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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日 醫團籲對岸停止活摘器官
2013/12/18 22:56:54瀏覽32|回應0|推薦0

世界人權日 醫團籲對岸停止活摘器官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與多名立委10日舉行記者會,希望台灣社會支持醫療人權、反對活體器捐,並呼籲中國大陸立即停止活摘器官。(蕭照平 攝)

  今天(10日)是世界人權日,多名立委與醫界團體共同舉行記者會,指中國大陸強摘活體器官不僅違反人權,也讓移植者承受醫療風險,因此呼籲大陸立即停止活摘器官。在台灣部分,因捐贈者與等待移植人數有極大落差,衛生福利部表示將加強器官勸募宣導,並將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健全器官捐贈相關條文。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與多名立委10日舉行記者會,希望台灣社會支持醫療人權、反對活體器捐,並呼籲中國大陸立即停止活摘器官。

  立委田秋堇表示,中國大陸是器捐配對、移植的輸出大國,但器官來源資料並不清楚。立委尤美女也說,中國大陸強摘人體器官的消息時有所聞,境外來源不明的器官可能會有醫療風險。前台大醫院副院長陳榮基則進一步指出,活摘器官不僅違反法律,也違背醫學倫理。陳榮基說:『(原音)鼓勵大家一旦腦死願意捐出器官,而不是一個人還沒有死的時候,為了要增加器官來源,就隨便因為你是壞人或法律認定你是壞人,就強摘你的器官,強摘的行為是不應該的。』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也提醒民眾,境外移植手術除了有醫療風險,也可能違反人權。此外,基於人權,醫界也不鼓勵採用死刑犯的器官。李偉強說:『(原音)第一個因為有醫療風險、第二個器官來源不明,可能當中有違反人權之虞,所以我們一直也呼籲國人盡量減少到境外就醫或去做器官移植。配合國際醫界共識,就是我們不再採用死刑犯捐贈的器官,因為那很不容易在自由意志下達成這樣的事情。』

  李偉強指出,台灣平均每年僅有200多人捐贈器官,和等待移植的8,300多人有很大的落差,政府將加強器官勸募的宣導,只要做好器官勸募,國人就不需到境外進行移植手術。

  李偉強並表示,衛福部將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定在為民眾進行器官移植時,需告知器官來源,若有仲介器官等買賣行為,不管是醫師或一般民眾都要負刑責。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70094

 http://news.pts.org.tw/news_detail.php?NEENO=25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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