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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文章代表我對蔣教授之支持
2012/04/05 11:27:58瀏覽128|回應0|推薦1
人如其文!
pfge2012/04/05

黃春明去年以「肏你媽個屄」大罵蔣為文,受到《聯合報》用社論為黃掠陣,馬英九也打電話慰問;他故作輕鬆地親自對該報記者誇稱,「有人說我很『MAN』」,被蔣告「公然侮辱」罪。法官鄭銘仁認為黃因演講遭蔣為文阻撓中斷一時心生憤慨,無法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所致,他在犯後也對自己的態度表示很懊惱,顯然已知所警惕,相信沒有再犯之虞,判決黃春明敗訴,處罰金一萬元,緩刑兩年,此案仍可上訴。

4月2日判決出爐後,《中國時報》記者洪榮志加以報導,標題上寫「判黃春明 公然侮辱 有罪 文學界開罵」,卻通篇看不到,「文學界」裏是誰在開罵?著實另人納悶!難道又是黃春明開罵?後來找到「張大春」的中時部落格,原來在判決出爐的當天晚上,他(=「文學界」)寫出以下這樣的文章,聲援黃春明。看來只能說,真是人如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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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原來還有《中國時報》邱祖胤之報導,得知聲援黃春明的人士,還包含:駱以軍、吳鈞堯、紀大偉、廖玉蕙、伊格言、王盛弘、宇文正等多位作家,其聲援理由請自行觀看。不過我認為流於情緒的發洩,無助對問題的釐清;反倒是成功大學中文系退休教授施炳華事發後在臉書上的文章,能直指爭議的重點:

黃春明先生在國立台灣文學館的演講〈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引起蔣為文副教授的舉牌抗議,以及後續的報紙、電視報導。我看各種報導都只強調衝突的表象,沒有深入分析引起兩方面衝突的原因,因為報導者都不在現場。我當時在現場聆聽,發覺黃春明所說的「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現況」很多是他個人的主觀看法,違背事實,所以我很認真聽、認真記;要等待最後交談的時間來發問,沒想到因為發生衝突而無法發問。

我是嘉義師範學校畢業,成功大學中文系退休教授。我研究、教學、推行台語已有二十年,也參與台語支援教師教學「鄉土語言」的輔導,並且是南一書局台語課本(1~12冊)編輯的指導教授。

黃春明先生以其文學作家、而不是以研究台語文的身份來談〈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我聽出他對這個主題並沒有深入的了解;他的論點,值得討論的有下面幾點:(以下引號內的文字是黃春明的演講原文,圓形括號內的文字是筆者所加,補足說話的文意)

1黃:語言「是在生活裡面學習。」「我們竟然把我們生活的語言要拿到課堂裡面學習。」

我的認知:若是家庭裡父母對子女都講母語、甚至教母語,台語就不會淪落到今天這麼淒慘的地步──青少年台語講不流利,也看不起台語,不想講台語。就是因為過去三、四十年來國民政府「推行國語,禁止講方言」的政策(從1956年的「全面性的說國語運動」、1963年的「中小學各科教學應一律使用國語,學生違反者依獎懲辦法處理」,一直到1987年戒嚴法解除為止),使得台灣人一般家長在家庭中對子女不常講母語,子女(學生)到學校則講華語(國語)、甚至生活中也慢慢以華語為第一語言。眼看台語將要消失了,經過眾多台灣人的爭取,才有九十年度(2001年)起的每週一節的「鄉土語言」必選課程,正式在學校教母語(包括台語、客家語、原住民語)。黃春明也提到台灣人所遭受到的語言被歧視的痛苦;但是,對於台灣人想要保存母語、台灣文化的苦心,他好像沒有感覺到。再進一步講,沒有文字化的語言的族群註定要被奴役,想要把台語提昇到語言書寫的程度,更需要在學校教。

2黃:教育部沒有準備好就在學校實施:音標不統一,「現在小孩子有課本在學校讀耶,也沒有老師,也沒有標準的音,也沒有標準的一個字,就這樣可以學下來?」「標準字沒有,有的話都是借音借字。文字也沒有統一,再來呢老師也沒有,」「你家的子女如果有在國小,或者國中唸書的,有沒有聽他們講,媽媽爸爸這個要怎麼唸?這個要怎麼講?爸爸媽媽說我們也不知道。難道這個事情是好現象嗎?」

我的認知:目前的台語文教育有教育部公佈的音標,700個字詞的常用字,有很多台語文教師,「爸爸媽媽不會唸」是因為沒有學習台語文。

台語是在長期被打壓的環境中拚命在爭取存活的空間。「鄉土語言」教學實施初期難免有些紊亂,經由專家學者的努力,總算在2006年教育部公佈「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簡稱台羅拼音);至於漢字的使用,也陸續公佈並在2009年公佈「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700字詞」。700字詞是常用字,算是標準字(雖然其中有少數字尚待改進),母語教學的準備也差不多了。

