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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同(Silas Aaron Hardoon)
2013/02/04 13:35:23瀏覽379|回應0|推薦1

 

 

《西湖新志》卷八曰:其在平湖秋月右,重樓疊閣,玲瓏水次,消夏最宜。惜苑址與湖堤相接,狹長如帶,不能廣栽花木耳。又名‘環瀛小築’。 民國六年(1917)年春,哈同夫婦游杭,就親自勘址,想在杭州修建別墅。他們先後看了嶽墳附近和金沙港兩處,因為不臨西湖,沒有相中。次年,哈同用數百兩銀子賄賂了北洋政府當地官產清理處的官員,要購買今天平湖秋月旁的公共地塊,不想杭州民眾抓住當時“外國人不許在中國境內有不動產的所有權”的法律規定向政府提出抗議,於是,老奸巨滑的哈同立即變換手法,接著,就出現了我們上文所看到的:地契名字變成了中國人羅友良,土地還是到了哈同手 

裏。但是,長不足200尺,寬僅20尺的地塊上如何造的起偌大的莊園呢?自然,我們是不必為這位猶太商人擔心的,隨後,他故伎重演,繼續賄賂地方政府,先後侵佔左邊的蓮花庵、右邊的西湖春茶館,擴大苑址,又借助當時浙江督軍楊善德的勢力,填湖打樁三千根,臨湖的水榭伸出湖面三米多,占了近一畝湖面,在建園造屋同時,還不忘沿馬路樹二丈餘高牆。經過一年多設計施工,建成別墅,哈同以妻羅迦陵之名,取名羅苑。所附的老照片展現給我們的是:“羅苑”遠看青山、近觀綠水,雕欄玉砌、水榭歌台,周圍碧波蕩漾、浮光掠影,可謂美輪美奐。即便是放在今天,都可以感受的到“羅苑”那豪華和秀美的身姿。 正當一切都以為安排停當的時候,這座美麗的莊園的麻煩也接踵而來了。首先就是它高大的圍牆擋住了徐錫麟烈士墳墓(在孤山上)到西湖邊的原有道路,同時又在距離“羅苑”幾公尺外的湖面上打下暗樁數十條,禁止遊船靠近。而當時杭州風景區的傳統習慣,就是不論是公共場所還是私人花園、別墅,遊人都可以遊覽,但唯有羅苑”高掛“敬辭遊覽”的牌子。如此行徑,激起杭州市各階層人民的更大憤慨,學界的著名人士為此寫詩作文斥責哈同,有些學生在圍牆上寫標語,徐錫鱗烈士的兒子提出質問,幾十名社會人士也聯名向官府提出抗議,但更大的反抗隊伍是市民和遊客,他們要求政府收回“羅苑”。當時的《浙江日報》、《全浙公報》、上海的《時報》等都曾登載此消息,可是政府卻拖延不理,被激怒了的群眾就堅決鬥爭到底。民國十六年(1927),杭州地方鄉紳以當時政府有明文規定“外國人不得在西湖置產”為由,屢經交涉,迫使國民黨浙江省省務委員會作出“接受民意,收回羅苑”決議(此前已有英國人梅滕更勾結官商,佔據寶石山用作肺病療養院建設,實為經營地產牟利,後受杭州民眾討伐而被迫出讓的先例),由杭州市政府收回移作西湖藝術專科學校(美院前身)教職員工宿舍,抗日戰爭勝利後,又撥給浙江大學,作浙大校舍和教職員工宿舍。1956年杭州市園林文物管理局拆除哈同花園圍牆,並擴建和改造了八角亭、“湖天一碧”樓和四面廳,這些一同組成了今天的平湖秋月景點,使之真正成為人民的財產。人民的力量洗滌了當年西湖邊上的污點,使平湖秋月恢復了“萬頃波平長似鏡,四時月好最宜秋”的美麗面貌。

編輯本段哈同與孫中山孫中山和陳其美、黃興等在愛儷園得到哈同夫婦的盛情款待。午宴後,就由國民交涉總長伍廷芳邀去互商要 

政;下午又到法租界寶昌路寓所接見《民立報》記者,暢談武昌起義後形勢,指出:"從前種種困難雖幸破除,而來日大難尤其於昔。"再回到愛儷園召開同盟會領導人會議,哈同夫婦又設宴慶祝,並邀請在滬的革命黨人參加。不料開席不久,一個自稱來自北京的伶人李方行,特地來上海迎接孫中山。姬黨彌帶他進大廳,他剛踏進門,站在李燮和身後的兩位女將--尹氏姊妹早有警惕,這時輕捷飛快地縱身而出,一個去保護孫中山,一個跳到那伶人身前,說一聲"你找錯人了",一手擊落對方從袖內拔出的手槍,一手將他的手反拗過來,推出廳外。這個驚險的行刺場面,就被兩位女俠以飛速俐落的動作處理結束。孫中山也像沒發生過什麼事,仍坦然地與宋教仁爭論體制問題。宴畢,烏目山僧等覺得愛儷園不很安全,就請孫中山去寶昌路408號安宿,住宅內外都由西捕、安南捕站崗、巡邏。

 

三天之後,傳來各省代表在南京一致選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191211,全上海高懸起象徵民族大團結的五色國旗,慶祝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歡送孫中山離開上海到南京去榮任臨時大總統。上海人民夾道歡呼,哈同夫婦恭敬地直送到愛儷園門口。

哈同在接待孫中山的過程中,目睹這位革命領袖儀態端莊,和藹可親,又聆聽到他胸懷大志、敢負重任的宏論,就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對太太羅迦陵連連稱讚說:"這位先生真是你們中國偉大人物!"

 

哈同的遺囑規定遺產由中國籍妻子(中法混血)羅迦陵繼承,羅迦陵死後養子女、內侄子女每人10萬元,剩餘部分喬治得70%,羅弼得30%。僅羅迦陵繳納的遺產稅就達1800萬元。有2名自稱哈同近親的伊拉克人要求分遺產,被法院駁回。

1941103,羅迦陵也去世,但其留下的遺囑與哈同遺囑有很大出入:總管家姬覺彌得到400萬元,捐給中國政府950萬元,餘款分給養子女和內侄子女。於是引發曠日持久的哈同遺產案。不久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霸佔愛儷園,劫走財物3400萬元。後來,喬治和羅弼達成和解契約,承認第一遺囑合法,第二遺囑僅捐獻政府部分有效,並另給羅友三等若干遺產。1947年,上海地方法院根據這一和解契約審理結案,平息了長達16年的遺產糾紛。上海市政府又多次提出征借愛儷園。1949年,喬治逃往香港。新中國成立後收歸國有,在原址上建造中蘇友好大廈(今上海展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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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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