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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16:17:35瀏覽59|回應0|推薦0 | |||||||||||||||||||||||||||||||||||||||||||||||||||||||||||||||||||||||||||||||||||||||||||||||||||||||||||||||||||||||||||||||||||||||||||||||||||||||||||||||||||||||||||||||||||||||||||||||||||||||||||||||||||||||||||||||||||||||||||||||||||||||||||||||||||||||||||||||||||||||||||||||||||||||||||||||||||||||||||||||||||||||||||||||||||||||||||||||||||||||||||||||||||||||||||||||||||||||||||||||||||||||||||||||||||||||||||||||||||||||||||||||||||||||||||||||||||||||||||||||||||||||||||||||||||||||||||||||||
五月份獲知 133名 中國法輪功學員被枉判【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五月份獲知,中國大陸有13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布於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有26名60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最長者85歲。中共法院、公安警察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人民幣666942元,美元6400元。 至此,從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五月份已獲知,共603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一、按地區、非法判刑刑期分布表
信息採集時間,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註﹕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餘下類推。另註﹕非法判刑發生的時間可能在數月或數年前,今年五月獲知消息並在明慧網報導。) 五月份獲知,13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二三年85人,二零二二年8人,二零二一年13人,二零一九年7人,二零一八年6人,二零一七年9人,二零一六年5人。
信息採集時間,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部份迫害事實: 1、山東勝利油田工程師周德勇被非法判刑八年,美國聯邦議員持續關注 法輪功學員周德勇是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油田高級地質工程師,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東營市公安局濱海分局警察綁架,後遭東營區法院兩年三次非法庭審,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十萬元。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美國國會國際宗教自由核心小組(IRFC)在眾議院瑞本辦公樓舉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簡報會,三位法輪功學員在國會講述了他們的家人因修煉法輪大法而遭到中共非法抓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而這些案例都是剛剛發生或正在發生。目前居住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法輪功學員周遊是一名軟件工程師,他在國會簡報會上說,父親周德勇近日被中共非法判刑八年。 周遊說:「我的父親已經62歲了,他的牙齒都掉光了,他不能吃肉,不能吃菜,甚至連米飯都不能吃,每天只能喝湯。請幫助我的父親,請幫助所有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周遊說,在他父親被抓捕的同一天,在東營市,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中共非法抓捕。
美國國會議員指出,這場迫害一直持續至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美國將採取一切力所能及的行動,以阻止迫害繼續發生。美國國會眾議員、智庫專家及國會工作人員出席了簡報會。 多位佛羅里達州聯邦參、眾議員持續關注周德勇的狀況。佛州聯邦眾議員戈斯﹒比利拉基思就此案件三次致信美國總統拜登。佛州聯邦參議員魯比奧兩次致信美國國務院,八名佛州聯邦議員聯名簽署了第二封信。 2、遼寧鞍山設計師趙玉博被枉判三年,中共法庭執法犯法 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趙玉博,二零二二年九月被警察非法入室綁架、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開庭,近悉被立山法院枉判三年。家屬呼籲正義人士關注。 現年39歲的趙玉博是一位室內設計師,他14歲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開智開慧,學習成績一躍名列前茅,成為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凡事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人為善,處事有責任感,卻因為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迫失學,小小年紀,只好在家自學。步入社會後,趙玉博自學室內設計,他的作品,無論是藝術審美、施工圖、效果圖繪製,皆獲得好評,在老闆及同事中口碑極好。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趙玉博正在設計圖紙,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山南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他家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非法抄家,抄走趙玉博工作用的電腦等物品以及6400美元、18000元現金。《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趙玉博在鞍山市立山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律師當庭指證公安警察違法辦案的犯罪行為。辯護人依法要求法庭質證公訴人提供的所有「證據」包括書籍、音像、視頻等。但法庭沒有依法質證公訴人所提供的「證據」。律師要求公訴人按法定程序提供起訴趙玉博利用國家公布的14種邪教中的哪一種?他在組織中是甚麼職位?是怎麼破壞的國家法律實施,過程是甚麼樣的?破壞的後果是甚麼樣的證據。但公訴人拿不出證據。 《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修煉法輪功屬於憲法規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法輪功和個人擁有的錢財是合法的,有法可依有據可查。而且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50號令》第99、100條規定廢除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上網即可查到)和公安部公布的14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 中共的公檢法司是執法犯法,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是真正的在犯罪。 