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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6 01:08:13瀏覽36|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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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增 企業憂勞工故意拖延 立法院於6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落實勞工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外,勞工若休息日加班,加班費大增,資淺勞工還擁有更多特別休假。 值得注意的是,修法後,假設勞方於休息日上班,在工作時間2小時以內者,必須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2小時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工作時間在4小時以內,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屏東縣瑪家鄉周轉 南投縣水里鄉周轉 此外,這次修法也增加資淺員工特休假,年資滿半年到1年的勞工,就有3日特休,滿1年有7日,滿2年有10日,滿3年就有14日,5年未滿10年者有15日的特休,10年以上,每年再增加1日,最高加至30日為止,使資深勞工特別休假臺東縣成功鎮民間小額借款 權益同受保障。 ◎本次修法重點 資淺彰化縣鹿港鎮借錢管道 >小額借款新竹縣關西鎮員工特休假增 勞動部舉例,假設月薪新台幣3萬6千元的勞工,於休息日上了8小時的班,加班費將能拿到1,900元,等於當月薪資將拿到3萬7,900元,和修法前相比,加班費增加了2.7倍。勞動部勞高雄市燕巢區優惠房貸 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說:『(原音)在現行法規,休息日、也就是若第六天工作了8小時,他可以領到的加班費是700元;修法之後,因為休息日工資的加乘,2小時適用一又三分之一以上,第3個小時算一又三分之二以上,所以他的加班費會拿到1,900元,跟現行700元相比,大概是2.7倍。』 這樣的制度讓資方擔憂,勞方會故意拖延時間,工作效率將會低落,屆時恐讓企業資遣或解僱員工。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說:『(原音) 8小時沒做完必須要9小時完成,我們認為他們的效率不好,我們也忍耐了。但如果以8小時做不完的工作,9小時計算到12小時,那我們就會認為這個員工有故意拖延或績效不好,企業對策應該就是會資遣或解僱,因為他的效率不好。』 爭議多時的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國定7天假刪除,全國休假一致,不過,新法通過,還是有許多企業、勞工仍是「霧煞煞」,勞動部仍需持續溝通、宣傳,讓新法順利施行、降低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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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作|散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