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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金川/健保是保險,不是福利 : 楊志良/錯!
2013/03/26 16:31:00瀏覽2348|回應5|推薦6
2013/03/19【聯合報╱葉金川】健保會不會倒?

最近二代健保新實施,特別是附加保險費的實施,造成民眾很大的困擾和困惑。

困擾是附加保險費手續麻煩,機關、公司、銀行無不怨聲載道,一般人則是困惑要開徵附加保險費,不就為了增加健保收入,為何還要降費率?這兩項不是互相矛盾嗎?特別是老年人,最後都會問道:「那健保會不會倒?」

健保制度實在是很複雜,一般民眾很難全盤了解,不過一致的是所有民眾都關心它能否永續經營。

我的回答是,健保不會倒,但是健保包山包海的日子將隨老人人口增加,必須有所改變,而且健保局還要積極處理醫療浪費問題,衛生署「健保會」要能確實執行收支互動機制,更重要的是全民要能珍惜這得來不易的社會制度。

保險還是福利?

其中少數人的大哉問:「健保到底是保險還是福利?」實在不是那麼好回答。「全民健康保險」,顧名思義絕對是保險,就是「風險分擔」和「互助」,事實上就是沒病的幫忙有病的,就是保險。

但是,保險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商業保險,大家心目中的保險就是商業保險,不強制,不喜歡就不要保,加保了每個保戶權利義務一視同仁,這一清二楚,大家都懂。

另一種是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並且是有所謂「量能收費」的特性,就是依據每個被保險人的能力來收取保費,有錢的負擔多一些來幫助沒錢的,我們的全民健保就是社會保險,但它畢竟是保險,不是福利,是保費,不是稅收。

稅收vs.社會保險費

現今世界上先進國家對於醫療的制度約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由國家提供醫療服務,由稅收提供醫療支出,不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制度的前提是稅收要足夠,人民要繳高稅賦,第二種就是社會保險。

我們的全民健保就屬於社會保險,到底以上兩種制度孰優孰劣?其實各有千秋,必須依照每個國家的特性來選擇,國內有些人認為將健保改為稅收支出會比較公平,比較可以收得到有錢人的稅,讓有錢人的負擔增加,相對地對中下階層比較有利,但這必須建立在一個國家的稅收非常健全(能力和公平)的情況下,才是可行。

但是很遺憾的,我們台灣是所有先進國家中,稅收能力最差的,稅收的公平性也遭受多所質疑,稅收大多由薪資階層負擔,有錢人以及地下經濟有許多逃避稅的空間。

財稅方面不是我的專長,所以我特地請教過哈佛大學醫療經濟學家蕭慶倫教授以及普林斯頓大學的鄭宗美教授,他們也一致認為,用稅收取代健保費,在台灣是行不通的!一則是收不到那麼多錢,第二則是會比現在的健保費更為不公平,薪資階層又要接受再一次的負擔。

社會保險與福利,觀念上有根本的不同,早期德國的疾病保險,是由雇主與受雇者團結合作建立的互助保險,是一種自主的社會保險,與政府無關,而英國的健康醫療服務就是以稅收為基準,國家與人民一起建立制度來保障全民的健康,這算是福利;而現今台灣,比較像是以上這兩種的折衷混合制,勞工與軍公教是雇主(軍公教政府就是雇主)責任,沒有雇主的則由國家來協助參加社會保險,這也是國際的趨勢,但觀念上還是以保險為主。

健保目的就是「保健康」,財稅公平並不是它的目的,它只是要收到合理的費用來保障人民免於因病而窮,因窮而無法就醫,但現在我們的「補充健保費」儼然成為財稅公平的主角,根本是本末倒置,想要達成財稅公平,那是財政部與國稅局要做的事。

量能付費待落實

當然量能付費是社會保險的特色,那至少收取保費要公平。目前二代健保仍然依身分別有不同繳費百分比,與量能付費原則還是不符,還是要有一新制能取代現有制度。

當然有人會說,家戶總所得不就是答案嗎?問題是家戶總所得也有其致命傷,還需要克服家戶與總所得的定義問題,最主要是要克服民眾認知上,把總所得用所得稅的觀念來看,把健保費看成稅,把健保以福利視之的問題。

