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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擬延長歌手等表演者的作品版權保護期
2008/02/18 02:48:39瀏覽334|回應0|推薦3

歐盟擬延長歌手等表演者的作品版權保護期
來源:新華網
2008 / 02 / 15 星期五 14:27
   
 
    新華網布魯塞爾2月14日專電(記者尚軍)歐盟

委員會14日表示,將建議把對歌手等表演者的作品版
保護由目前的50年延長至95年,以保證藝人們老
年不至窮困潦倒。

歐盟委員會負責內部市場服務業的委員查利·麥
克裏維當天對新聞界說,根據歐盟現行規定,同樣是藝
術創作,作曲家可獲得70年的作品版

保護,而表演者只在作品發表之日起50年內享受版
權保護,這種差別毫無道理。

麥克裏維說,作品版稅是許多藝人老年重要的經濟
來源,隨著人們越來越長壽,50年的保護期已無法確
保他們老有所養,因此歐盟委員會考慮把對他們的作品
保護期延長至95年。他指出,如果現在不作出修改,
上世紀50、60年代的作品將在最近10年內陸續喪
失保護。

與歐盟相比,美國對表演者的作品保護期是發表之
日起95年,澳大利亞為70年。

歐盟委員會當天還發起一項公眾諮詢,準備改革歐
盟各成員國對空白光碟資料存儲介質和音視頻播放設
備的稅收,因為個人購買這些產品是為了複製影音作品
,稅收收入則主要分配給創作者和資助文化活動

目前,歐盟各成員國此項稅率千差萬別,一些企業
認為這妨礙了歐盟單一市場建設,但麥克裏維表示,不
會考慮取消徵稅。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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