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和:我觀察了一陣子,抱歉這麼拖這麼久才回覆
首先,小孩學音樂不都需要天份,那是迷思,這要問我們希望小孩學音樂的原因是啥?
學音樂最重要的是培養音感與節奏感,而黃金期是小孩學語言的那段時間,也就是0-5歲,小孩在五歲的時候大概已經建立了所有的文法概念,往後都是增加字彙亮,到了10歲左右,大腦會關掉與母語發音不相干的感覺受器,以後要再學習母語以外的發音就難了。
其實語言與音樂的學習有許多共通處:要判斷節奏語速,由此斷定緩急;要判斷音高語氣,由此判定情緒。正常小孩天生具備這種學習力,從大人的日常對話中觀察模仿,學習語言。小孩也同樣具備學音樂的能力,癥結是,有沒有人給他模仿。台灣的漢人是不歌唱跳舞的民族,我們會坐著看表演,但甚少真的受到台上感染而一起唱跳,因為怕丟臉。這種好面子的本性,限制了我們的身體,也限制了我們的靈魂。在這種環境下,我們誤以為小孩學音樂需要天份,因為我們的環境甚少培養小孩音感,結果那些對音樂比較有反應的小孩被誤以為有天份。如果學語言的最重要條件為環境,為何天分反而是學音樂最重要的條件,這不是雙重標準嗎?
音樂最重要的基礎是歌唱,所有的器樂都需要透過某種外於身體的媒介發聲,只有歌唱是最直接,像說話一樣自然的。說話最基礎的條件是子音與母音,音樂呢?就是音準了。而培養小孩音準最快的方法是學唱,因為那是直接反應,不必經過樂器,學唱最直接的方法是模仿,記得我們小什候世怎樣壆唱歌的吧?我一直沒提看譜的事,因為看譜是識字,我們是先學聽說,還是先學識字?所以學校音樂教育應該要先培養學生歌唱。問題是?
言教學是一對一教學,一個母親對一個小孩。音準也應該是一樣的,就算不能一對一,也不能一個老師同時面對太多學生,聲音雜在一起,根本聽不見誰好誰壞,而我們現行的教育是批量式生產,現在班級人數少了,但是政府的思維還是不改,因為教育要花錢所以砍教育經費,把教育投資視為負擔,我們明明有能力給下一代更好的照顧,但還是用老思維來控制師生比,每次學校老師超額,先拿藝能科老師開刀,在一些鄉下的學校,因為小學藝能科老師被超額解聘了,國中藝能科老師也被超額解聘了,這些小孩如果真的有幸上高中職(通常上不了,他們的學校教育就此結束,有的不會加法,有的不會寫自己的名字),他們的受器早就關起來了,於是一輩子就在囿限的靈魂中度過。
直笛正是這種批量生產教育模式下的產物,背景是當初教育部要一人一樂器,所以就拿了個最容易上手的直笛,因為直笛可以由音樂老師批量教學,讓沒音感的小孩吹直笛,不是等於讓不會說話的小孩朗誦嗎?好吧,直笛學都學了,但是最基礎的音感訓練沒做。我看過台北市著名國中的班級直笛課,聲音全部雜在一起,老師不想教,因為聲音實在刺耳;很多學生不想吹,因為他們沒音感,不會唱,無法自己判斷對錯,怎麼吹都不對。
問題不是一人一樂器,而是正常教育管道不重視藝能科(我通常不喜歡只談音樂的問題),所以造成坊間補習費貴翻天。這已經是長久詬病的問題了,因為藝能科學習成就不能靠數字反應。學校裡的藝能科老師教學時數為每週25小時,而學科常常在14-18小時之間,藝能科老師難道不用備課?可是一般老師因為自己小時候藝能科不好已經在囿限的靈魂中度過半輩子(這又是學校教育的問題),所以經常認為藝能科老師低一等(因為他們比較不會唸書?),藝能科老師工作輕鬆,藝能科時數可以被犧牲,藝能科老師可以被超額(反正低一等嘛?)。其實這種情形不也正反映我們社會發展的偏頗:只重實業而輕人文!
正確的思考應該是,如果要一人一樂器,是不是應該要增加授課時數,增加校際共聘器樂老師,並且購置部份昂貴樂器,因為音樂教育其實不能批量生產。其實更開闊的思考是,學生是不是應該學美術、工藝、一人一專長體育項目,舞蹈,或戲劇?這些活動需要時間與老師,但是我們現行的體制將這些都視為興趣,因為我們的教育要教出的是可以被用的機器,而不是一個能全面發展的人。記得小時候我們常聽老師說要成為 有用 的人?我到最近才知道所謂 有用 ,意指能從事實業生產,至於舞蹈音樂美術戲劇這些只能作為興趣嗜好的項目,並不 有用。我不談體育,是因為教育部還有個體育司,可沒聽過有舞蹈音樂美術戲劇司吧?
建議讓你的小孩加入合唱團,學點跳舞,這樣他們的琴會拉的更好,藝術是玩出來的,不是教出來的,如果他們等著被教,那就一輩子等著被教,如果他們愛玩,前途不可限量!而玩,是沒有對錯的。
直笛教材的問題,我知道有很好的小提琴教材可以改,我會建議作者考慮改一改,畢竟已經一人一根直笛了,如果有好教材,多少有點幫助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