新成立的健保檢討小組,當然最優先要檢討現在就源扣繳造成的問題,但是未來如何收健保費當然也是檢討的重要議題。

防堵浪費馬上做

最後,要談談「部分負擔」的觀念,部分負擔的用意是要用制度讓大家善用資源,而不是為了增加健保收入,不是要處罰生病者,是要處罰浪費,諸如無效醫療、重複看診、重複拿藥、藥物丟棄等問題,這些都是健保局可以馬上改善的重點。這是不需要檢討,健保局就應該做的事。

總之,我認為必須正本清源,先確立全民健康保險是社會保險,不是福利,並釐清以上的許多觀念,讓民眾對健保有更深一層的認識,進而推動新一波健保改革,才有可能成功。
(本文作者葉金川為衛生署前署長、慈濟大學教授)


發表者: hwangc99 2013/03/19 11:44:39
‧標題:賤保就是矯情!

明明是財務問題,

不找金融財稅單位,卻找衛生人員?

問道於盲,死路一條!

這也配執政?!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46301#ixzz2OdGgSmwB


楊志良/健保是保險,不是福利? 錯!2013/03/26
【聯合報╱楊志良】
在1988至1990年第一期規畫全民健保期間,規畫小組一個重大議題,就是何謂「全民」健保?長官只有命題,沒有對內涵加以說明,小組成員包括後來加入的國外顧問蕭慶倫教授,
最後一致同意,全民就是全體國民,甚至比照歐洲及日本等國家,對於包括在台灣居住的合法居民(如外勞、駐台外籍人士),一律可以享有相同醫療照護的健康保險。

只要是「全民」都要享有的權利,此制度必然需具有相當福利的內涵,否則不能達到「全民」。

全民有保 以稅收補助

因為任何國家,一定有相當數目的國民不能針對權利盡一定的義務,即繳交健保費。不論一代健保法或二代健保法都規定,對無力繳納保險費的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健保費。
中低收入戶補助50%;榮民也是全額;榮眷則補助70%;農民也是補助70%;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人政府補助40%,地區人口也是40%。另外,老人、孩童、身心障礙等,則依另外相關法令給予補助。

這些都由政府一般稅收中支付,因為有這麼多的補助,在一代健保全部費用政府支付了34%,二代健保則法定政府至少要負擔總費用的36%。
另外,執行全民健保的行政費用50至60億元,也全是公務預算支付。用一般稅收補助讓全民有保,在健保財務上就有很高的福利成分。

依法論法,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辦理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支出應優先編列」;「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應當無意識,而憲法明示「辦理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則健保依憲法規定為「社會福利」無誤。

又如民國88年元月29日,大法官有關健保法就強制納保、繳費及滯納金之規定是否違憲的解釋,除認為與憲法無牴觸外,「惟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給予適當之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
顯然大法官不認為繳納保費為獲得健保醫療照護的必然要件,而是全民應享的福利。

循世衛組織(WHO)1978年「Health for all」的宣言觀之,不論全民健保(NHI)或國家健康服務(如英國的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它們的實施都不是目的,
而全民都得到健康照護,進而達到全民健康才是目標。

換句話說,不論NHI或NHS,都是達成全民健康的手段,只是國情不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條件不同,追求全民健康的手段也有不同。

稅制太差 財源靠保費

台灣的全民健保,英文譯名只有一個,「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NHI」,財源因為台灣稅制太差,稅收占GDP只有12%,為韓國之一半,而為先進國家中最低者,
且台灣已成富人避稅的天堂(天下雜誌2012年9月),財政負擔為勞動者而非資本家,為極右派政府,高度不公、不義,加稅萬分困難,因此只能用繳交健保費為主要財源。

加國健保 財源為稅收

而加拿大實施近半個世紀,先於我國的制度,也叫「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但他們NHI的財源是以稅收為主,在不少的省是完全不收保險費。

