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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大師四行觀
2010/06/23 18:49:56瀏覽78|回應0|推薦0

達摩大師四行觀

夫入道多途,要而言之,不出二種:一是理入、二是行入。

理入者:謂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覆,不能顯了。若也捨妄歸真,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堅住不移,更不隨文教,此即與理冥符。無有分別,寂然無為,名之理入。

行入謂四行,其餘諸行悉入此中。

何等四耶?

一報冤行,二隨緣行,三無所求行,四稱法行。

一 云何報冤行?

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含言:我往昔無數劫中,棄本遂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甘受都無冤訴。

經云: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二 隨緣行者:

眾生無我,並緣業所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苦得勝報榮譽等事,是我過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是故說言隨緣行。

三 無所求行者:

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功德黑暗常相隨遂,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捨諸有,止想無求。

經曰:有求皆苦,無求即樂。判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言無所求行。

四 稱法行者:

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

經曰: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吝惜,脫解三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復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施既爾,於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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