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司法很藍很貪
張國財 2012/12/04
長期以來,在各項民調中,司法人員的可信度,一直是台灣各行各業裡面敬陪末座的;去年,中正大學一項民調即顯示,民眾對司法觀感不佳,逾七成受訪者不信任司法。而坊間「有錢判生、冇錢判死」,「辦綠不辦藍」的評價,簡單的兩個短句,更傳神地點出今日司法最惹人非議之處。
必須指出的是:基層的公務人員或各級公職民代,藉職務之便上下其手,「知法玩法」固然可惡,但這還只是傷害司法的小巫;連位居是非、公理、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檢察官與法官,都有一大群在玩「執法犯法」的遊戲,那才是動搖司法根基的大巫!
看到十一月十三日自由時報頭版頭條斗大的標題「涉貪包庇電玩 女檢察官聲押」,不禁讓人感嘆,在大染缸下,真是巾幗貪腐不讓鬚眉啊!本該扮演社會安全瓣角色的執法人員,或搖身一變成為作姦犯科者的同路人,或充當起特種行業的門神,直教人懷疑,這些執法人員,是在伸張正義,還是在伸張邪惡?
再以前苗栗縣長何智輝涉及的「竹科銅鑼基地開發貪污案」為例:特偵組經三年的跟蹤搜證後,總計聲押了四名涉嫌受賄縱放何智輝的法官,以及一名擔任白手套的檢察官。案外案曝光的是:這些法官、檢察官大人生活實在多采多姿,有婚外情不稀奇,有非婚生女才夠看。要支撐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奢華日子,靠法官、檢察官的正常收入,可能嗎?
再舉一例:二○一○年的時候,全國法官人數為1843人,其中有11名法官名列「正己專案」,這數據說明了什麼?在官官相護、家醜不可外揚的官場文化下,若非吃相難看到極點,要擠入「正己專案」的榜單,恐怕還真不容易吧?台灣二千三百萬人中,在監人數六萬多,比例還不到千分之三;法官列入「正己專案」的比例卻高達千分之六,夠恐怖吧?
檢察官、法官辦案、審案,不是不可以有黨派之分嗎?為什麼大埔美開發案查弊,一次可以動員四百多名檢調人員到嘉義縣府搜查,搜索林益世高雄老家及台北住處,三天卻只調動大約一百名人力?為什麼檢調連傳喚都沒有,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快動作,把疑似涉及「璟美垃圾場收賄弊案」的雲林縣長蘇治芬戴上手銬、押入牢籠;在蘇縣長不屈不撓的絕食抗議下,司法又上演捉放曹的戲碼?去年五月,蘇縣長獲一審無罪判決,當初的檢調,有沒有先押人再找證據的嫌疑?有錄音筆為證的林益世貪瀆案,只收押林益世,太座及其父母都沒有串供之虞?對癱坐輪椅的老婆不離不棄,走在台灣頭、台灣尾沒有人不認識的阿扁,有逃亡及潛逃出境之虞,所以不宜交保?夫妻倆年輕力壯的林益世,沒有逃亡串供之虞,所以合該交保?當年涉台開內線交易案的阿扁女婿趙建銘,交保金額是一千萬;坑殺代操政府基金二億多的謝青良,交保金額是二百萬,符合比例原則嗎?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弊案,不但案發後才捐的款項可以為檢察官認定接受,法曹還史無前例地以超越時空的宋朝公使錢為馬先生設想,更以包山包海的「大水庫理論」替馬先生的一本爛賬脫罪,輪到阿扁的國務機要費弊案時,同一個法官,時空不會回到宋朝了,「大水庫理論」也消失無蹤了,這不是雙重標準、辦藍不辦綠,又何以名之?
民事、刑事案件,「有錢判生、冇錢判死」!政治案件,辦綠時,檢調或看報辦案,或對著影子猛開槍,不但偵查公開,還敲鑼打鼓、媒體放話,羅織罪名時更是使出無限上綱的殺手鐗;辦藍時,檢調堅持偵察不公開了,林益世老爸耳朵不靈光,所以與貪瀆切割了,司法一隻無形的手出面築起防火牆,防止案情向上延燒了。這樣的司法,實在很貪很藍!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