以稅收照顧全民當然是種福利,難道加拿大用錯詞了嗎?國際上也沒有對加拿大用NHI這個名詞有所質疑,所以是否為NHI與是否財源為稅收或保險費無關,而是醫療體系是公私混合,多元為主;
或是主要由政府辦理(如英國的醫院)加以分區。

國際趨勢也不在於醫院的公有或私有,而是那種體制能更有效率的提供全民健康照護。

全民健保的目的不在於財富重分配,而在於避免因病而貧或因貧而不能就醫,但因健保對弱勢者高額補助,在就醫無礙下,免於破產的威脅,當然有財富再分配的外部效應,至少對減少貧富差距更擴大有所助益。

台灣健保 具福利內涵

台灣全民健保真正的奇蹟不在於全民有保、包山包海、費用低廉,而是在一個極右派的政府體制下,採取了一個中間偏左的醫療制度,是個具有高度福利實質的健保制度,實施了20年,
沒人敢讓它倒,且得到國際普遍的讚賞,這才是奇蹟。

從憲法宣示;健保法的相關規定;健保的實際施行;在在顯示全民健保絕對不能說只是「保險」而非「福利」。

全民健保就算不能直接說是福利,至少也是具有高度福利內涵的保險。如果連這樣的闡述都不能接受,那只好修改憲法了。
(本文作者楊志良為衛生署前署長、現為亞洲大學教授)

://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47352#ixzz2Oby6y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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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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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是墮落, 不是福利,也不是保險!
2013/04/05 12:04
江東亮/全民健保是福利,也是保險
2013/04/02【聯合報╱江東亮】
我的兩個好朋友──葉金川和楊志良,最近又在鬥嘴鼓。

先是,葉金川說:全民健保是保險,不是福利。接著,楊志良來嗆聲,認為就算不能直接說是福利,至少也是具有高度福利內涵的保險。

全民健保,究竟是甚麼制度?如果連他們倆意見都相左,其他的人恐怕是一人一把號,吹起來更熱鬧。還是先讓我將故事還原吧!

憲法規定公醫制度

且說,當年世界在經歷大蕭條之後,由於思想上的轉變,歐美國家積極著手建立社會福利制度,其中美國於1935年通過了社會安全法案,英國於1946年通過了公醫制度法案。有趣的是,中華民國憲法,還真不遑多讓。這部公布於1946年的憲法,第十三章第四節就是社會安全,而第175條則明文規定: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所以,根據當初制憲精神,全民健保似應與英國公醫制度一樣,以福利為本質,人人納保,主要財源來自一般稅收。值得注意的是,英國在建立公醫制度前,係以德國為學習對象,而作為社會保險發源地的德國,不但以保費為財源,而且不強制有錢人納保。

走上全民健保路線

回想當年,楊志良、吳凱勳和我參加全民健保小組時,常有人質疑為什麼不探討公醫制度。但研究應採公醫制度或社會保險,其實不是我們的任務,因為眾所周知,經建會奉行政院指示成立全民健保小組,就是為了規畫全民健保制度,亦即在成立之前,政策上已經選擇了社會保險的路線。

事情是這樣的。1985年,經建會為了配合編擬「中華民國台灣經濟建設中長期計畫」,邀請英國學者Jack Wiseman及David Marsland為顧問,進行「我國社會福利制度之整體規畫」專案研究。在規畫報告中,兩位教授建議台灣採行社會保險方式辦理醫療安全制度。翌年,行政院即根據這項建議,於院會上通過:民國89年實施全民健保。此外,為了避免違憲,國民代表大會更於1992年增訂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相關條文。

公醫制度為何變全民健保

根據當時經建會的分析,「我國憲法雖然規定推行公醫制度,鑑於英法等國實施之經驗,以及考慮我國醫療設施、人員及政府負擔能力等因素,迄今仍未付諸實施,籌畫中的醫療安全制度,將採用社會保險類型以互助方式辦理全民健康保險。」簡單說,公醫制度變全民健保的主要理由有二:福利國家危機的啟示以及國家財政能力的限制。

毫無疑問,台灣一向重視政治及經濟建設,而非社會建設,但是隨著經濟起飛,政府也不得不關心社會轉型後產生的問題,例如:家庭功能式微的解決之道。這也正是經建會進行社會福利制度整體規畫的背景。

