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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被賣了,都不知道》
2010/03/17 07:33:08瀏覽352|回應0|推薦7

學生個資「非機密」? 校長洩露判無罪

【TVBS】 更新日期:2010/03/16 21:03 黃志偉
 
彰化縣去年爆發國小校長,涉嫌向補教業者收賄,洩露學生以及家長個人資料,檢方依貪污、洩密罪起訴,不過法院判決竟然是無罪,原因是法官認為,學生及家長個資不是國家機密,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滿,將在收到判決文後提出上訴。


國小校長以職務之便,洩露近千筆學生以及家長個人資料給補教業者,遭到起訴,但法院判決結果,讓人跌破眼鏡。彰化地院發言人余仕明:「學生和家長的聯絡資料,是放在校長室供老師閱覽,是跟學校的教務有關,跟公權力行使無關,所以判決無罪。」

起訴書指出,涉案的校長分別是彰化平和國小校長林火旺,以及南郭國小校長顏士程,其中外洩的學生和家長個資多達804筆,他交給補教業者後,獲取的利益就是現金賄賂,至於顏士程也把87筆學生家長資料燒成光碟,提供給同一個補教業者,而且接受吃飯、喝酒招待。

但法院認為,檢察官引用「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起訴,法條所指的個資,指的應該是對國家政務,或是事務有利害關係,法官認為,學生和家長個資不屬於國家機密,判決無罪,學生家長很不能認同。學生家長:「我覺得洩露就是洩露,那我們做家長的,也會擔心小朋友的安危啊!」

不只家長,覺得判決出乎意料,檢方也表示會再提起上訴,這2位校長雖然在洩密部分獲判無罪,但是否涉及和補習班利益往來,檢方另案調查中。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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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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