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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1 22:36:01瀏覽600|回應4|推薦3 | |
我仔細的想過,我到底在生氣什麼?我是否受了媒體的操弄?還是我其實心理其實有著不願承認的預設立場? ******************** 任何事情,如果以時間來區分,都有遠因、近因。如果以重要性來區分,可以分為主要因素以及次要因素。 這次的八八水災如此嚴重,這麼多災民家破人亡、流離失所,當然也有遠因、近因、主因、次因。 遠因可能是多年來的濫墾山坡地、近因可能是不夠警覺、撤退太慢(至於是災民頑固不聽話?還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通知不力?這裡暫時不論)。有主因(比如說百年豪雨)或次因(比如人謀不臧?國軍救援太慢?居民缺乏警覺)這些也都暫時放在一旁。 我是這樣認為的:就算是面對作奸犯科、喪盡天良的歹徒,警察在追捕他的過程中,如果歹徒在逃逸的途中不小心摔斷腿了、或是跌落山谷了,警察的任務,還是應該先想辦法救他,然後送醫,然後法院審判。如果他有罪,然後國家對他進行制裁。絕對不是說:他犯罪、還逃跑,逃跑途中受傷了是咎由自取,管他去死。 那些受災的災民,我們就算退一萬步假定他們已是前科累累的罪犯好了(很多人不是批評他們不應該冥頑不靈堅守家園,所以咎由自取,災民自己也該負責),政府,在第一時間,也該盡全力搶救。 說到搶救,很多人批評救災緩慢。救災緩慢是結果,造成這樣的結果有很多的遠因(天候太過惡劣、災情過於慘重、制度的不夠理想)、近因(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怠慢疏忽)。這些也都暫且不論。不過不管如何,中央或地方,都應該在第一時間盡全力搶救,這點應該也是無庸置疑。 所以,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不管那些遠因近因主因次因,事情發生了,政府(不管中央或地方)都應該要迅速的全力搶救。 我生氣的,是:事情發生了以後,我們的政府(包括中央或地方),有沒有盡力搶救?而面對這樣國家級的災難,民眾期望中央能夠多盡一些的力量應該也很合理。至少,地方政府不可能指揮軍隊協助救援。況且,說到底,如果地方政府不夠盡力,中央政府有權力也有責任強力要求~~尤其在這種緊急時刻~~地方政府,而不是兩手一攤:沒辦法,地方政府不聽話,所以地方政府自己負責。不是嗎? 所以,我最心痛的,是:我們的中央政府官員,有沒有「盡力救災」。不要告訴我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結果,所以誰應該負更多責任,所以不要怪中央,地方也有很大的責任,或是不要只罵執政黨,前朝政府更應該負責。 因為,我知道事情的遠因、近因、主因、次因盤根錯節,所以究竟什麼原因造成災難,我不敢妄下斷言、自然也不敢恣意批評。我只想問那些身負統籌資源、指揮調派、協調溝通等重任的大官們:你們,摸著自己的良心說,你們真的有盡力救災嗎? 馬總統,你說,有,你們盡力了。你很有魄力的展現了你的領導,國軍也很有效率的救援。 請你告訴我,你說氣候的因素影響救援,那為何這麼多災民自己走出災區後又揹著糧食回到災區給親友補給? 請你告訴我,你說你的團隊已經盡力統籌指揮,為何美國送來的物資被載來載去?為何國軍弟兄比搜救犬早一步趴在地上聞味道找屍體?為何要工兵來步兵?為何國軍要立正等部長來拍照留念? 請你告訴我,你說你雖然不善言詞,但已盡力安撫災民?為何我看見總統出現在棒球場卻看不見總統前往死傷最重的災區? 你說地方政府、甚至災民自己都必須負相當的責任。好,這我不與你爭辯。但是,我剛剛的那些問題,難道是地方政府有能力回答的問題嗎? 你知道911時紐約州州長一天睡幾小時嗎?我們的院長竟然按照既定行程染髮、剪髮?如果連行政院長都可以這麼悠哉,那也難怪其他官員理直氣壯的上館子了。 請總統還有行政院長所領導的執政團隊們摸著自己的良心,你們,盡力了嗎? 如果你們回答沒有,總統就應該道歉,行政院長就應該下台。因為,總統的責任,在於選出正確的人放在正確的位置。而行政院長的責任,在於領導執政團隊。所以,總統負責的方式,並不是請辭下台,而是請總統換一個有能力的行政院長領導執政團隊。至於誰才是對的人選?我不知道,這人選應該是由總統去找而不是由我去找。我只知道劉兆玄看起來應該不是。你總不會告訴我說:「劉兆玄雖然不夠好,但沒辦法,沒有其他的蘋果了,他是中華民國唯一堪用的行政院長」吧? 如果你們回答,有,我們都盡力了。那,請你們再找找,找找自己的良心。 這就是我生氣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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