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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第一山寨品:「麥帥憲法」
2020/10/25 13:48:50瀏覽601|回應0|推薦3
《日本國憲法是GHQ(駐日盟軍總司令部)民政局的25名人員,
僅用9天,創造了出來,
他們從未參與過法律的制定過程,更不用說是憲法了。
其中猶太人女性貝雅特.西洛塔.戈登(Beate Sirota Gordon)年僅22歲。
怎可能呢?
抄吧!
但當年日本沒得抄 也沒網路 !
但卻有一些國際法律專家: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唯一人選:梅汝璈法官:
他有研議三十年的: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E8%8D%89%E6%A1%88

問題解決啦!

野島剛/我們的憲法,是美國人寫的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japan-constitution
《日本國憲法》,1946年11月3日公佈
簡稱為《和平憲法》或《戰後憲法》,
「麥克阿瑟憲法」或「麥帥憲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7%A5%E6%9C%AC%E5%9B%BD%E5%AE%AA%E6%B3%95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日本国憲法: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kenpo_zh.html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東京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大審,
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特設之國際軍事法庭,
於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之間
法官
中華民國 梅汝璈 律師;國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F%9C%E4%B8%9C%E5%9B%BD%E9%99%85%E5%86%9B%E4%BA%8B%E6%B3%95%E5%BA%AD

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1973年10月17日)
1924年畢業於清華學校,並考取公費赴美國留學。
1926年,在史丹佛大學獲文學士學位,在校期間被選入ΦΒΚ學會。
1926年夏至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學習法律,獲法律博士學位(J.D.)。
1929年春,先後在山西大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復旦大學等校任教,
還曾任國民政府內政部、立法院等政府機關的法律方面的職務。

1946年到1948年代表中國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
1948年底,拒絕了中華民國政府任命的司法行政部部長之職,
1949年3月,被中華民國代總統李宗仁提名為第一屆司法院大法官。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2%85%E6%B1%9D%E7%92%88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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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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