遺憾的是,由於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後,許多福利國家面臨嚴重的財務危機,推行公醫制度或其他社會福利政策,對當時執政黨而言,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一個明顯例子就是,1987年一場政府要求舉辦的國際研討會,中文名稱為「福利國家——經驗與借鏡」,但英文卻是「The Limitations of the Welfare State(福利國家的極限)」。

至於國家財政能力,行政院交代全民健保小組回答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台灣付得起或付不起全民健保的費用?」一開始,我們並沒有正面回答,只相對提出一個構想,即:基於保險之原則,以全民「自助」及「互助」精神,依國民實際負擔能力,訂定適當之保險費率及給付之範圍,先行擴大保險對象,再求擴大給付內容。後來,在規畫報告書中,我們便明白主張全民健康保險應自給自足。

福利是理想 保險是務實

回顧這段歷史,有什麼感想呢?其實,葉楊之爭不在於名詞不同,而是理想與務實之間的落差。楊志良說的不錯,政府以一般稅收大幅補助弱勢族群保費的做法,是福利面的理想,而葉金川指出:全民健保必須確實執行收支連動,政府不補助財務短絀的做法,卻又是保險面的務實。

但歷史是死的,人是活的,而環境是會變的。台灣正面臨人口加速老化、醫療科技推陳出新,加上經濟危機不斷,在錢永遠不夠用的終極挑戰下,如何運用保險的務實,追求福利的理想,恐怕需要更多人來逗陣鬥嘴鼓。

(本文作者江東亮,為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香港中文大學訪問教授)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hwangc99) 於 2013-04-05 12:05 回覆:
【聯合報╱江東亮】你錯ㄋ!

健保是墮落, 不是福利,也不是保險!

有點名氣,就敢凌駕法律與政治 ?

健保已十年,耗費幾千億,

是什麼,有數值,有事實, 怎麼會靠扯拉?

健保以專制,掌管大量財源,並分配,

主事者也是抽頭,容易偏差,竟無此專長,

結果可想而知:醫院越來越大,醫生越來越發,護士都活不下去,

道德敗壞, 社會扭曲, 還真是墮落!

你們都沒有福利, 保險專長, 卻裝專家,

不知道隔行如隔山?


都非小咖,事出有因, 被脅迫, 還是撈一票?

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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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的社會保險
2013/03/28 04:24

總是有考慮到弱勢。

贊成葉署長的直覺看法。

楊署長認為保費需要逐步調整,是從公允為出發點。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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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超豪華 醫療太世俗2013.03.27【聯合報╱李源德/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台北市)】
2013/03/27 21:26
在我教學行醫四十多年歲月,眼見醫療專業逐漸式微,不勝憂心。近日報載有病家要求比照超市或大飯店,憑醫院費用帳單免費停車。
提供盡心的服務無可厚非,但把醫療的專業服務視同一般的生活服務,才是我為文重點。

醫療服務有深奧學理,也有珍貴經驗,醫師在良知及良心驅使下,竭盡心力維護病人生命,因此獲得病家信賴。只有醫療專業的行使,及病家信心的互動,才能提供最佳照護。

可是今日在顧客滿意度誤導下,各級醫院或以超級豪華裝飾的診間病房廣為招徠,或四處設置接駁車及送便當點心收納病人,或購置昂貴不實的診療儀器誤導大眾,
甚至以獨家總攬的手段欺世盜名,或開啟地下商場或大眾食品街服務,與一般商店無異,服務質變成營利行為,或許是醫界式微、醫療糾紛多起的原因。

