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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
2022/03/16 17:22:06瀏覽2392|回應10|推薦86

幾年前去京都賞楓之旅,下榻在一家有名的連鎖飯店,店裡的房務人員幾乎都是上了年紀的老太太,有些看起來可能和我母親相當的歲數。也因為這個緣故,我對於房裡清潔有些疏漏的部分,如浴室角落仍留有前房客的毛髮,水杯未完全洗淨、桌上仍有水痕漏擦、房內角落未處理乾淨等等小事並未反映給櫃檯。心裡想應該是這些房務老人眼花沒看到,或是工作量太大而疏漏。這一大把年紀仍得做這樣的工作謀生,實在讓人有所不忍,我出門在外幾天就過去了,不必小題大作。

話說我服務的單位有多棟大樓,清潔工作外包給某清潔公司,招標時該公司備妥相關必要資料,我方也表列工作細項及職安要求,剛開始ㄧ切都依契約行事,但實際上清潔公司慢慢將原來申報的中壯年員工偷偷換成了高齡的老太太,主事單位張一眼閉一眼也不追究,主因是這些老太太都很弱勢可憐,一追究的話會影響她們的生計。所以心態上是有人清潔就好了。我是局外人無可置喙,但隨著時間一天天拉長,我所轄管的大樓環境清潔越來越不堪,清潔老阿嬤每天一早來到各樓提兩桶水往廁所一沖,便不再做任何動作,再把辦公室垃圾桶清空後即算了事。有一天我忍到了一個點,向清潔老阿嬤反映廁所不能只沖水就好,應該要好好刷乾淨擦乾以免有人滑倒。她回我說「我都80幾歲了,你要叫我做多少事?」

考慮了好幾天後,我不顧眾人阻止,堅持要求總務換掉老阿嬤,另派可以勝任大部分清潔工作的清潔人員,起初總務單位仍對我勸之以情,直到我提到了職安法規上的《共同協議組織》規定後,總務主事者不僅將我這棟樓換掉原本的老阿嬤,所有大樓超過70歲以上的清潔阿嬤全部換掉。

所謂共同協議組織規定條文很長、內容很細,在此不多言。簡單舉例說最重要一點:如果這些老阿嬤因為工作意外而導致傷亡,僱主(清潔公司)和事業單位(我們公司)需各負一半責任。清潔老阿嬤無法屢行合約裡的表列工作,且跌傷、摔傷或其他意外發生可能性相對高,我公司需承擔更大的連帶風險,清潔公司明顯有道德綁架之嫌。事後更查出清潔公司未替這些老阿嬤投保任何保險,連最低額的職災險都沒有。

我當了此次事件的壞人,老阿嬤怪我害她沒了收入、同事說我缺乏同情心,但預知可能無法管控的風險隨時會發生,我仍然堅持這是該做的事情。

寫到此,我突然想起那年在京都飯店所引發的同情心……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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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sh68898511&aid=172035967

 回應文章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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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07:37
慎卿處理的很好。公安可不是鬧著玩的。這和同情是兩回事,我也會跟您一樣,做同樣的決定。

我通常會以為告訴對方,讓商家可以知道自己員工在客人面前的服務樣貌。這是商家經營企業最重要的環節。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31 08:31 回覆:

這事件已經告一段落,每一個清潔工都保了職災險,我司也聯合清潔公司辦了8小時的職安教育,考核及驗收也回歸合約規定。有人說本來就應該依法依合約處理,有人說這多年沉疴早就該處理了!又有人說主事者一定拿了承包商甚麼好處,不然為何對大家都知道問題視而不見?有趣的是,說這些話的這一批人,也是之前說我殘酷、不通人情、沒有同理心、沒有同情心的同一批人。我無語,不再對這事和同事討論,衝突是為了解決問題,問題解決了就好!


意樵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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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事件
2022/03/22 23:02

我以前任職的單位,雇用一位70多歲的阿姨來兼職,她在原工作場所,即因在洗廁所時滑倒,導致左肩旋轉移位,需開刀矯正,我單位只好臨時找代班清潔阿姨。

而後續得知,她的雇主未幫她投保任何職災與意外險,致使她的開刀與住院皆無法理賠,後續的療養更不用說,她兒子一狀告上法院,雇主和工作的社區管委會各賠50萬,這位清潔工阿姨也因此事故無法再工作了。

無法工作還算小事,麻煩的是她回家療養那段時日,幾乎是臥床需要旁人照顧的!!她還算幸運的是有兒女媳婦輪流照顧她,否則,三個月的療傷療程如何能完成!!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23 16:58 回覆:

每一個職場僱主是都必須提供勞工一定時數的職前安全訓練及投保職災保險。另外業主也需提供工作場合危害告知的書面確認資料,如果沒有以上做為,勞工一旦發生職災。僱主與業主須負相當的責任,你回應裡所寫案例還好阿姨只有受傷,僱主與業主各賠50萬尚且屬於小事,如有萬一的話,僱主與業主尚且有刑事責任。所以同情心是一回事,涉及法律層面的又是另一回事。社區管委會應該也是缺乏法律諮詢管道,否則原本這所有責任與費用都應歸責僱主。


皓呆土豆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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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11:23
支持你的想法 ~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23 16:07 回覆:

做任何選擇絕難盡如人意

只能以安全為最大考量,防範於未然是職安的最根本要求

感謝您的回應


秋子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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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12:09

