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經濟發展局推展綠能,去年底創北台灣各縣市之先,補助社區大樓經費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住戶使用剩餘的電力還可轉賣給台電增加收入,第一個示範點是林口香檳社區十一戶,系統上週裝設完成,正向經濟部能源局爭取認定成為北台灣第一個陽光社區。
電力自供 餘電轉賣台電
經發局長葉惠青表示,市府近年大力推行發展綠能,繼去年「綠能校園」計畫,今年重點鎖定發展「陽光社區」,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民間公司行號或社區大樓裝置太陽能光電系統,電力除供自用,剩餘的電還可轉賣台電增加收入,堪稱一舉兩得。
經發局綠能產業科長林文信說,去年巡迴各地舉辦太陽能效益說明會,鼓勵民間申請,率先提出申裝的是林口區香檳社區,該社區一百一十四戶皆為獨立建物,其中有十一戶表達裝設意願,去年底開始施工,上週完成裝設,估算總設置容量為五十九.四千瓦,依照每千瓦補助兩萬元標準,一共補助十一戶住戶一百一十八萬元經費。
林文信說,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好處不少,像是台灣多雨,許多老舊建物屋頂都會出現積漏水情形,裝設太陽能板可以有效改善,此外還具有遮陽效果,估計可降低頂樓溫度三到五度,有助於保護房屋結構;最吸引人的是,太陽能光電系統的電力除了可供住戶自行使用,若有剩餘的電可以賣給台電,成為家中額外經濟收入。
林文信說,以林口香檳社區十一戶裝設的太陽能光電系統為例,每年發電量約五萬六千多度,若粗估十一戶年平均用電量為三萬八千多度,等於每年還能剩餘約一萬八千多度電,以台電收購價每度電八元計算,時效長達二十年,每年約可有十四萬多收入,一旦被經濟部認定「陽光社區」,經濟部還會有額外補助,歡迎各社區大樓或公司行號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