台語與華語(北京方言)的語音、詞彙、語法有相同的(如:我是台灣人),也有不同的(如:伊共(kā)我打。華語是:他打我。)語言有時候找不到適當的漢字來書寫,如國語「後背」,台語是「尻脊骿(kha-tsiah-phiāⁿ =肩背。古漢語「尻」,指脊骨末端,臀部)。以國語、國字為唯一標準的人看不懂「尻脊骿」、唸不出它的音,不檢討自己沒有學習,反而怪台語文,真是怪事!說話要學習,文字更要學習,不學台語文字,看不懂就說是怪字,說得過去嗎?只要想學習,看一、二次,唸一、二遍,就見怪不怪了。在台灣飽受壓抑的母語教學就像剛學走路的小孩子,一開始難免跌跌撞撞,我們要扶持他、幫助他,他才能走得穩,長大成人;如果他一跌倒,你就禁止他走路,那他就永遠不會走路,不能長大成人。

我所知道的台語教學,小學生是在很自由、遊戲中上課的──因為是規定不准考試、不算成績的教學。往往是在一課、或一個單元之後的「學習活動單」來個「╳╳遊戲」,如「找朋友」、「猜猜我是誰」等。

南一書局台語課本的編輯群,除了我是指導教授以外,主編藍淑貞是台語文學作家,曾經得過很多獎項,編輯委員都是現職國小教師、有豐富的教學經驗、有專業的台語素養,所編出來的台語教材,有日常生活會話、有童謠、有詩歌,是具有培養兒童說寫台語、想像力、文學寫作能力的教材。課本上雖然有羅馬字、漢字,往往只是做參考,尤其是注重聽、說的低年級,年級越高才斟酌增加字詞。

投入國小「鄉土語言」課的支援教師很多,都是經過政府機關考試認證通過的,大部份是競競業業,惟恐教不好沒了「頭路」,所以母語教學是生活化、有趣的。不是像黃春明說的「沒有教師」和台語教學一無是處。當然,也有教得不是很好的,但總不能「一竿打翻整隻船」吧!

「文字只是一種符號」,漢字是文字,羅馬字(如上文的kha-tsiah-phiāⁿ)也是文字。以上是就漢字來講,講到記音的羅馬字(或叫做白話字),從1885年的《府城教會公報》開始,到現在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都是用羅馬字書寫台語。台語文不必然一定要用漢字,現在最通行的是「漢羅台語文」(以漢字為主,找不到適當漢字的就用羅馬字)。而黃春明的台語文只局限在漢字的標準字。

3黃:如果要在學校實施母語教育,要等準備好才來教。「一個語言、一個文字,要讓他變成大多數人(可以用),要經過一段多長的(時間)?」

我的認知:台語文已經有教育部公佈的音標,700個字詞的常用字,是他不知道或故意裝做不知道。再說如果要等到他認定的台語文字標準化的完成,才能在學校實施母語教育;到那時,台語早就被消滅了──如果只剩下簡單的幾個生活詞,如「跋倒」(pua̍h-tó)、「阿嬤」,而不能說完整的一句話,就是代表台語已經消失了。沒有語言,哪裡還有文字呢!

4「台語一鄉一腔,」「為了本土化,閩南話成為台灣話,又沒有拿出一個標準的音、字。」他舉例:「李昂是鹿港人(本名施淑端),是泉州話,我是漳州的,就是漳州話。」用閩南語寫作,「宋澤萊很早就寫了,他現在不寫了。因為我發現,他寫得很辛苦,啊我們也讀得很辛苦。」

我的認知:

(1)台語固然有不同的腔調,但是他忽略了台語演變漸漸趨向於一致的事實,我(施炳華)也是鹿港人,我寫的台語文,大家是否看得懂,可以驗證。

(2)「宋澤萊寫得很辛苦」是因為他初期寫的現象,如果繼續寫,會越寫越流利。「我們也讀得很辛苦。」是因為宋的早期寫作用字沒有像現在較有一致性,而讀者如果沒有學、不學台語文,當然是讀得很辛苦。

(3)以宋澤萊的台語文來涵蓋所有的台語文是「以一蓋全」的錯誤邏輯。

以下一一辯明:

(1)是台語的腔調差別:大概說來,台語雖然有宜蘭腔(代表純漳腔)、鹿港腔(代表純泉腔)的差別,其他地方是漳泉混合腔;但是台語的現況,由於遷居、婚姻、生活的適應、有聲媒體的影響,一、兩百年來到最近幾十年來,各種腔調慢慢地趨於一致,因此有所謂「優勢腔」的名稱,也就是大部份的人所講的,大家都聽得懂、容易溝通的一種台灣話。我本身是鹿港人,為了生活、與人談話的方便,鹿港腔也跟著人家改變,這是語言自然演變的趨勢,但各人仍多少保存他自己的腔調。黃所謂「宜蘭腔、鹿港腔不一樣,」要由此推演出「台語怎麼寫?」的結論。是昧於台語的發展演變。

用漢字書寫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同樣的文字,可以唸不同腔調的音,所以宜蘭人和鹿港人、其他地方的人都可以各自唸他們的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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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文學(包括散文、詩歌、小說、史詩等)的作品很多,全台灣各地不同腔調的作者都有,就擺在他演講的地點──國立台灣文學館的「台灣本土母語文學常設展」。他來這個地方演講,卻說台語沒有標準化,無法用文字(漢字)順利地寫作文學作品,等於是自己矇著眼睛說:「看不見!」「國立台灣文學館」的努力完全被忽視。自由時報5,26的報導標題是「黃春明論台語文 成大教授踢館」,誰來踢館?

