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週本專欄的話題,教育部假借所謂「民眾意見」,要求歷史教科書必須要有「正確史觀」。不可稱「明帝國」、「清帝國」,要稱「明朝」、「清朝」;其對外關係,不可稱「清日」、「清法」,要稱「中日」、「中法」;至於鄭成功父子在台灣建立的政權,不該稱「東寧王國」、「鄭氏王朝」,要叫「明鄭」。
先從東寧王國說起。一六六七年在台灣的鄭經答覆清國官員孔元彰的招撫時說:「東寧遠在海外,非居版圖之中,王侯之貴,吾自所有,衣冠之盛,不輸中土」;一六六九年鄭經給另一位滿清官員率泰的信中,也以「建國東寧,別立乾坤」來自況。
當時西班牙人稱鄭經為「國王(rey)」 (參見方真真、方淑如譯註《台灣西班牙貿易史料(1664-1684)》);英國人也稱鄭經為「King of Tywan」(大員國王)(參見Chang Hsiu-Jung等編,The English Factory in Taiwan, 1670-1685);一六七○年英國東印度公司負責人Henry Darces上書鄭經,稱呼「Your Majesty」(國王陛下)。
到了一六七四年鄭經的屬僚不再自稱「卑職」,而都改稱「臣」。「臣」是相對於國王或皇帝的稱號。鄭經在台灣實際上已發展成獨立的王國,稱之東寧王國,不對嗎?
至於「大清帝國」與「清朝」,兩者語意不同。「清朝」一詞不是不能用,而是要看用在什麼語意脈絡上,它是指中國歷代王朝中的一個朝代。但是「清國」或「大清帝國」是指滿清政權建立的帝國。如果硬要稱它「中國」,在某種語意脈絡上亦非不可,但總沒有比直接稱「清國」或「清帝國」來得貼切。
一八九四年清國與日本的甲午戰爭,如果硬要叫做「中日戰爭」,固然不能說不對,但總沒有比用「清日戰爭」來得貼切。一八九五年清國與日本簽訂的馬關條約,一開頭的文字就是「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為訂定和約,俾兩國及其臣民重修平和…」,而代表清國簽字的李鴻章,則是以這麼長的名號出現—「大清帝國欽差頭等全權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爵李鴻章」;有興趣去日本下關當年李鴻章與伊藤博文簽字的春帆樓看看,掛的牌子是「日清講和紀念館」,而不是「中日講和紀念館」。
所以稱「清日戰爭」絕對比「中日戰爭」更符史實。「中國」一詞在當時還很模糊懵懂。請看一九○七年日本早稻田大學「清國留學生部」所存的一本畢業紀念題名簿,六十二名清國留學生所填的國名不一:寫「支那」有十八人、「清國」 十二人、「中國」(或「中華」)只有七人,不知如何寫的有二十五人。寫「中國」(或「中華」)竟然最少。留學生況且如此,更遑論目不識丁的芸芸大眾。可見清國人民大部分都還未自認為中國人,馬政府卻硬要我們稱「中日戰爭」,不可稱「清日戰爭」。馬政府的教育官員,為了迎合馬的「一個中國」、「終極統一」的意識形態,而不顧史實,還自認為史觀正確,可笑,可憐,又可惡!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