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的真相:百姓揭發政府相關人員的疏失?涉嫌瀆職?就是一種錯誤嗎?
兒童福利法到底因誰而設呢?
執行者違反兒童福利相關法令不該負責嗎?
而今卻(冤枉)且要求弱勢百姓要依法守秘;是否涉嫌掩蓋事實?
懇求善心人士協助、謝謝
本人特此聲明:(1)本人,絕對沒有洩露兒童相關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今日上網懇求網路善心人士幫忙為孤兒陳情,實因陳情之事完全沒受到相關人員正面的回應;本人陳訴實情完全沒洩露孩子身份。
本人為替孩子爭取該有的權利、為孩子之最佳利益方四處陳情,訴求相關單位重視、查明整個處理過程中涉嫌瀆職及過失的事實?這些孤兒難道還不夠可憐嗎?懇求監察院詳查、別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本人身為小老百姓,堅持以孩子最佳利益、為這些孩子陳情、為何要被灌上洩露相關資訊的質疑?難道孤兒有冤不能申嗎?難道弱勢百姓陳訴事實真相之後,須再受到二度傷害嗎?往後人民百姓看到有無辜的孩子受虐時,有人敢關心嗎?有人敢報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