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賴版權保護 - 大陸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
2007/11/20 17:05:46瀏覽329|回應0|推薦0

版權的保護一直在消費者的使用便利性跟內容廠商的盜版疑慮之間做拔河,一般硬體的想法大部分以免費的工具來讓使用者獲得最大的便利性,但也同時面臨到無法取得合法內容的窘境,類似由亞馬遜書店的模式,以跟出版商關係良好的網路書店來經營閱讀硬體的服務,是一個取得四方平衡的折衷點。

另一種公共服務的模式,透過圖書館來建立閱讀服務,不過在有限的政府補助資源上,若沒有商業營運方式的導入,將也難得到使用者滿意的答案。圖書館基金化、合作社化,都是一條可能的解套途徑。

                                                              青衿 http://tw.myblog.yahoo.com/ivor-wang

分類: 數位出版
2007/11/20 16:37

 

閻曉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賴版權保護
2007年11月12日 10:25:44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在11月9日召開的北京文博會中國創意財富高峰論壇之“2007中國(北京)國際版權論壇”上,圍繞“加強版權保護 促進創意流通”主題,眾多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和企業管理者齊聚一堂,針對中國創意產業現有格局及發展特點、版權保護的重要作用、創意對企業及社會財富的影響等議題進行探討。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在演講中指出:文化創意產業與知識產權特別是版權之間具有天然緊密的關係。文化創意產品推向市場的過程實質上就是版權交易過程,創意產業企業通過對其自主創意作品版權的開發、運用和交易,實現版權財產權的價值,並由此獲得利潤。版權的市場價值體現是創意產業企業唯一盈利途徑,對具有版權的智力成果的開發和使用是創意產業形成的基礎。

    他認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賴並取決于版權保護的水平。與傳統產業的產品相比,創意產業的產品極易被侵害,這種高風險的特徵決定,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必須要加大對版權的保護力度,特別是產業鏈兩端的版權保護。如果失去版權保護,這些產品任意被復制、使用,創意產業的發展必然喪失基礎。

    閻曉宏透露,國家版權局將加大對創意產業的扶持力度,從創意產業的創作、生產、流通、消費的全過程著眼,進一步加強版權體係建設。例如在完善版權法律體係方面,加快《民間文學藝術版權保護條例》和《廣播電視組織法定許可付酬辦法》的起草工作,同時加大版權執法力度,搭建版權貿易平臺,大力培育版權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創意產業協會會長厲無畏,北京市版權局局長馮俊科,美國電影協會高級副總裁兼亞太區總監麥克·愛裏善,英國創意產業經濟學家約翰·霍金斯等從不同角度發表了版權保護對創意產業發展的價值和意義。論壇由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梁成林主持。(方圓)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vorwang&aid=138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