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9
適婚年齡公務員未婚比例偏高,國民黨立委林鴻池昨天建議人事局可考慮一年放一至二天的「相親假」
真有一套啊!
適婚年齡公務員未婚比例偏高,所以該放「相親假」?
相親,一至二天就可以搞定?
那,如果已婚公務員因業務繁忙耽於國事而生育比率偏低呢?
考量到現在少子化問題愈形嚴重,
是不是也要讓他們每個月放個幾天的「交媾假」?