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晉章接獲旅行社陳情,指日前在人力銀行網站刊登「徵廚娘」廣告,被檢舉違反性別平等法,業者喊冤指「廚娘」是習慣用語,沒有性別歧視。
北市府勞工局科長劉家鴻說,徵才廣告不能有性別暗示,因任何工作男女都可勝任。
劉家鴻指出,廚娘等用字反映國內普遍的性別歧視,且民眾常不知不覺使用。業者徵人應用中性職稱,如傭人、司機、助理廚師等;至於酒店八大行業或女僕主題餐廳也應遵守法令,徵人時可用公關、服務生,畢竟酒店公主、女僕等名詞也有物化女性的問題。
劉家鴻表示,廣告也不得出現年齡限制、身高、容貌、氣質佳、限役畢、徵帥哥等字樣;勞工局每個月都收到不少相關投訴,甚至有些雇主面試時劈頭就說「我們只徵男性」,這也違反性平法。
他表示,「性別平等法」容許主管機關馬上開罰,但勞工局都會先發函給業者做行政指導,要求業者提出說明,若屢勸不聽,才會召開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結果可處十萬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市議員林晉章指出,確實有些職稱是民眾的習慣用語,涉及性別歧視,如餐廳誠徵「廚房阿姨」、「洗碗歐巴桑」,企業徵「司機大哥」或門市小姐等。
勞委會官員表示,「徵廚娘」是否違法,要看業者開出的工作性質、內容及面談方式,由各地勞工局處的評議委員會實際了解狀況後裁決。
職訓局就業服務組組長黃孟儒表示,美國、日本、大陸都有禁止以性別或年齡造成就業歧視的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