尤有進之,近日雷厲風行的醫學美容及健康管理,以不貴而高貴的器材,以營利包裝服務,以名嘴或代言人誤導大眾,都令人寒心。

在利的呼喚之下,有些醫院的執事者甚至要求員工提供卑躬屈膝的服務,只在贏得顧客滿意,不也太世俗化,有違醫學的「專業尊嚴」。

政府即將在自由經濟區開展「旅遊醫療」,以增進台灣經濟活力,用心良苦,許多醫院也摩拳擦掌,不落人後。
台灣醫療有精湛的專業,有高度的人性化醫療,再加上合理的醫療費用,我們歡迎外國病家能夠在台灣贏回健康,同享有尊嚴、有專業更是合理的醫療服務。
如只著眼商業利潤,推展膚淺又世俗化的醫療服務,不也蹧蹋萬千服務其間的醫療專業人員的用心。
所以,我呼籲醫療專業人員及社會大眾,特別主政者,應認清醫療是超「服務」的專業,有其神聖不可冒犯的一面。

【2013/03/27 聯合報】
醫院軍備賽 更貴沒更好【聯合報╱鄭鴻鈞/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放射腫瘤科主任(台北市)】
今年是醫院間的軍備競賽年。
健康保險給付愈來愈少,醫院生存愈來愈困難,只有引進新的醫療,才能吸引更多病人,才能有自費項目,以維持醫院競爭能力。

去年十二月中,歐美各大媒體報導,質子治療用來治療攝護腺癌,除費用昂貴外,已經證明跟一般的放射治療效果類似,但可能副作用較多。

失敗的原因,主要與質子的物理特性有關。質子打入人體以後,在一定的深度會把能量釋出,因此理論上,是治療人體深部腫瘤很好的放射治療武器。但也因為這種特性,病人每天治療時,腸胃空氣多一點,膀胱的尿少一點,肌肉緊張一點,腫瘤在人體的深度就會發生變化,就可能沒有命中目標,且可能把放射能量釋放在正常組織裏,造成傷害。

如果再考慮病人在治療時,呼吸變化所產生的腫瘤位移,或者,腫瘤每天縮小的輻度(我在頭頸癌的研究,腫瘤每天約縮小百分之一,病人外形在七周的療程改變約百分之卅)。以現在的科技,要解決病人在治療中身體的「瞬間變形」,及治療期間的「每日變形」,仍然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報載相關醫院將擇六名合適患者接受免費治療,包括腦瘤、攝護腺癌各一名,肝癌、頭頸部癌各兩名,顯然違反人體試驗規定。主管機關不得不慎。

還有其他醫院準備引進重粒子治療機,但造價更為昂貴。從質子治療的結果及前列腺癌的生物特性,重粒子治療很難有更好的治療結果。

質子治療在美國要美金三萬二千元,一般強度調控放射治療只要一萬九千元。兩者療效一樣,但質子治療以目前科技,副作用可能較多。

「新未必好,貴是一定」,歐美各大媒體相繼報導質子治療「沒有更好,只有更貴」,值得深思。

醫院軍備競賽已開始,誰是得益者?病人?醫師?醫院?還是廠商?還是另一個醫療財務黑洞?
【2013/03/27 聯合報】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hwangc99) 於 2013-03-31 19:57 回覆:
作者: 蔡孟修 | 卡優新聞網 – 2013年3月31日 上午4:20
醫美療程不當招攬 16家診所全數不合格
  清明連假將至,許多愛美女性打算趁機「進廠保養」,醫美診所也趁勢爭相祭出低價方案攬客。消基會特別抽查購物網站平台及美容醫學診所官方網站,結果發現網購平台業者全數販售醫療課程,醫美診所廣告也全都違法以折扣價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不合格率達百分百。
  消基會於3月間針對「東森購物網」、「森森購物網」、及「momo富邦購物網」3家平台中的8家美容醫學診所,以及8家美容醫學診所的官方網站共16家診所,檢視其廣告內容。調查結果顯示,16家診所全都違反《醫療法》規定販售「諮詢券」、「優惠券」或以優惠活動、折扣價吸引消費者。
  其中,艾瑞爾醫學美容中心的雷射標靶課程,市價標示為102,000元,東森網購的價格只有4,980元,價差竟達97,020元;而亞洲醫美的玩美亞洲黑白娃娃入門組,標榜市價為15,000元,大打促銷價2,980元,折扣超過12,000元,藉由高額價差吸引網友下單購買。
  同時,檢視8家醫美診所官網或粉絲團,也可看到業者推出包套方案或優惠活動,甚至打出價格下殺、買一送一的促銷活動。同時這8家診所也全未告知療程的醫療風險,除違反《醫療法》外,也違反《消保法》未詳列商品資訊的規定。
  消基會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根據《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也就是網購平台不得從事醫療廣告,最高可處25萬元罰款。而醫療機構雖可打廣告,但不能以禮品、折扣、贈送免費兌換券…等方式來招攬病人,否則可罰款5萬元至25萬元。
  雷立芬進一步指出,現在街頭林立的美容醫學廣告,都是在刺激民眾消費看病的慾望,把醫療變成一種商品,使美容醫學成為一種消費行為,但是醫療不是消費品,不應作為促銷商品販售。
  消基會認為,衛生署於去(2012)年核准30家醫院可以「健檢醫美」名義,申請陸客來台「健檢醫美」,此舉等於變相鼓勵,甚至認同美容醫學是一種「消費行為」。然而,只要是醫療就存有風險,難保術後無副作用產生,所以業者應說清楚、講明白醫療行為的風險,而民眾也不要被促銷手法沖昏頭,花錢受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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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欠保費 健保局向「老闆」要錢【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2013.03.27
2013/03/27 21:08
北、高及各縣市政府健保費欠款獲解決後,衛生署、內政部躍升為健保欠款大戶,累計欠費逾七十億元。健保局決硬著頭皮向自己的「老闆」衛生署要錢,不排除祭出「移送行政執行」或「停止代辦」的雷霆手段。

