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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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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5 07:26
跨國詐欺大陣仗押返 26人全輕判

檢警掃蕩跨國詐騙集團,包機押返在東南亞犯案的上百成員有如「空中監獄」,求處重刑及強制工作;台中地院審結三案26人,結果卻「雷大雨小」,十七人緩刑、八人准易科罰金,僅一人判刑一年。

「台灣已淪為詐騙王國!」承辦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彥良表示,「詐騙成員到東南亞設機房,向大陸等地民眾詐財,嚴重損害台灣國際形象」,唯有法官重判,才能遏阻「詐騙王國之名」,他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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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5 21:10

懇請支持!親民黨總統副總統連署   

連署的快來

 

網路連署流程

http://www.pfp.org.tw/LianShu.asp

 中央黨部:

 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63號2樓

(02) 2506-8556

 親民黨第13任總統副總統縣市連署站地址電話一覽表

http://www.pfp.org.tw/Default2.asp



等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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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07:59

What is Next ? Taiwan Next!
What is Future ? No Future!
What is First ? Money First ( No Speak )!
What is Tsai-glish ? No Good English Speaking!
What a woman ? No! No! No!

想了半天,才參透它:
Money First, Taiwan Next !
前面半句,只做不說;後面半句,只說不做。
就憑半句,選票過半?「空心菜」GO!GO!Go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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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09:28
梅花一弄扁貪腐

梅花二弄馬親民

梅花三弄宋夭壽

選賢與能行大同

安清 悟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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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8 17:15
謀國福民 宋楚瑜


居家百家姓

出外皆姓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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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12:21
蔡英文寫書法


蔡英文手跡


墨磨偏 心不端 字不敬 心先病

易解:
古人寫字使用毛筆,寫字前先要磨墨,如果心不在焉,墨就會磨偏了
,寫出來的字如果歪歪斜斜,就表示你浮躁不安,心定不下來。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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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08:35

如今許多大陸人就知道賺錢,忘記歷史和我們中華民族的悲哀和耻辱

共産黨政府死不政治改革,阻擋了中華民族的進步

一些臺灣人呢,又和他們的祖國日本人親近,造成現在的‘逢中必反’的社會現象

我要的是中華民族的利益,這個利益應該高于個人和集團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 澳門 西沙群島等

中華民國,包括金門 媽祖 澎湖 東沙群島等(目前聯合國沒有承認中華民國)

這是中華民族的分裂,是歷史造成的事實和悲哀,目前統一不能,獨立更是死胡同。

日本侵略亞洲野心不死,美國不斷插手亞洲事務,中華民族的分裂,只能消耗我們自己。

民進黨人 留台日本皇民無耻無知,又恐怖暴力,這是我們要面對的難題


安清 悟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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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0 13:44
,

人民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


親民黨不缺席選“總統”

親民黨不缺席選“立委”


2012梅花三弄宋賢能

梅花一弄扁貪腐

梅花二弄馬無能

梅花三弄宋親民

選賢與能行大同


居家百家姓

出外皆姓潘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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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5 23:52
廢除死刑深層的”理念內涵”要想法子教育台灣普羅大眾,變化普羅大眾的價值觀。
唯一的方法是由教育著手----現在的學校應該還有”公民”的課程----就由這個課程著手,請專家重新編定符合”台灣民主法治社會”的公民課程---也應該成為學測項目,台灣現在的學生應該還是不考不讀---經過一代的時間,或許普羅大眾價值觀就可以接受廢除死刑了,這不是法務部長能獨力解決的,總統或行政院長該出面要求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公民社團(Civil society)一起進行教科書的編定,由正統的學校教育著手!!
另一方面,民間公民社團在不選舉時,開公聽會引導議題進行辯論,讓真理越辯越明,達到社會教育的目的,變化普羅大眾的價值觀。
國家的成立,人民不應該授予國家有剝奪人民擁有----財產,思想,言論,著作,信仰,居住行動等------人權的權力,而架構"人民權利保障"的憲法,限制國家公權力行使的範圍,這是普世人權的價值----這也是非強制的”世界人權宣言”(The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的主張。
生命權,是"絕對的",沒有生命權的保障,那麼,這一切依附於生命權的人權是沒有根基的"漂流物"!!
當我們要求國家組織,不能且不可實施剝奪這些"普世標準人權"的權力,但,卻能接受,甚至於”懇求”國家公權力擁有且實施剝奪人民"絕對生命權"的權力?
能自我圓滿的解釋嗎?
當人民能授權國家擁有剝奪人民"絕對的生命權"的權力,又有何正當性去阻擋國家公權力侵犯因伴隨"絕對的生命權"而來的人權?
任何的行為導致"生命權"的消失,都不能不被譴責!!
"故意殺人的行為"是"絕對的錯誤"-----不僅在道德上該被譴責,更是要被國家公權力追訴刑責的。
當國家公權力,不能理性的節制不犯這個錯誤,那麼,國家公權力行使公訴追究"剝奪他人生命權"的措施如何具有正當性!! 運用公權力"殺人的行為"也是"絕對的錯誤",是應該要停止的!! 不應該授權國家組織擁有這個權力。
國家組織應該是理性的,才有正當性去制止”自然人不理性的行為”,不可有”替天行道”的思維,行剝奪絕對生命權之實-----國家組織的暴力必須被節制。
因人民的無知及非理性,會使公權力成為利維坦(Leviathan)----國家怪獸。
人權(Human rights)的根源是人的自由(Freedom)---財產;思想;言論;信仰;集會;著作;遷徙居住等權力---是附屬於人類生命權的"特別權力",是其他生命所沒有的!!
人權(Human rights)不等於生命權---廢死刑是保障生命權,人之所以為人的人權(Human rights)是與生俱來的,是不能被拘禁,也不該被拘禁的。 公權力可行使的”範圍”應該是公民權的自由(Liberty)限制----這些區別要分辨清楚。
中文的自由---可能是Liberty;也可能是(Freedom)
人的"自由"(Freedom)來自於自由意志(Free will)-----這個是不可以被剝奪的!!
"自由"的"形而上"層次是不能,也不該被拘禁的---這也是許多戰俘及"思想犯"(I.E.本來人民就不該授權公權力創造"思想犯"的),身體被拘禁了,但是"心靈是自由的",多年前有一部電影鵝毛筆(Quills)----就很寫實的表現出禁錮"心靈的自由"是多麼的困難!!
當普羅大眾不能掌握許多文明態度(civility)的內含,堅持"多元開放"原則,那麼,所能建立的所謂"民主政府"必然是走樣的----"沒有靈魂的木乃伊"---有形式而無"精氣神"!!
生命權,是"絕對的",沒有生命權的保障,那麼,這一切依附於生命權的人權是沒有根基的"漂流物"!!

Tomas

安清 悟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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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9 17:58
必須了解,對許多人而言,參加這樣的組織經常只是人生的一個階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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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jw!mLYXiMiTQkTpFeJEvfp2tA8-/article?mid=646&next=7&l=f&fid=5

 「基督徒」才能在民進黨內生存

「民進黨的主靈」就是「外來基督長老教會」<---不拿香的

「恐嚇、暴力」就是「基督教本質」

基督教十誡
一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二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
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
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

三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四 以安息日為聖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謝之意。
五 應孝敬父母。
六 不可殺人。
七 不可姦淫。
八 不可偷盜。
九 不可作假見證。
十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


天主教同基督教的十戒有差異???
http://blog.udn.com/411120/4125785


居家百家姓

出外皆姓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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