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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關鍵字家樂福 大買家罰50萬
2012/08/29 14:45:18瀏覽437|回應0|推薦0
大買家公司前年底在奇摩網站購買關鍵字,消費者輸入「家樂福」,會出現標題「網路量販店家樂福天天搶便宜」的連結,點進去卻是大買家網站。

大買家因此被公平交易委員會以「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顯失公平」理由罰款五十萬元;大買家不服,指網頁上方已標有「刊登贊助網站」字樣,家福公司也未經營網路量販店,未影響其潛在客戶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大買家敗訴。

大買家透過「家樂福」關鍵字,引導潛在消費者到大買家網站瀏覽,即屬攀附「家樂福」商譽的行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

本案是消費者向家樂福反應,家樂福向公平會檢舉;因消費者詢問「大買家與家樂福是否為同一經營者」,法官因而認為,大買家的行為使消費者混淆,以為兩家是關係企業。

大買家另表示,其購買關鍵字數量龐大,文案眾多,只能信賴雅虎資訊公司的過濾,沒有違法的「積極故意」。法官則認為,大買家將關鍵字「家樂福」以電子郵件傳給雅虎資訊人員,指示協助上傳,須就其不當購買關鍵字行為負責。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報導/20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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