3、哈爾濱王健遭誣判十年後上訴,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黑龍江省賓縣法輪功女學員王健,哈爾濱市鐵路局通信助理工程師,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王健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十萬元。之後她上訴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五月二十五日,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王健(佳木斯富錦人)從賓縣家中去上班,正在下樓,被鐵路公安局、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勝利街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她家中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手機等被劫走了。她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勝利街派出所辦案人王成龍稱鐵路公安局跟蹤王健很長時間了。 七月二十日,王健被依蘭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六日被賓縣公安局警察構陷到依蘭縣檢察院。 九月二十六日,王健被檢察院非法構陷並移交依蘭縣法院。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王健;三月九日冤判王健兩年,勒索罰金十萬元。王健上訴,四月十八日案件送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家屬接到法院快遞通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拒絕當事人和家屬辯護人要求公開開庭的正當訴求,不顧一審誣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負責任的就枉下維持原判的決定。家屬要繼續申請再審。 4、北京朝陽區唐平順、馬秀雲夫婦被非法判刑 北京市朝陽區法輪功學員唐平順、馬秀雲夫婦,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再次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夫妻二人均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4000元。 北京公安局及檢察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唐平順、馬秀雲夫婦進行構陷,所謂拼湊的證據,均是警察非法抄家時,強行拿走的個人物品。作為法輪功學員,用於修煉的大法書,用於煉功的播放器,抄寫的經文,甚至用於看日期的台曆;還有過期的台曆、年畫等,都作為所謂「犯罪證據」。 二、26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五月份獲知有26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年齡最長者85歲。其中,80~90歲2人,70~80歲12人,60~70歲12人。
部份迫害事實: 1、廣東茂名市85歲婆婆躺在床上被判刑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報導,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廖玉英老婆婆,今年85歲,兩年來受到茂名檢察院、林頭鎮政府、林頭派出所不斷的抄家、綁架、恐嚇與騷擾,大年三十也不放過。四月二十五日,婆婆在家躺在床上被「判刑」。 廖玉英老人,一九三八年九月生,家住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林頭鎮大衙街道。她曾患胃病二十多年,很多東西都不能吃,經常胃痛難忍,備受煎熬,看了很多醫生、吃了很多藥都無濟於事。一九九八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她終於感受到無病一身輕的幸福,她對大法感恩不盡。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廖玉英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抄家,曾被非法勞教、關洗腦班,經常遭派出所警察、居委人員等的騷擾,令廖玉英和家人無安寧之日。 四月二十五日,茂南區檢察院一夥人逼迫廖玉英的兒子跟他們一起回家,拿著一份文件,到廖婆婆的床前念,說在她家抄家抄到多少本大法書等等,念完後逼迫她兒子簽名了,又強迫她兒子抓著躺在床上的廖婆婆的手按手印;隨後說是「監外執行」。這時她才知道自己被判了刑! 中共邪黨這樣對待一個85歲的病弱老太太,令人不齒。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2、山東德州市八旬王金貞被非法判刑 山東德州市德城區法輪功學員王金貞,被非法判決三年,勒索罰款10,000元,監外執行。 三月五日下午,82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金貞老太太,被德州市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長莊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走私人物品,以此當作「證據」迫害,將老人非法關押在平原,後轉到德城區拘留所後取保候審。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初,長莊派出所警察曾兩次去王金貞家騷擾。 現在得知,王金貞被非法判決三年,勒索罰款一萬元,監外執行。情況待查。 三、經濟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獲知五月份,中共法院、公安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人民幣666942元,美元6400元。其中,法院非法罰金608000 元,警察搶劫美元6400,人民幣58942元。
部份迫害事實: 1、黑龍江省賓縣法輪功女學員王健,哈爾濱市鐵路局通信助理工程師,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王健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十萬元。之後她上訴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五月二十五日,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2、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油田高級地質工程師、法輪功學員周德勇先生,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東營市公安局濱海分局警察綁架,後遭東營區法院兩年三次非法庭審,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十萬元。周德勇已提出上訴。 據明慧網報導,中共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非常殘忍,遼寧錦州監獄獎勵獄警迫害法輪功學員。錦州南山監獄從二零二三年三月以來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採用的手段極其惡劣。如:每天從早上七點半到晚上九點,罰坐小凳子,放高倍噪音,不斷播放污衊大法的錄像、自焚錄像等,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精神迫害。有多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入嚴管隊迫害,一直持續到現在。據悉,如果強制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就給參與迫害的獄警記二等功,並獎勵一至兩萬元。呼籲正義人士伸出援助之手。 附錄:二零二三年中國大陸非法判刑情況統計表 (75KB .xlsx)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5/五月份獲知133名中國法輪功學員被枉判-461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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