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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 09:48:31瀏覽490|回應1|推薦12 | |
選舉期間因為皇民問題鬧得沸沸揚揚。提到皇民問題的人好像犯了滔天大罪,譴責、咒罵之聲不絶於耳,許多同學問我對皇民問題的看法,我對皇民問題有些與眾不同的觀點,在此提出供大家參考。 日本統治台灣初期,日本人用殘酷殺戮花了近十年時間,漸漸平息了武裝反抗,僅僅兒玉總督時代的民政長官後滕新平,在台六年就殺了一萬九千多個台灣人。後來日本台灣推動皇民化運動,誘以各種優惠條件,如公務人員有較好升遷機會,商人會取得一些公賣特權等,台人迫於情勢,不少人響應皇民運動。 但日本人企圖利用皇民化運動,同時進行「去中國化」的部份始終不成功。如台人繼續保留祭祖等風俗習慣。改姓問題,台人也用打啞謎的方式,如將石改為「岩下」,周為「田口」,洪為「三井」,以示不忘本。當時台灣人或為大環境所迫,或為事業發展,或為小小特權接受日本皇民政令都不足為病,何況當時不少人雖已改姓,但依然進行非武力抗日活動。日本人官方評估皇民化並不成功,認為漢人頑固難以同化。 皇民問題是中華民族一頁傷痛的歷史。對於評斷身處當時的台灣人,我認為可用抗戰勝利後《懲治漢奸條例》作為參考。抗戰勝利後懲治漢奸問題,中央經過多次討論,廣納各界意見,確定原則如下:一、在日偽佔領區擔任簡任以上官員列為漢奸嫌疑調查對象;二、簡任官以下則不在調查之列;三、簡任官而有協助、掩護地下工作,而人證、物證確鑿者不以漢奸論處;四、擔任簡任以下日偽公職,但曾協助日人逼害百姓,出賣國家利益經人檢舉查證屬實者,一律以漢奸論處。 皇民問題當然與漢奸問題不盡相同,但同為日本軍閥侵略中國造成的歷史事件,我認為我們在褒貶皇民問題上可用同一原則,如當時皇民份子為發展事業或迫於日人壓力,或為一些特權,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我們都不應以大義譴責他們。但是利用日人勢力,欺壓台灣人,或靠日本人謀取非法利益,歷史之譴責是不會放過他們的。 至於他們的後人,台灣民主發展到今天,已經沒有特權階級存在,個人的權利、義務與其先人無關,其先人在日據時代,無論是安份守己的皇民份子,或是為虎作倀的日本奴才,都不影響他們在台灣的權益,更不應該用祖輩的行為羞辱其後人。 選舉期間某些人提到皇民問題,其發言確實有欠斟酌,但是奇怪的是台灣今天依然有大批皇民份子,歌頌日本建設,替日本人爭釣魚台主權,羞辱國軍抗戰,甚至附合日本政府說法謂「南京大屠殺是國民黨捏造的」,而這些人幾乎都是綠營知識份子。他們的思維近乎病態,完全不是一般人類的是非標準。 侵略是一種犯罪行為,無論在任何時空,永遠都要受到譴責。何況除了極少數台灣人,極大多數的台灣人都是受害者。受害人感激迫害過他們的侵略者,這不是標準的奴才心態嗎?這種奴才心態,全世界恐怕只有台灣人才會有這種怪異心態。 綠色「學者」有一說法,只要對台灣建設有功我們都要感激,但是日本人建設台灣只是為了汲取台灣更多資源、勞力。以嘉南大圳為例,水庫修好,耕地增加,台灣稻米產量增加,但是老百姓每年稻米消耗量並沒有增加。 以殖民地建設而論,台灣建設遠不如英、法所屬亞洲、非洲許多國家。他們獨立以後,從未聼說他們感激他們的侵略者,如緬甸獨立後仇英情緒高漲,有一段時期,緬甸學校甚至不敎英文。如果照民進黨的邏輯,國民黨到台灣五十一年其建設比日本治台五一年要好千萬倍。日人治台五十一年國民所得七十餘塊美金,國民黨治台五十一年國民所得已經一萬多美金,僅此一項台灣人應該向國民黨三跪九叩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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