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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 一審假案 二審冤案 但非錯案
2011/05/31 00:10:25瀏覽529|回應2|推薦11

台灣有句俗諺道:「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
一審時,法官大多給予重判;
二審後,被告開始懂得疏通之道,法官便判輕一點;
三審過後,無罪釋放,只需吃吃豬腳麵線去去霉運。

 司法如此, 軍法比照,
江國慶案,開始時最大壓力是限期破案,
但 尹清楓案,劉邦友案,都破不ㄋ,
哪有一定?
不交待,又不行,
 只好先找個替身,擋一下,避風頭,
反正覆判會改判, 就先過燃眉之急,
小兵受些皮肉之苦,補償也容易,
這也是老吏手法 ,
但相關人等,也要自保,
固案要做大, 人要多 .
還要確保改判,不翻案.
固空軍初審是假案,是混賬.
但的確沒有資格殺江國慶,

國防部決定一切.
收到空軍初審,馬上看出毛病,
但無可再推,
只好集思廣益推沙盤,
向李登輝請示,
這是送上門的機會,
有ㄋ尹清楓案與郝柏村鬥爭經驗,
下令結案!
國防部傻眼ㄋ,
但都受過戰略教育,有鬥爭經驗,功力比空軍更高,
撤銷原判,痛斥刑求,發回更審!

彷彿義正嚴詞,
但內行都知道,已原則同意,
否則應追究責任,並轉移管轄,以防微杜漸.

空軍竟然以原法庭,原刑度重報,
此公然抗命,已是叛變,
參謀本部應立即逮捕空軍總司令及相關人,
啟動國安機制,後報總統裁決,
否則自己犯軍法.

但實際上竟然違法核准,
為何知法犯法?

周星馳電影"功夫"中
要加入斧頭幫,要先殺人,
為甚麼?
受人以柄, 宣誓效忠而已.

以後誰敢不聽話?
哪壺不開,就提哪壺!
從此三軍俯首聽話,
不再保國衛民,
有關人等,升官,重賞,
等於公開宣布,
永遠不准翻案!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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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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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審先判 太上法庭 司改會
2011/10/28 19:43

本案罪行尚未偵破 ,
,
民間司改會,竟然認為某人有罪,
如此明目張膽,干涉審判,
 是總統都不敢之事!
號稱律師,的民間司改會,
擺黑道老大架子,
要分贓,
還真是台灣奇蹟!

江國慶案/司改會:金錢補償不是終點

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軍事法院決定補償江家一億三百多萬元,民間司改會肯定國防部,但要求台北地檢署儘快偵查當時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軍官涉及刑求的責任,給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金錢補償不應該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軍事審判制度是否應維持現狀?刑事訴訟法防杜刑求機制是否應全面檢討?都是國防部、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應該嚴肅面對的問題。

林峰正指出,高檢署在今年七月將陳肇敏等涉及刑求的軍官發回北檢續行偵查,迄今已逾三個月;北檢應確實遵照高檢署發回理由,儘速查明是否有殺人、濫權訴追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等情事,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凶之譏。

【2011/10/28 聯合報】


天涯孤鴻···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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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案
2011/08/26 12:39

草菅人命,讓人好感慨~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hwangc99) 於 2011-08-27 10:20 回覆:
草菅人命是結果,
有錯,沒錯,看動機與過程,
本案是精心設計, 故意為之,
當局沒搞錯!
但是冤案, 是可惡,
但明知,而無法平反,
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