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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9 09:58:00瀏覽1|回應0|推薦0 | |
告白完,完全沒有寫BLOG的欲望。或許這是一個經歷,BLOG是我的忠實聽眾。 看在〈SEXY〉中的回應,我覺得啼笑皆非。 S先生跟M先生應該是同一人,但是我不知道他的身分之前,我也不會透露自己的身分。 人有秘密,在這虛擬空間,我的身分是個秘密。 我想沒有人會告訴別人祕密吧! 講出來,就不是秘密。 給S先生跟M先生: 除了我的身分外,其他我應該不會隱藏跟你說吧! 有一個前提於先,就是你們要主動跟我說你是誰。 一個真實的符號也好。 3Q P.S.不要找我練英文 我的英文姓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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