健保局官員表示,同樣是政府機關,北、高兩市欠款都有算利息,甚至還移送行政執行,若中央部會欠款都不用付利息,易讓外界批評「兩套標準」。特別是同屬衛生署轄下的疾病管制局、國民健康局也各積欠二、三十億元的「委託代辦費」,內政部積欠十六億元,卻從未付過利息,讓健保局決定「親兄弟、明算帳」。

健保局副局長蔡魯表示,委託代辦費即如愛滋病治療、肺結核防治、性病篩檢等費用,都應由疾管局編列預算支付,但由健保局委託特約醫療院所執行,因此所需費用也都由健保局先代墊。

同樣的,國健局委託健保局執行的孕婦產檢、兒童及成人健檢,及內政部補助低收入住院膳食費,與三歲以下兒童門住診免部分負擔,也都由健保局先墊支給醫院。

這些健保局墊支的代辦費,從未獲償還,而且一年欠過一年。健保局長黃三桂日前在局務會報中,即指示評估「移送行政執行」或「停止代辦」的可行性。

台聯立院黨團副總召林世嘉批評,衛生署和內政部不編足委託健保局代辦的預算,等於「慷全民之慨」;健保醫療支出一直都捉襟見肘,「如果衛生署只想向民眾多拿保費,卻連自己都欠健保的錢,更是帶頭違法」。

衛生署公關室主任王哲超指出,當初健保局對北、高兩市移送行政執行,是為了確保債權;至於衛生署和內政部積欠健保代辦費用,是因政府財政困窘,加上立法院每年核刪預算,以致撥補不足。
【2013/03/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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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金川: 【聯合報╱楊志良】你們錯ㄋ!
2013/03/26 16:34
健保不是人民福利, 是醫生福利 !

如是人民福利, 應照顧人民:

但看病比以前貴(含健保局付款),還要負擔健保黑洞,怎是福利?

別忘ㄋ, 政府也是屬於人民!

醫生個個發財,不但是福利,還是暴利!

超過所有行業m 只看大學招生醫學院m全是第一志願! 賴得掉?

如果真是福利,應由內政部主管, 但卻歸ㄋ衛生署!

你如真認為是福利,

何以主政時,二代健保,不找內政部,財政部,

卻找不相關,無此專長,國家衛生院?

搞出四不像,天怒人怨,

然後自己逃之夭夭?

葉金川 也錯ㄋ

你們衛生署前署長,都搞不懂健保,怎會好?

全文網址: 楊志良/健保是保險,不是福利? 錯! - 健康名人堂 - 醫藥中心 - udn健康醫藥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47352#ixzz2OdIdco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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