(2)宋澤萊的台語文屬於台語文發展史中的早期試驗作品,有他的局限,林香薇〈論宋澤萊台語詩《一枝煎匙》的用字與用詞〉(《師大學報》48卷第2期【人文與社會類】)說:

第一、宋氏的用字向來是以字源字為主;第二、宋氏較少使用方言字,所以出現頻率都偏低;第三、從〈抗暴个打貓市〉(1987)到《一枝煎匙》(2001),宋氏的標音字和標義字的使用比率大幅升高,尤其是標音字的部份。《一枝煎匙》裡詞彙選用的情形……,常常夾雜華語詞彙、文言語詞,使得文讀音語詞大量增加,尤其是華語用而台語不使用的詞彙,往往阻礙了讀者的閱讀。

從宋澤萊的〈抗暴个打貓市〉(1987年)到現在,台語文的發展已走向能順利書寫而且趨向於一致性的地步,如:

a.用漢字的一致(大多以教育部的700字詞為主)。

b.使用「漢羅台語文」(以漢字為主,找不到適當漢字的就用羅馬字)。

黃春明曾經仔細閱讀過台語文學作品嗎?有沒有真正對台語文好好研究?

(他說:「標準字沒有,有的話都是借音借字。」請問:台語「我是台灣人」是不是標準字?還是借音借字?」)不知(或故意忽略)台語及台語文的發展,而用早期的、單一作者「以一蓋全」,是違背事實的論述!

(5)獨尊統一的「國語」:「中國的幅員這麼廣大,但是,文同、文字是共通的,但是發音講話都不一樣,還是呢,要來一個標準語。……這樣小孩子學語言才方便,孩子不能太複雜。你(語言學習)不方便,反而增加了他們的一個一個學習的困難。所以北京話只有四聲嘛,陰陽上去,那這個北京話,是這樣子的。」「台灣人,為了說要重視本土的教育,……鑽到牛角尖去了。我去年到災區去表演,帶著劇團去表演。高雄縣的六龜國中,有閩南人,有客家人,還有原住民,還要學英文。這裡是閩南話,……這邊就客家話,那邊是原住民。我想,學生會瘋掉。也真的是很了不起。怎麼搞成這樣呢?教育搞成這樣?」蘇貞昌當屏東縣長時是母語教育最有希望、最成功的時期,由黃春明上面的話可以證明。學說自己的母語怎麼會「瘋掉」?如果能夠再學別人的母語,增加溝通的機會,更能促進不同族群的和諧,不是很好嗎?但是,他卻從反面來說「教育搞成這樣?」1996年的《世界語言權利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Linguistic Rights)支持語言權利,特別是瀕危語言的語言權利。傳承母語,維護少數族群的語言權利,是符合國際潮流的語言權利;這樣的觀念是不存在他心中的,他心中只有統一的「國語」。

結論:

黃春明先生曾是有名的鄉土文學作家,受到一般人的景仰;但是在「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議題上,他似乎被擺錯了位置。他的觀點是:獨尊統一的「國語」,說、寫原住民語、客語、台語是徒增混亂;完全忽視台語及台語文的發展及台語文教育的事實;全盤否定了台灣人幾十年來在艱困的環境中為保存母語所作的努力與對未來的希望:以致於引起抗議、「台灣人」卻用「國語」飆「五字經」的國罵,使兩造(應該是三造,「百年小說」卻沒有台語小說,而莫明其妙地加入〈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的議題)都受傷的憾事,誰之過?

各人有各人的觀察點與認知,無法強同;但是黃春明先生是站在台上對著大家說:台語文沒有標準化,用文字寫(並且台語文只限於用漢字)很難看得懂、最好都是用華文寫。其影響力相當大(按照主辦單位的計畫,這是全程錄影,要讓有興趣者事後在網路上隨時點看的),蔣為文認為他扭曲了整個台語文書寫及教育,忍不住才舉牌抗議。

「事無兩造之詞,則獄有偏聽之惑」,當學界、媒體都一致譴責蔣為文時,我覺得有必要把現場黃春明所說的重點以及「我的認知」說清楚,請大家平心靜氣地作一個公評。

我最後再強調:語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要素,語言若消失,文化就不存在,那個族群也就消失了。原住民是最好的見證;所以現在的原住民也要用他們的語言文字來記錄他們的心聲、他們的文化。台灣人忍心見到母語、台灣文化消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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