言。從亞述諸王壓迫我們到現在, 我們受盡了苦楚!求你記得我們受過多少苦難!我們的王,我們的領袖, 我們的祭司,我們的先知, 我們的祖先以及所有的人民都受盡痛苦。你懲罰我們是理所當然; 你信實,我們卻犯了罪。我們的祖先、君王、領袖, 我們的祭司沒有遵守你的法律, 沒有聽從你的命令和警告。。。。」(尼希米記9:32-34)

這些禱文,真是椎心泣血,深切求神垂憐。

以色列先祖悖逆,犯罪,他們的後人因此蒙受災難,卻還能回頭向耶和華神如此求告,乃是基於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西乃山,神透過摩西與他們立約,就是所謂的「摩西之約」;約書清楚記載守約或違約的後果,不只對當代有效,也延及以後世代。

然而摩西(律法)之約,對於世界其他種族卻沒有效用,因為他們不是神的選民。世人與神破損的關係,應該是直溯人類沒有履行「亞當之約」,也就是使徒保羅寫的: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

基督徒更不是受制於摩西之約,而是與耶穌基督之間的新約。

使徒保羅在新約加拉太書把律法和基督之約作了詳盡解說。其中有句經文,更是點明耶穌基督救贖的深遠寬廣:基督已經為我們承擔詛咒,藉此救贖我們脫離了法律的詛咒;因為聖經上說:「凡被掛在木頭上的人都受上帝詛咒。」(加拉太書3:13)

換句話說,耶穌來到世上,已經承受人類應該承受的懲罰---罪的後果。這就是祂說過的,律法的結果一定要履行---神的審判必須執行,而祂為我們承受那審判,律法是履行了,神的公義也彰顯了。

十字架上的耶穌,一方面是罪被審判,另方面是神公義的彰顯。

耶穌的死,也宣判「罪的權勢」終止,從亞當以來,人類所有的罪全歸在耶穌身上,包括我們祖先所有的罪,因此祖先的咒詛應該不再成立。

耶穌的贖罪就是如此徹底。

使徒彼得也說過:基督親身把我們的罪帶到十字架上,使我們不再生活在罪中,只為公義而活。由於他所受的創傷,你們得到了醫治。(彼得前書2:24)

如果基督徒繼續講說祖先的咒詛,需要破除,那是誤導信徒,也是對耶穌基督的褻瀆---因為祂實際已經付出最大的贖價,也把「整體人類」帶出罪的權勢。

如果人願意接受救恩,就是與耶穌同死又同復活,「罪」不再能轄制我們---因為那個權勢已經被耶穌擊敗,我們是在神恩典之下。

這就是約翰福音三章,約翰講的重生的真諦:「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因為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他來拯救世人。」(約翰福音3:16-17)

也是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開始的宣告:「如今,那些活在基督耶穌生命裏的人就不被定罪,因為聖靈的法則,就是那使我們跟基督耶穌聯合而得生命的,已經從罪和死的法則下把我們釋放出來。」(羅馬書8:1-2)

再者,新約的使徒們也從沒有教導過,我們需要為祖先作「認同性」禱告,使得他們的罪可以得赦免。

正確的教導是:我們需要承認自己的罪,而神是公義的,必在耶穌基督裡,赦免我們的過犯,洗淨一切不義。

每一個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都是進入「新造生命」的體系:「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5:17)

祖先咒詛,隨著過去的舊事,已經清除。基督徒需要從這個錯誤迷思裡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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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n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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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3 10:28
如果人願意接受救恩,就是與耶穌同死又同復活,「罪」不再能轄制我們.

在佛教裏也是這樣的。否則不是「正信」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5-09-14 04:55 回覆:

謝謝Siena回應。很抱歉,我對於佛教毫無知悉。佛教裡的赦罪,是出於誰呢?正信---那麼,信的對象,是誰?

基督信仰裡,人類整體的罪(罪性和罪行)是歸於耶穌基督,所以祂是替罪羔羊。祂在十字架的死亡,象徵上帝對於”罪“的審判,也終結罪的權勢。

所以與耶穌基督同死---不再受罪的力量管轄;然後同活---在神恩典的力量下活出人沒有原罪之前該有的純潔生命。

這是基本的基督信仰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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