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聰明這個人,適不適任檢察總長職務,現在答案很明顯。陳聰明剛被提名的時候,爭議本來就很大。照說,既然已經獲得同意,就任後就該更謹慎行事才對,實際上卻不是這樣。才兩個月不到,幾乎可說原形畢露了!這樣看來,當初謝文定被提名卻無法通過立法院這一關,而爭議性更大的陳聰明卻能過關,不僅讓人無奈,如今更是立法院同意過關者的罪過了。
陳聰明在立法院審查時信誓旦旦,上任後絕對不見總統。是的,他可以不見總統,事實上,他也不需要見總統。因為總統身邊不乏親信,要見的話,見這些親信就可以了,而黃芳彥就是。這是他「聰明」的地方吧,目前為止,他確實可說自己沒違反諾言。至於他把到總統親信黃芳彥家中作客,說成是因為有醫師友人在場,這像不像政客矇騙三歲小孩的爛說詞?堂堂檢察總長都採取這種政客慣用的伎倆了,我們還能期待什麼?
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餐敘也一樣。回絕一切不必要的應酬,這不只是檢察總長所應為,亦是具檢察官身分者的基本守則,這不是誰作東的問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各有職司、相互制衡,既然都已誓言不見總統,何以還和立法院長餐敘?當然,若檢察總長把自己定位成拉關係、進行利益交換的政客,而非以專業和風骨領導檢察團隊,那麼只要對方身分、權勢夠份量,對這種餐會自然有邀必到,而事後總不乏一套說詞,反正誰能奈我何?
檢改會和檢察官發出「我們的總長為何讓我們一再的失望?」怒吼,已經重挫檢察系統威信的陳聰明,其回應則是「今後不參加任何應酬,以免人家找到抨擊藉口」。對於這承諾,我們同樣不寄予希望。不見總統的誓言,可以變成見總統的親信,誰知道不參加應酬的承諾,會變成什麼名目?何況,自己行為違反檢察官守則,竟還說是別人抨擊的「藉口」,這根本沒有反省的誠意!
說穿了,陳聰明這兩個月的表現,證明了當初輿論和立法委員的質疑是對的。陳聰明該做的是立刻下台,而不是空頭的承諾。法務部和有勇氣的檢察官,也應該對陳聰明違反檢察官守則的行為,立刻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