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辦理「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增置親等電腦資料計畫」徵才公告
一、依 據:依行政院97年10月31日院臺勞字第0970049962號函核定「97年短期促進就
業措施─增置親等電腦資料計畫」。
二、用人單位:臺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三、徵才職務:短期臨時人員。
四、徵才職缺數(人):
中區戶政事務所 2
北區戶政事務所 10
東區戶政事務所 5
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12
西區戶政事務所 7
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9
南區戶政事務所 7
北屯區戶政事務所 15
五、進用對象:
1.協助勞動市場弱勢勞工或失業青年、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
2.具電腦操作經驗及熱心學習電腦操作者為佳,以利本計畫執行。
六、工作內容:
1.資料查詢:為完整建立親等資料所須利用戶政資訊等相關系統查詢戶籍資料及調
閱戶籍簿頁及戶籍登記申請書等查證工作。
2.資料抄錄:依戶籍資料人工抄寫謄錄所須之親等資料工作。
3.資料繕打:將親等資料登錄至戶政資訊系統之工作。
4.資料核校:將資料抄錄與繕打相互核對校正等工作。
5.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七、工作期間:至98年6月30日止。
八、工作地點:臺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由求職人員依個人意願自行遴選區別並向該
區戶政事務所登記報名)
九、薪資:
1.薪資:按日計酬每日800元,每月不超過22日,每2週不超過84小時。
2.勞健保費:由用人單位每月提撥2000元支付。
3.年終獎金及退休金: 1000元(97年進用2個月為1000元,98年進用6個月為無年終
獎金),退休金由用人單位每月提撥薪資6%。
十、管理方式:
1.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2.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十一、報名應備文件:
1.求職報名表(求職報名表見[檔案下載]或請至臺中市政府民政處及各區戶政事務所索取,
或至本府網站-最新公告項下載使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張貼於求職報名表背面)
十二、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且有意應徵者,
請填寫「求職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
於97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5:30分前依個人意願自行遴選區別並向該區戶政
事務所登記報名。
十三、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
由各區戶政事務所統一於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辦理遴選作業。
十四、如有相關疑問,
請向於臺中市政府民政處(22289111分機2213或各區戶政事務所洽詢。
活動開始日期:2008-11-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