長時間]讀著格主的文章,知格主個性溫良富有同情心,但有時事情的掌控與處理是完全不能用溫良個性去面對的,大陸有位演員在發達後,發揮愛心固定捐錢救濟偏鄉的孩童午餐費與學費,一時間傳為美談。偏鄉家庭也因此習慣了長期接受幫忙,直到有一天這個大善人罹癌,因工作量減少收入銳減,無法再賺很多錢救助偏鄉孩童,孩童的家長不顧善人的困境,反而一再催促救濟款趕快寄來,否則我家孩子怎麼讀書?這事件很讓人心寒,人皆有惻隱之心,但有時不知不覺同情心會被濫用,會被道德綁架,這時候要有大智慧明辨是非,做正確的決定。格主這個壞人當得很好!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19 21:53 回覆:

幫忙別人的初衷,並不包含預期會得到受助者感激或回饋,也因此,後來由受助者發出來的怨懟就更不必在意,做自己該做的就好,對得起自己良心,其他留給老天去評斷。我文裡説的情況,第一是以安全為考量,第二是以環境清潔問題為重點。同情心已斷然不在考慮範圍,別人在背後說法不理即罷!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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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14:12

亞洲社會習慣濫情,情理法勝過法理情,最是糟糕,

聘雇關係根基於金錢,依彼此需要辦裡,本不該考慮年齡,

喜歡講究人情的地方,最終都是虛偽當道。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17 22:44 回覆:
您所言一針見血,情理法之下,是非常常無法釐清,此案我成了大壞人,斷了很多高齡清潔工的生路,總務將所有的抱怨全推給了我的愛管閒事,我順勢說下回我再來推動還原合約精神,既然要當壞人就壞到底,也許60歲以上的清潔工需全部換掉。結果,沒人敢再在說我是壞人了......

小小茉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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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12:00

我相信雇主請年歲大的老人家來工作 給的薪資應該也是不高

清潔打掃不是困難的事 但是在體力上 老人家有可能負荷不了

80多歲了 若在工作上有個閃失 後果會不堪設想 

您沒做錯 不是壞人 是清潔公司不應該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17 22:32 回覆:

請您參考由合約截下的圖,高齡清潔工實在是不適合這工作,如您所說有問題的是清潔公司。不僅低薪又危險。辦公室的玻璃雖然不用天天擦,但一個月總要有一天爬上4階鋁梯去擦全部的玻璃,否則誰敢在驗收欄蓋章?現實情況是我派年輕同事幫忙擦的……


tz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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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10:50
您這是負責任


不是壞人.👍👏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18 06:16 回覆:

其實我最擔心的是高齡清潔阿婆在某一天的某一動作發生意外,所以長時間的隱忍,後來無意中知道清潔公司未替她投保職災意外險,而且薪資又極低。只好藉廁所清潔問題逼主事者處理,總務只排除掉70歲以上的清潔工,仍然未回歸合約規定。但至少有好的開始,我這壞人也當的有點價值


寧靜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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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22:44

我贊成你的態度,就事論事。不能否定許多老人都有倚老賣老的態度,只要看過馬路走斑馬線時,許多老人不看紅綠燈,認為車子應該讓老人,所以才有很多老人被撞死在馬路上。(博愛座的糾紛也是如此)

有些老人認為別人年齡歧視,其實是依老買老的想法。我認為該有的規矩還是要遵守。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18 06:15 回覆: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所以雇主在徵才時,可針對科系、工作經驗設定條件,但絕不可「規定」把年齡、性別作為條件,否則即會觸法,且罰鍰極重。

此案清潔公司故意以這法條說明他們無法拒絕高齡求職,而且業主(我公司)即使已知道清潔人員都已換成高齡,也長時間未有異議,後面再來主張合約是不合理的。

如此歪理竟也說得出來?

合約表列的清潔項目,因為一開始的同情心,沒有要求清潔阿婆做該做的事情,於是後面誰多說話,誰就是鐵石心腸,就是沒有同情心。混淆了原本單純環境清潔的目的。我常想這就跟很多檢舉車輛違停事件,檢舉的人反而被稱為《魔人》,違規的人反成了受害者!


因為愛家所以戀家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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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20:01

其實,很多雇主的心態就是便宜行事,只要不出事情就好了... 

走在路上常看到工人在粉刷外牆.站在2層樓高的簡陋施工架上施工,連個安全帶都沒有,更別提其他防護措施了,真替這些勞工捏把冷汗... 

很多意外或事故是可以預知且防患於未然的,等事故真的發生時,不是簡單的賠償了事,甚至還有刑事責任。 

您這個壞人當的非常好!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17 21:50 回覆:

你補充的內容更仔細了,萬一出意外,僱主需負民、刑事責任,事業單位也無法甩鍋給別人,大家事不關己,濫用同情心。都沒想過如果意外發生時,所有相關缺失會一條一條地清算,清潔公司將員工替換的目的,是為了省錢,當拿到標案後改僱生計困難的老人,給予很低的工資,再吃定業主的同情心。最可惡的是連職災意外險都未投保,萬一出事了再拖業主下水。


阿妙.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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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19:01
任何事情都是一體兩面,要看是站在什麼位置什麼角度去看事情,整個評估過程本來就是很複雜。
身為一個主管,本來就是一個吃力不討好又容易得罪人的位置,做自己該做的,只要是對的,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了。
慎卿(hsh68898511) 於 2022-03-17 21:38 回覆:
人生充滿著各種選擇,不一定每一個選擇都盡如人意。我也想視而不見當好人,有人說:「別棟樓都可以忍受這種奇怪的事,為什麼你這棟樓就忍不了?」實在是忍無可忍,總務承辦人和我說:「你只要別叫她做危險的事,她就不會出意外呀!」這邏輯更怪!當一切回歸契約與法律層面後,所有的莫名其妙都會被打回原形。這件事得罪很多人,但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