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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十三章
2019/04/20 08:58:49瀏覽380|回應0|推薦0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不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盪;不可爭兢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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