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為何「好騙難教」?
Tottoro 2013/05/09
台灣的媒體是社會亂象的源頭,但並不只是因為所謂的八卦報導,也決非江丙坤所說的「缺乏國際新聞」,主因還是黑白不分和其心可議的白賊。
媒體有政治立場並不是什麼新聞,也無可厚非。但只憑意識型態而昧著良心,拋棄媒體監督各級政府和社會的責任,這就是許多台灣媒體最可恥的特質。
回想一下去年大選期間的宇昌案,馬政府動用行政院和調查局上下其手,加上大多數媒體的推波助瀾,也難怪被馬上好「騙」了四年的台灣選民,又被馬上不好再「騙」四年。至少,2012年1月14日之後,時有耳聞689萬的選民中,有不少人後悔「被騙」了。
基本上,在下雖不盡同意「被騙」的託詞,因為這畢竟是推卸自己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但媒體的力量無遠幅界,它的效力是一天24小時一週七天的滴水穿石。媒體會來你家敲門,會在你上班地點流連,連去巷口吃碗湯麵加顆滷蛋,也會被迫接受店家所選擇的電視頻道和報紙的轟炸。
如果說國家可以用司法體系來恫嚇及壓制人民,那政府以媒體進行洗腦缺乏邏輯思考的人民就是更細膩更有效的方式。
然而,「好騙難教」真的不是台灣人的專利。二十年前,心理學家的研究已經證明了人類對接受到的資訊「有立即相信」的本能。
實驗結果發現,一個人若能花時間思考,就有辨別虛假和真實的可能;否則,人們很自然的會相信所讀到或聽到的資訊。然而,額外的邏輯思考必須要花時間和動腦力,也難怪大部份的人會採取輕鬆的途徑。
確實,「好騙難教」真的不是台灣人的專利。四十年前,美國的媒體也在一場總統大選中幹過一樣的醜事,而多數美國人民也蠢蠢的被牽著鼻子走。
1972年的美國大選結果,其實早在民主黨的初選中就已經答案揭曉了。共和黨的尼克森(Richard Nixon)當時是現任總統尋求連任,他雖然不是很受歡迎,但畢竟是一個很厲害的角色。然而,當年最有希望能挑戰尼克森的候選人馬斯基(Edmond Muskie),在競選初期就不斷的被媒體描述成一個情緒不穩定的人,造成民主黨不得不放棄馬斯基另起爐灶。
民主黨最後所提名的侯選人是麥高文(Geroge McGovern),然而媒體仍然不斷批評他的立場、他的策略、還有他選擇的副手。相反的,尼克森的競選就被描繪成一個高效率和優秀的模式。媒體對於麥高文的批評,幾乎是照抄尼克森競選總部的說法,並沒有對其內容進行任何調查;所以麥高文的團隊是兵敗如山倒,完全就不是尼克森的對手。至於媒體為什麼要這麼做?主因之一就是他們認為尼克森會連任,所以也不想得罪這個心機很重、而且會找媒體麻煩的總統。
美國媒體和尼克森的關係向來是愛恨糾結。直到尼克森成為總統之前,媒體其實也很討厭他;而尼克森也怪罪他們,認為媒體就是自己在1960年的總統選舉以及1962年加州州長選舉中失利的元兇。一旦他當上總統之後,尼克森把自己不喜歡記者列入黑名單,不讓他們到白宮採訪也不給他們訪問政府官員的機會。這個舉動迫使媒體對尼克森政府是「極其」的公平,一直到水門事件的醜聞爆發。
這也就是為什麼除了〈華盛頓郵報〉,當時許多報紙在水門醜聞剛爆發時,沒有記者願意去淌這潭渾水的原因。事實上,水門案就是尼克森競選連任時,違法秘密監聽的醜聞;如果當年真相早點問世,這個腐敗又有點偏執狂的尼克森大概就不會連任了,而美國也不需要經過兩年的行政體系以及國家的動盪。
然而,在媒體的協助下,尼克森竟然成為美國歷史上獲得最壓倒性勝利的總統。全美國除了麻州和華盛頓特區,他贏得了50州的「選舉人票」;而這所代表的就是媒體一面倒的威力和可怕之處。
也因此,媒體可以讓全台灣人民對林益世的判決同仇敵愾,但它也有辦法將一位公款進口袋有貪污事蹟的馬英九兩度送進總統府。
也因此,媒體可以讓全台灣人民對林益世的「不貪、不髒、沒恐嚇」感到不齒,但它對馬英九反告侯寬仁的「不白之冤不告不行」就沒有任何的批判。
也因此,媒體可以讓全台灣人民對林案的三位法官不能苟同,但它就能放過當年讓詐欺台灣人民十二年的李慶安無罪定讞的高等法院輕鬆過關。
這就是台灣多數媒體的偏頗本質,而這也是多年來台灣人民為何「好騙難教」的元兇主謀。
參考舊文︰
「好騙難教」並非台灣人的專利 (人類對資訊「有立即相信」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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