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議員 您好:
教育部解除髮禁已經很久了,但是學校卻都沒有落實執行,希望學校可以多重視學生聲音及意見,並能尊重學生自主與想法,顧及學生人權與權益,希望洪議員可以協助向學校校長溝通,學校相關規定po如下,謝謝!
新民高級中學服儀檢查規定 ( 94.10 修訂)
任何部位髮長前拉不壓到眉毛,不碰到衣領。
側面鬢角向上斜推,側面髮不觸耳。
不染、不燙髮、不擦髮油(雕)。
非醫療之必要,不理光頭。
髮型應保持自然,梳理整齊,不造形怪異,以適合學生身份為原則。
依照我國教育基本法第九條和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1,教育部無直接管制學生髮型的法源依據。此外,業已於民國94學年度起全面落實解除髮禁,但教育部基於尊重私立學校興學精神,並不會直接要求私立學校解除髮禁,而以多元宣導方式發函建議參照國立高中職做法推動政策。貴同學得循校內申訴管道向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若仍未妥善處理,可敘明具體事由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反映。末祝學業進步。
公告:臺中市西區98年度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院校獎學金,並自本(9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受理第一次補助申請,應檢附證件如下:
一、申請書乙份。
二、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三、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者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 份。
四、學生證影本或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乙份。
五、學生成績證明單正本或影本(由就讀學校章戳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乙份。
六、切結書乙份。
七、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乙份。
慈悲 和平 喜樂
祝~ 平安 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