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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01:13:58瀏覽130|回應0|推薦0 | |
最近一個月內,聯合報對美國政府的肥咖條款,有三天報導,每次都好幾篇,看得很多綠卡或公民都很緊張,紛紛對我問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若台灣採取「日本模式」,台灣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申報「合作帳戶」資訊及「不合作帳戶」的總戶數和總金額後,美國會回頭要求台灣政府提供「不合作帳戶」的資訊。但若客戶屬於「不合作帳戶」,也就是客戶本人不同意金融機構提供個人金融資料給美方,若台灣政府強制送出,將面臨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全文網址: 美追「肥咖」 我恐一口氣修4法 | 因應肥咖待修法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639671.shtml#ixzz2I6OENKBr 其實美國籍民眾海外追稅這種說法, 古早就有,因為美國稅法是屬人主義,只要你是美國稅務居民,不管你有沒有身分,你全世界所得,都要向美國IRS報稅。以前你海外帳戶是填 TD F 90-22.1 form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從今起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啟動 用8938 form 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 來報海外資產 以前我從來沒有聽說,有綠卡被海外追 稅的案例,現在有了肥咖條款,是不是現在玩真的了?我不知道,必須靜觀其變,看看是否有人被抓,才有實際案例可供參考。 拿綠卡的目的是方便你在美 國居住、就業或創業,沒有這些需求的人,就不要拿綠卡。以前有人拿綠卡是因為如果對岸打過來,可以逃美國。現在兩岸很好,不會打起來的啦。拿了綠卡就要每年向IRS報稅,不住美國卻要報稅,真是自尋煩惱。事實上,不少綠卡人從未報過稅,也不知要報,也都沒事。有的甚至連SSN (Social Security Number)都沒有,沒有SSN的人,即使你要報稅,也不能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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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